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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管理系党总支:当前加强公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4-12-29 16:22:48点击数量: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征程中,我们党面临着拒腐防变的严峻考验。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也是事关公安院校全局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公安院校既要一手抓教学、科研、管理和发展、改革、稳定,又要一手抓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公安院校的一项重要任务
    公安院校是党和政府培养公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摇篮,是传承和创造先进公安业务知识的重要基地。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公安院校承担着科技强警乃至于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历史责任。公安院校要在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伟大事业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牢牢把握警察培养这一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人为本,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着力培育优良的学风校风,不断优化育人环境。而所有这一切都离不开加强公安院校党的建设,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和传播公安专业知识,是公安院校存在的基础,也是公安教育发展的基础;培育人民满意的警察,是公安院校的首要任务,也是公安教育的根本任务。而体现治学和育人这两者的最重要表征就是公安院校的学院之“风”、教育之“风”。要治公安业务之学,要育人民满意之警察,就不可不正风。这从教育的性质、功能、规律的角度,阐述了加强公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伴随着公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公安院校与社会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经济活动也越来越频繁。这使公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从这几年的情况看,公安院校负责基建、后勤、财务、产业、物资、招生、干部人事等工作的领导和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另外,乱收费、学术腐败和招生考试暗箱操作等问题正在成为当前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并且在师生中和社会上造成极其不良的负面影响。这些情况都充分说明加强公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已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公安院校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近几年来,公安院校党委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而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不断深化,基建和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的实行,收费制度的规范,校务公开的推行,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工作的开展等等,对于预防和遏制公安院校腐败现象的蔓延,维护公安院校发展、改革、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必须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公安院校还存在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有许多薄弱环节,反腐倡廉是公安院校的一项长期任务。
    从客观条件看,公安院校拥有不少的权力,如每年的经费收支权、招生录取权、人事调配与任免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权、学生评优评奖权、助学贷款与违纪惩处权等等。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权力是一种支配他人的力量,具有扩张性和蜕变性,在不受监督的情况下容易被滥用而导致腐败。因此,公安院校这些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如果制约、监督不到位,就有可能产生权钱交易。
    从主观方面看,一是少数党员干部对加强公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有人认为,公安院校的腐败与社会上的腐败相比是小巫见大巫,学院经常讲反腐倡廉是小题大做、浪费时间;二是部分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淡薄,法纪知识缺乏,如有的干部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了解甚少,认为只要不把钱装进自己个人兜里就行了,从而随心所欲,导致许多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三是党员和干部队伍中的个别人受社会上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发生变化,贪图享受,经不起金钱、美色的诱惑。
    从外部环境看,社会上的不正之风、腐败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有求于公安院校的人总是千方百计地找关系、托人情,拉拢腐蚀公安院校的有关人员。如果这些有关人员警惕性不高,稍有不慎就容易落入他们的圈套。
    从内部管理看,公安院校在人财物等方面的许多管理制度都还带有计划经济的烙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显得很不健全,在运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漏洞。这些漏洞一旦被利用就可能滋生腐败。另一方面,公安院校的监督机制也还不够完善,监督的作用还比较有限。
    总之,诱发公安院校产生腐败现象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同时,解决这些问题尚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公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克服急躁、悲观情绪,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
    三、当前加强公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必须重视和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公安院校风气的根本好转虽然还有赖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社会生产力水平和人的素质的极大提高以及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但是,公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绝不可以因此而放任自流、无所作为。实践表明,公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与不抓不一样。加强公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学院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有利于促进学院管理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有利于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有利于推动公安教育事业迅速、健康发展。当前,加强公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必须重视和着力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着力解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总体来看,公安院校广大党员干部是非常曾恨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的,他们对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斗争的判断也是高度认同的。但是,落实到具体工作,还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最好不要”的问题。例如,在对待基建、采购招投标和审计监督等问题上,有的同志往往把这些防范腐败的制度措施视为工作负担,认识不到这是对事业的负责和对自己的保护,因而采取被动应付的态度。少数同志甚至认为这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感到委屈,个别人甚至产生对立情绪。还有对纪检监察干部秉公执纪不理解、不支持,对违纪问题熟视无睹,以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思维习惯等等。上述情况说明,不把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真正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使大家切实重视并主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公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就难以真正落实。当然,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的方法也应当从单一说教式转变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方式。
    (二)要进一步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着力解决形不成合力的问题
加强公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工作,单靠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必须进一步落实中央确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努力在形成整体合力上下功夫。公安院校的党委书记和院长必须自觉地担负起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党委、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寓党风廉政建设于学院各项业务工作之中,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组织实施,一起检查落实。纪委要找准自己的位置,既不越位“大包大揽”,又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执纪职能。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院各部门、各系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责任,只有各部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公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才能落实到位。
(三)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着力解决监督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当前,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严格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要进一步明确监督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内容,并建立监督反馈机制和纠偏机制。发现不良倾向要通过谈话、诫勉、通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出预警提示。发现违纪问题,要认真查处。同时还要进一步发挥教代会、校务公开、经济责任审计等各种行之有效的监督载体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探索、完善民主监督的渠道和手段。
(四)要进一步深化公安院校内部管理改革,着力解决学院管理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问题
公安院校必须树立依法治校和科学管理的理念,切实加强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建设。要不断完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和基建招投标管理、招生和人事工作管理等制度规范,制定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运行机制。同时,要根据精简、高效和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校内各级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做到事事有章循,事事有人管,避免出现制度死角和责任死角,努力从源头上清除腐败产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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