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专升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7-07 16:35:35点击数量:
● 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性质
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是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为培养社会急需人才而开设的专业。主考学校根据开考计划的安排和要求,组织教学辅导。
● 培养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本专业相应学历层次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思想、文化、业务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及其它社会工作的专门人才。
● 学历层次和学制
学历层次为本科,学制3年。
● 开考专业
(一)公安管理学专业(13门课程,总学分75学分)。
(二)交通管理工程专业(13门课程,总学分75学分)。
(各专业考试计划详见附件1.2)
● 招生条件和对象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
(三)公安管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为公安民警及警务辅助人员(含铁路、长航、林业、民航、海关)、司法、安全、武警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交通管理工程专业面向社会招生。
(四)在职人员应经所在单位批准。
● 教学形式和考试
学院根据专业开考计划,利用业余时间组织教学辅导。
学院继续教育部自考办负责日常教学管理,组织、检查教学过程,确保教学课时和教学质量。
每年1、4、7、10月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自学考试。
● 课程免考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规定,考生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公共课“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可以免考;在校期间参加本校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 毕业和学位授予
(一)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考生所有课程考试合格,修满学分,经审核,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学院联合颁发毕业证书。
(二)毕业生学位课程、英语、毕业论文成绩等符合学院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 收费标准
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公安管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为2100元;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为2250元。
● 报名
(一)报名时间
9月1日至9月20日,以缴费注册为准。
(二)报名材料
1.《入学资格审核表》,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见附件3);
2.身份证原件;
3.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专科段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交费
现场扫码交纳第一学年学费(不收现金),教材费每年按实际支出收取。
(四)报名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江苏警官学院自考办(行政楼A111室)。
特别提醒:考生到校报名,请至少提前一天登录访客系统“平安苏警院”报备。到访部门:继续教育部学历教育科,拜访人员:包恺。
联系电话:025-52880479(办)
联系人:张老师(13851726421)
王老师(18262615655)
附件1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公安管理学专业(专升本)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C20306120)
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 程 名 称  | 
     学分  | 
     备注  | 
    
1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 
    
2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 
    
3  | 
     00015  | 
     英语(二)★  | 
     14  | 
     ◆  | 
    
4  | 
     00371  | 
     公安决策学★  | 
     6  | 
     ◆  | 
    
5  | 
     00235  | 
     犯罪学(一)★  | 
     6  | 
     
  | 
    
6  | 
     00370  | 
     刑事证据学★  | 
     6  | 
     
  | 
    
7  | 
     00369  | 
     警察伦理学  | 
     6  | 
     
  | 
    
8  | 
     00373  | 
     涉外警务概论★  | 
     5  | 
     
  | 
    
9  | 
     00362  | 
     治安秩序管理  | 
     8  | 
     ◆  | 
    
10  | 
     03437  | 
     警察公共关系学  | 
     4  | 
     
  | 
    
11  | 
     28690  | 
     社区警务  | 
     6  | 
     ◆  | 
    
12  | 
     28842  | 
     治安行政处罚  | 
     4  | 
     
  | 
    
13  | 
     28714  | 
     事故对策学  | 
     4  | 
     
  | 
    
14  | 
     00321  | 
     中国文化概论★  | 
     5  | 
     不考英语换考课程  | 
    
15  | 
     00358  | 
     刑事侦查学  | 
     7  | 
    |
16  | 
     00860  | 
     公安行政诉讼  | 
     4  | 
    |
17  | 
     06999  | 
     毕业论文(设计)  | 
     不计学分  | 
     
  | 
    
合计  | 
     不少于75学分  | 
     
  | 
     
  | 
    |
备注:1.课程后面带“★”的为统考课程;课程后面带“◆”的为学位课程。
2.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1)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毕业论文的成绩为合格以上;英语考试成绩达到学院规定要求(自学考试英语(二)70分以上;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且有效期未超过六年。
3.申请换考英语者,须另考三门课程,满足14学分,取得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附件2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交通管理工程专业(专升本)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C20831030)
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 程 名 称  | 
     学分  | 
     备注  | 
    
1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 
    
2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 
    
3  | 
     00015  | 
     英语(二)★  | 
     14  | 
     ◆  | 
    
4  | 
     12697  | 
     道路交通管理概论  | 
     5  | 
     
  | 
    
5  | 
     12698  | 
     道路交通工程总论  | 
     6  | 
     ◆  | 
    
6  | 
     12699  | 
     交通规划与组织  | 
     4  | 
     
  | 
    
12700  | 
     交通规划与组织(实践)  | 
     2  | 
     
  | 
    |
7  | 
     12701  | 
     道路交通管理与控制  | 
     4  | 
     
  | 
    
12702  | 
     道路交通管理与控制(实践)  | 
     2  | 
     
  | 
    |
8  | 
     12703  | 
     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 
     4  | 
     ◆  | 
    
12704  | 
     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实践)  | 
     2  | 
     
  | 
    |
9  | 
     12705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与预防  | 
     4  | 
     
  | 
    
12706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与预防(实践)  | 
     2  | 
     
  | 
    |
10  | 
     12707  | 
     交通心理学  | 
     4  | 
     ◆  | 
    
12708  | 
     交通心理学(实践)  | 
     2  | 
     
  | 
    |
11  | 
     12710  | 
     车辆与驾驶人管理  | 
     4  | 
     
  | 
    
12711  | 
     车辆与驾驶人管理(实践)  | 
     2  | 
     
  | 
    |
12  | 
     12714  | 
     现场急救(实践)  | 
     4  | 
     
  | 
    
13  | 
     12715  | 
     交通指挥与疏导(实践)  | 
     4  | 
     
  | 
    
14  | 
     11507  | 
     道路交通安全学  | 
     4  | 
     不考英语换考课程  | 
    
15  | 
     06274  | 
     道路交通行政执法  | 
     6  | 
    |
16  | 
     06275  | 
     高速公路安全管理  | 
     4  | 
    |
17  | 
     06999  | 
     毕业论文(设计)  | 
     不计学分  | 
     
  | 
    
合计  | 
     不少于75学分  | 
     
  | 
     
  | 
    |
备注:1.课程后面带“★”的为统考课程;课程后面标注“◆”的,为学位课程。
2.含实践课程的实践考核成绩占该门课程总成绩的30%。
3.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1)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毕业论文的成绩为合格以上;英语考试成绩达到学院规定要求(自学考试英语(二)70分以上;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且有效期未超过六年。
4. 申请换考英语者,须另考三门课程,满足14学分,取得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附件3
江苏警官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助学专业入学资格审核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政治 面貌  | 
     
  | 
    ||||||||||||
身份证 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 电话  | 
     
  |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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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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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简 
 历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毕业高校、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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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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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工 作 单 位 初 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自 考 办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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