作者:资产科 时间:2024-06-16 点击数:
我院苏AS9303公务用车(2010年7月购买)已运行14年,行驶里程40万公里,年久老旧,故障频发,维修费用高,且存在行车安全隐患。为此,特申请报废更新,拟新购1辆大众帕萨特小轿车。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公安厅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2024年6月13日经学院院务会研究,同意对上述资产进行处置,并上报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专项经费购买1辆新公务用车,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如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异议,请向后勤管理处反映,电话025-52880396,邮箱hqc@jspi.cn。
附件:资产处置单明细
后勤管理处
202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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