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函授“专升本”初审符合毕业条件学生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29 16:47:58点击数量:
根据《江苏警官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苏警院办[2020]36号)的规定,现对2021级函授“专升本”学生中初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请各位同学认真对照姓名及学号,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毕业条件,如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我们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2日。
联系人:继续教育部学历教育科 钱巍、于宙,电话:025-52880480。
附件:2021级函授“专升本”符合毕业条件学生名单
江苏警官学院继续教育部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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