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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玫瑰展风姿 铁剑柔情铸丹心

发布时间:2022-09-06 16:06:13点击数量:

炎炎夏日,走进仪征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接待室,我却如沐春风,倍感凉爽。

坐在我对面的仪征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葛健:纤瘦,短发,戴眼镜,有一双充满智慧的双眸。我想初次接触她的人都会和我一样好奇:这样一个柔弱的女子,怎样与法制这份充满挑战的工作划上等号?她又是靠着怎样的力量和业绩,获得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这项沉甸甸的荣誉。

带着这些疑惑,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位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坚守公平正义我无怨无悔

法制大队作为县(市)区公安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部门,承担着保障和促进公安执法规范化的职责,其工作内容十分庞杂,既要对警情、场所、财物、卷宗等进行管控,对行政、刑事案件开展全流程审核考评,对基层执法所队受立案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又要统一扎口接收、初审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统一对接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执法、司法部门的案卷、文书移送和接收以及行政复议应诉;还要管理考核所队的法制员和案管文员以及公职律师三支执法服务监督辅助队伍,通报问责执法过程中的瑕疵和不规范问题,牵头法治公安建设中各个环节各类决议决策等工作。

葛健,1970年生,全省县级公安机关屈指可数的几位女性法制大队长之一。所在的仪征市公安局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县级公安机关”和全省公安“执法示范单位”,法制大队也是硕果累累,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获评全省“一级法制大队”、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在这些荣誉背后,葛健到底付出了怎样的努力?她是如何一步步成长的?

随着我采访的深入,慢慢勾勒出一个真实的葛健。她是一个健谈的人,问及成长经历,她对我敞开了心扉:

1990年,我大学毕业于扬州教育学院外语专业,谁也没想到我后来与法律结缘,我是系里2个优秀毕业生之一。当时我们毕业都是国家统一分配,有两种选择,一是涉外税收,二是涉外警务。我毫不犹豫选择后者,做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我的想法很单纯,因为做警察可以伸张正义,“正义”两个字对19岁的我特别具有吸引力。如今,33年的风风雨雨,我觉得自己仍旧初心未改,“公平正义”一直在我心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它都是我的行为准则,也是我自己的价值追求。

起初我被安排在真州派出所做户籍内勤,那时一个月工资100多元。当时我的亲戚朋友或者同学熟人来派出所办户口,我碍于情面,常常暗自给他们垫付户口本的工本费,有时一个月能垫付2、30元。本来做好事虽然无可厚非,但后来有些人就以为派出所认识人就不收钱,好事变成了坏事,这反而有损公安机关的形象了,我认识到讲人情要注重社会效果,以后再垫钱,我当着他们的面把钱交了,顺手把收据撕给他们,并且“世故”地说:“小钱啊,帮你垫啦”。再以后,亲戚朋友们都知道了“在派出所认识人其实也无法开后门,公安办事有交情但无私心”。以后的工作中,我一直将做事对公对私的正面影响放在第一位,即使有时不能两全,也会坚持“公心”无怨无悔。

1992年,我调到政保科,负责出入境证件办理工作。一干就是6年半。那时候全国公安都在学习漳州110精神,整顿“门难进、脸难看”的官僚主义作风,强调便民服务。办理户口、护照都是为民服务,属于公安执法软环境建设,对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有着重要意义。我要做好“形象大使”,于是对于前来办理护照的人我总是热情周到、文明礼貌,有时遇到奔丧、探病、就学时间紧等特殊情况的服务对象,我一天之内要跑扬州、南京完善审批手续,常常饭也顾不上吃。老百姓很朴实,认为我这么帮忙就想要感谢我,有些人前来办证,会带一些小礼品给我,我婉言谢绝,我告诉他们:符合规定你不用送礼,不符合规定,你送礼我也不能给你办。记得有一次,一个申请人送我保健品,我骑车追了几条街把礼品交还他手上。有些人出国带一些小金器给我,趁我不注意直接放我办公室,我就打电话让他来拿,实在不拿,我就直接交给政工或者纪检部门。一次一个侨眷送了一颗人造宝石给我,我拒收,她一脸疑惑,你这人太认真了,这个是人造宝石也不是太贵重,就算收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坚决拒收,她觉得很奇怪。过几天,她又把礼品送来了,因为在她看来,她的申请不符合条件,材料没被审核通过,根本原因是我没有收她的礼品,最后我只好将她的礼品上缴了。

一次次拒绝收礼,是我的本性使然。“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人坦坦荡荡,既是我自己的理想情结,也是我基本的职业坚守。后来我做了法制大队长,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但我依然秉持初心,坚持公事公办。我个性独立,不会随波逐流。在有些人眼里,我太死脑筋,太坚持原则,某些方面似乎太不懂人情世故,但我还是我行我素,坚守做人的底线,你的利益受损不跟我的利益收益挂钩。当官晋级从来不是我的目的,但做事成事永远是我的追求,就这单纯的想法。从警33年来,我从没有向组织提过任何不当要求。


法制监督就是靠一张婆婆嘴天天念


“门外汉”到“行家里手”,从柔弱的小女生到独当一面的“铁娘子”。这与葛健满腔热情地投入对法律的刻苦钻研分不开,与她不服输的坚强性格分不开。1998年葛健调到刑警大队城区中队,成为仪征市局第一名女侦查员,作为审讯的“好手”成功主办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公安机关侦审体制改革后,葛健又被选调到刑事案件审核岗位,案件审核是她从事法制工作的起点,到后来奋斗在法制战线,一干就是22年。22年来,她默默坚守,审核5000多件案件没有一件差错,成为扬州公安法制战线上审核案件最多的老兵。

葛健在侦查审讯和法制审核这两个工作岗位,有哪些鲜为人知的故事呢?对此,葛健打开了她的话匣子:

记得还是在政保的时候,我第一次参与侦查的案件是一起邪教案件。案组有3个民警扑在这起案子上,在新城镇一住就是一个月,证据和口供都没有,任案件组成员怎么软施硬磨,灵名叫跳跳的主犯就是不开口。因为主犯是女性,按照规定必须有一个女民警参加审讯。我第一次审讯犯人,虽然没有多少经验,但当时年龄比她大不了多少,能站在她的角度思考问题,拉近跟她的距离,抓住关键要害,很快找到突破的切入点。她8小时不吃不喝,我也陪着她不吃不喝。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我陪她上厕所的时候,发现她上完厕所就洗手。我从这一点入手,跟她语重心长地聊:我注意到你便后洗手,证明你很有教养,你还很年轻,才17岁,父母双亡,孤身一人,我很同情你。也许当初你信教的目的只是为了寻找精神寄托,可是,你信仰的“主神教”是一个邪教组织。正当的信仰,法律是允许的,但你们被坏人利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就构成犯罪了。我知道你很善良,顾及别人而不愿背叛他们,你想自己一个人承担下来,但这是不值得的,他们都已经招出你来。一个人一定要活得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我的信仰是信仰共产主义,信仰我们的党,你也读过书,刘胡兰为了革命,为了信仰牺牲自己年轻的生命,在敌人面前宁死不屈,她的信仰是正道,而你为了邪教组织宁死不招,这完全是错误的,走的是歪道,你现在最重要的是悬崖勒马,迷途知返,主动坦白,我们会向法院提请减轻你的处罚。你还年轻,未来还是光明的。在我的劝说下,她留下悔恨的眼泪,不久就主动交代了参与活动的细节和同伙。

28岁时我被调到刑警大队城区中队,本来安排我做内勤,但我跟领导说我要做办案的刑警,虽然我不是科班出生,但我可以学习,我想挑战自己。记得同事们调侃道:“你这么瘦小,还没办坏人,坏人倒把你办了。”师傅陈旭看我很坚持,他认为我在政保办的邪教案办得很漂亮,有坐功,于是教我系统地学预审,先从一些小案子审起。

进入新领域,一切都要从头学,我鼓足干劲,满怀热情投入到学习中。向同行学,问书本要。每天一早我就来到办公室,打扫卫生完毕,就把刑警兄弟们的笔录放好,留意他们的破案记录和组卷。我觉得没有完全相同的案件,一定要善于总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办案特点,我一点点积累。同时,我把本来管理混乱的文书卷宗重新整理,边整理边学习。工作之余,我一头扎进书本,手不释卷。一到周末,我就坐一个多小时车去南京的书店看一天书。我认为工作实践中有想法有疑惑就到书本找,从实践到书本,再来指导实践。我想我之所以业务过硬,与多年来孜孜不倦地学习是分不开的。新的司法解释层出不穷,我必须永葆好奇心和探索精神,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多少年来,为了干好工作我几乎每天加班,一直坚持周末单休,以至于我女儿一直以为做警察的妈妈就应该单休。

凡事我喜欢动脑筋,善于归纳总结。当时仪征公安局没有一套完整的执法教程,我通过细致地整理笔记,提炼一些经验做法,自发编写《刑事执法教程》发放给每个刑警中队。他们得知是我自发编写打印的,都特别感动。

葛健精于审讯和法律的专业水平,真州派出所副所长徐泽有切身的感受,他向我介绍了一个真实的案例:

2018年,嫌疑人偷了几十家金器,用鞋盒子寄给老家的哥哥章某。兄弟俩被抓,对章某采取取保候审。办案单位调查到收金器的人手机里有转给章某9万元的转账记录,但他不承认买了金器,他说当时章某急需现金,微信转账是为了交换现金的。检察院以证据不足,解除取保候审。最终认定章某主观不知道嫌疑人寄来的是赃物,主客观不能闭环,所以可以撤案了。近期,市局开展“积案清理专项行动”,把这个案子拿出来重新侦查研究,对章某问话10次,每次都问,“你知不知道你弟弟的金器是偷来的?”每次章某都回答不知道。葛大提出新思路:因为大量金器成色各异,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来路不明,嫌疑人又没有正当职业,可以这样问:章某知不知道弟弟从前偷过东西?一问,果然,章某老实回答:弟弟原来确实偷过东西,有一次,被河南郑州拘留处理,判决书寄回来,家人都说,偷东西太丢人,老母亲在家急得大哭。还有一次,在兰州,警察打电话给章某,说他弟弟偷东西,让家人给他请律师。这样一套话自然就能推论,章某是知道弟弟寄来的金器是偷的,最终章某招认了,最终认定章某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葛大的一个想法就会让案件峰回路转,像这样的案子还有很多。


追究过错就是敲警钟,我要当好敲钟人

2014年,葛健被任命为法制大队大队长,她始终认为严格公正是执法的生命线,她持之以恒地狠抓基层执法监督管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她不畏权力,坚持真理。敢于动真碰硬的她,被人笑称为铁面无私的“铁娘子”和“灭绝师太”。为了规范案件办理审核审批程序,她率先制定出台了《集体通案制度》并坚决贯彻执行。为避免通案“走形式”,她每次通案前都做好充分准备,安排好发言顺序,记录签名,发言内容全程录音,刻盘归档,与卷宗一一对应。并将之形成常态化机制,以避免领导“一言堂”或“拍脑袋”决策,真正把执法权力关进“笼子”。

认定执法过错往往吃力不讨好,“过错”一旦认定,对民警的晋升晋级都有影响,“刀刃向内”得罪人,所以很多人不愿在这个岗位上干,有的干一段时间就不愿干下去。对此,葛健的真实心理是什么?她对我侃侃而谈:

我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因为我心中有把尺子,我从没有私心,我的出发点和坚持的原则,就是以事实说话,查找真问题,落实真整改,坚持真考核。

一次,一位年轻民警对认定执法错误结论不服,认为自己为别人背“黑锅”,向局领导申诉。我主动帮他指出问题所在,分析过错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方法。至于他不服的问题,我循循善诱:“你不说你替谁背锅,卷宗上到处是你的签名。你想,既然我负责审核这起案件,我就不能做老好人,我不追究责任就是对组织不负责,对制度不负责。假如你是当事人,你会怎么想?对我们公安机关还能信任吗?”他听了我一席话心服口服。后来,每当他在执法过程中遇到难题,都会第一时间跟我咨询。

我认为,讲政治就是对党忠诚,更是对人民负责,不能因为权力的干预而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徇私枉法。记得,有一年某个乡镇领导的亲属因违法被裁决拘留,跟派出所所长打招呼,说裁决了不执行,行不行?到我这里,我照样开督办单,并跟所长说,“你直接把责任推到我身上,我不怕得罪人。”事后,乡镇领导在我面前抱怨,说所长不讲情面,我直接了当的告诉他:“这个决定是我做出的,要怪就怪我,我不督办是我的责任,你多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我深深知道,法制人绝不能滥用权力,要守住法律公平的底线。这种“认死理的”作风和耿直的个性之所以能够坚持,跟局领导支持我的工作分不开的,当我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冲锋陷阵的时候,局领导对我个性包容,给我以坚定的支持和坚强的后盾。

问及对葛健的印象,法制大队民警陈凯悦向我介绍:

葛大是一个坚持原则、执着认真的人,一旦她认定自己是正确的,就会坚持到底。记得有一起案件,某台商私营企业,工人偷厂里保管室的东西。到底是盗窃罪还是职务侵占?市检察院认为是职务侵占,不到6万元,所以认定不构成犯罪。对于这种去罪化处理,葛大认为显然是不合理的,工人对厂里的东西没有保管权,他到保管室偷,明显就是盗窃,盗窃2千元就构成犯罪,他盗窃金额远远超过2千。葛大和扬州市局法制支队的同志一起去省检察院申请复议复核,最终,省检察院认定葛大的意见是正确的。

把习惯变成规范,让规范成为习惯


基层派出所精力不足,治安行政案件办理时间长,有的久拖不决,成为群众不满意的“痛点”,直接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对此,省公安厅提出了“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质效”的要求,但如何提高如何操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葛健决定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带领团队,拿方案订标准,摸索出一套行政案件快办操作流程,制定出33类办案模板,还制作视频教学,突出实用性和便利性。该模板在仪征市公安局试点运行后效果良好,将一般行政案件办理时间最快缩短到4小时,受到所队办案民警的充分肯定。2020年,扬州市公安局召开现场会推广“仪征经验”,快办案件实行以来,仪征市公安局快办占比均超省厅指标,且未发生一起复议诉讼。

葛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常态化开展执法风险调研,发现突出问题,立刻带着数据和问题上门“授课”,提出整改方案。通过调研,她发现基层执法存在行政拘留执行率不满格和执法处罚随意性的问题,严重影响法律权威性和公安机关公信力,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点。为此,她主导制定了《行政拘留执行工作规范》,将行政拘留执行纳入执法质量考核并坚持不懈抓长效,堵实了裁决后不执行或变通执行的漏洞,使行政拘留执行率在扬州市保持第一。

为不断提高所队执法质效,葛健创新实施“日巡查、周通报、月研判”制度,强化日常提醒,适时抓好督办。法制大队印发《每月执法通报》,直接点人、点事、点问题,直白严厉,不讲情面。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夸赞说,仪征的执法通报质量最高。在执法考核上,坚持实事求是,问题清单化,得分每月公示,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葛健常说,“法制的制是立刀旁的制,法治的治是治理的治。我们既然举起法制这把利剑,依章办事;又要治病救人,保护我们的民警。保护民警才是根本目的。”她是如何践行她的服务理念的呢?葛健是这样回答我的:

法制部门的任务就是把领导的思维和民警的行为统一到法律轨道上来,慢慢形成一种依法办案的思维习惯。有一次,某派出所执法考核倒数第一,我第一时间带着大队民警上门。在派出所全体办案民警会议上,我逐一分析,哪些案件扣了多少分,要怎么整改落实。我们执法管理最终目的还是整改,通报了不整改,效果是零,所以整改是第一位的。经过这次上门服务,该派出所今年考核有一次案管工作排名第1。上半年总体考核排名列全局第5名。

作为省委政法委聘任的法制专家库成员,对于一些有争议的案件,我的判断几乎从未出错,这得益于我对法律条文的娴熟,对法律的洞察力。我做刑警时对刑事法律审核把关的经验,在直觉方面,对细节的把握方面可能胜人一筹。有一次,交警大队送审的一个关于电动三轮车入刑的案件。当事人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交警大队认为电动三轮车为机动车,所以认定当事人就是有罪的。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当事人在购买该车时,不能认知到该车是机动车,他一直以为自己买的是电动车。根据《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刑法有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必须是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我否决了交警大队构成犯罪的结论。交警支队的民警不服我的判断,认为撤销案件没有理由。最后,扬州市局组织大学教授、专家学者专门召开研讨会,最终达成的意见和我的观点一致。大队以我的意见,认定该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的结论。

在法制大队民警李同月眼里,葛大服务基层执法有创意,她提出向基层所队派驻法制员的思路并加以落实。派驻法制员入职先由基层所队推荐,法制大队审核,最后报局党委决定是否任用。葛大积极向局党委建议,提拔干部优先从法制员中遴选,目前派驻法制员已有18人被提拔任用。葛大为人做事公道正派,对于部门考核,不管是法制员还是文员,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她制定了一套非常详细表格,做多少工作都反应在表格里,一目了然,结果公开,严格按照数据实行奖励,有力激发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采访快结束的时候,仪征市公安局政委陆传忠告诉我,葛健同志对法制工作始终洋溢着一股坚定执着的精气神,有她承担全局案件审核把关的职责,我们局党委非常放心,也正是因为她坚持不懈地牵头推进执法规范化,我们仪征法治公安建设才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她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的荣誉称号,当之无愧,实至名归。

短短几天的采访交流,让我深切感受到,葛健是一个对党忠诚、执法公正的人,是一个敏而好学、敢于担当的人,她是警营里“手持正义之剑、肩扛公平之责”的“铿锵玫瑰”,正在用自己的默默奉献忠实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诤诤誓言。

           

                           作者:王海燕,基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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