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学院民主管理 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

作者: 时间:2020-11-10 点击数:

各位代表、同志们:

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成立于2014年1月,五年来,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主管理,不断加强教代会建设,积极推动教代会工作逐步完善,实行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与自下而上的民主管理有机结合,促进教代会在学院发展、表达和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扶持弱势职工群体、保障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院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五年教代会建设的基本情况

五年来,学院教代会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在省教育科技工会指导下,在本院教代会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对如何提高教代会工作质量、规范教代会工作程序、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等问题作了深入的调研,保障了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实施民主管理权利的落实,有效地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促进了学院事业的健康发展。2017年,学院因民主管理工作突出受到上级表彰,被评为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占了在宁高校获此荣誉的两席中的一席。2018年,学院被江苏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

(一)创建了全面实行院务公开的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和构架。学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第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江苏省高等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出台《江苏警官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不断拓展和挖掘教代会制度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建立起科学的民主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

学院建立了教代会为主要载体,依托工会组织,全面实行校务公开的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和构架,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管理水平,提高教职工民主参与意识。

一是学院十分注意教代会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推选出思想政治素质优秀、业务能力水平过硬、教职工信赖、能反映教职工意愿的教师作为教代会代表。尽可能增加第一线教师的代表比列,以体现“教职工为办学主体”的校园民主氛围。教代会代表以教师为主,教师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代表产生后,编成代表参加大会。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离退休干部和学生代表作为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同时,组织教代会代表经过反复酝酿、民主推荐、民主投票等程序选举出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二是明确教代会执委会的工作职责。教代会执委会作为教代会的领导机构和闭会期间的职权行使机构,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包括组织召开教代会、审议教代会通过的有关事项、听取教代会代表团对议题的意见建议、闭会期间研究学院重大事项等。

学院坚持每年将教代会纳入年度党政工作要点,认真组织、筹备每一次教代会。院领导兼任工会主席、教代会筹备小组组长,学院工会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成员。学院主要领导支持并积极推进教代会工作,院长负责向教代会汇报工作,学院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由教代会集体讨论决定,教代会已经名副其实地成为全面推进院务公开的载体。凡是经学院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均在学院内网公布,充分体现了学院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赢得了广大教职工的好评。院工会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总结完善,力求做到透明、公开,真正体现教职工的知情权。

(二)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突出以学院改革发展为目标的工作中心。学院教代会坚持把服务学院大局、服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服务全体教职工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参加学院的发展建设,这从历届教代会征集的提案及意见建议可见一斑。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充分发挥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工会委员会的作用,凡是与教职工合法权益相关的事项均通过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很好地保障了教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2015年6月,学院召开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审议了《江苏警官学院章程(审议稿)》,讨论《江苏警官学院教职工医疗互助管理暂行办法(审议稿)》。在临时会议上,代表们认真讨论,各抒己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主人翁精神。

(三)畅通教职工建言献策、维护自身权益的信息沟通渠道。

一是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做好提案征集工作。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是推进教代会提案工作的前提。教代会代表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围绕多数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提交提案;在每年教代会召开前至少一个月为集中征集提案时间,提案征集通知于内网发布,并通过代表团团长及教代会代表开展提案宣传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有效激发教职工关心学院建设的热情。

二是严格审查,准确把握立案尺度。为提高提案质量,教代会执委会严格按照教代会提案工作相关规定对原始提案进行审查,以全局观念从提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对提案内容进行反复论证。经过严格审查后立案的提案,对于学院的改革发展和教职工利益诉求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提高提案质量,为提案的处理落实奠定基础。

三是注重督促落实,提高提案满意度。在提案处理落实阶段,形成院工会、督办室督促检查,承办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搭建提案人与承办部门的沟通平台。第一,通过举办提案沟通见面会,使提案人与承办部门面对面讨论交流提案提出背景及办理措施,提高提案落实效率。第二,建立提案跟踪制度,对提案的处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与承办部门共同研究提案的解决措施,提高提案满意度。

学院教代会坚持以征集提案和分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听取教职工的呼声意愿。在提案和小组讨论中代表们畅所欲言,成为学院与教职工相互沟通的一扇窗户。五年来,教代会共征集提案54件,意见建议一百多条,内容涉及思想政治、纪检、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学科专业智库建设、学生工作、依法治校内部治理、服务保障、关爱教职工、校园安全、在职培训、硬件建设等做到条条有交代件件有着落。如三届三次教代会共收到代表提案14件,正式立案14件。张兰青院长多次出席提案推进会,全体承办部门领办提案并直接推动办理落实,所有提案在十二月全部完成办结代表对提案办理比较满意工会还首次开展了评选优秀提案办理部门6个承办部门被评为优秀提案办理部门。

  (四)尊重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努力营造民主氛围。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做主,公民的政治参与是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高校教代会制度建设是教职工民主参与的基本途径,已成为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就是要营造参与型政治文化氛围,引导教职工参与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提高教职工的民主参与意识,促进学院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和鼎力支持教代会制度建设,积极指导教代会建设有序开展,保障教代会职权有效行使。学院领导深入基层,倾听来自一线教职工的呼声,了解教职工的实际需求和困难,着重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二是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教代会行使自身权利,全面听取教职工对学院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积极研究教代会议题和提案内容,认真办理教代会作出的决议。同时,为教代会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创造良好的民主管理环境。

三是教职工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提高。通过组织代表学习教代会制度文件、召开教职工征求意见座谈会、开展教职工建言献策等活动,搭建宣传教育平台,拓宽民主参与实践渠道,提高教职工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

  (五)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群体的利益不断促进学院的安定和谐。

通过教代会提案、校务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让教职工更全面地了解学院重大事项,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学院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无形中加强了领导与教职工、教职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从而形成党群、干群及教职工之间平等互助、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利于收获教职工对学院发展的理解与支持,使学院上下形成合力、共谋发展。

经过几年建设,学院教代会工作逐步呈现出党政高度重视组织得力有序的特色,推进了学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工会长期坚持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热情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表达和代表教职工意愿,增强了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创造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每年在重大节日均组织开展各类座谈会、登门慰问考察学习等,加强了教职工之间的交流与联系起到了凝心聚力的作用促进了学院的和谐。
、今后的工作构想

尽管目前我院教代会工作有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经验不足,教代会工作还存在需要改进之处,如教代会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各项职权需得到全面落实,教职工民主管理意识需增强,教代会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需提升,教代会提案质量需提高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着力于发挥教代会在学院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有序地开展教代会工作,拓宽民主管理渠道,创新教职工民主参与和监督学院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的有效途径。

  (一)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全面落实教代会工作机制。要组织教职工学习并领会《规定》及《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完善教代会制度文件,包括学院教代会工作细则、二级教代会工作细则、教代会提案工作制度、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作职责、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等,使教代会工作制度更加规范科学,教代会职权履行、程序运行、全方位监督更具可操作性,为提升学院民主管理水平,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政策依据。

  (二)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建立健全有效沟通机制。

教育部颁布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对教代会职权进行了定义和划分,将学院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校园建设、学院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以及学院与学院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列入了讨论建议权范围,并将学院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学院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等内容列入了评议监督权范围。学院应严格规范教代会各项工作流程和民主程序,尊重其民主决策权利,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依法保障教代会各项职权的切实落实。同时,要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方面,各教代会代表团要积极组织代表对议题进行讨论,学院领导及教代会执委会委员要认真听取各代表团的意见反馈,进行重点研究;另一方面,学院要完善日常民主管理制度,通过召开教代会专题说明会、提案答复见面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畅通院领导、职能部门与教职工之间的沟通渠道,保障教职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利的有效实施。

  (三)提升教代会代表素质,加强教代会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选举机制。教代会代表要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牢固的教职工群众基础。学院应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人员状况,切实完善代表选举制度。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学院要定期对教代会代表进行培训,通过组织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教代会业务知识,使教代会代表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增强其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使代表在职责范围内敢于建言、善于建言、勤于建言,既反映民情民意,又重视学院整体发展,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

三是组织履职实践。学院要建立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组织代表对教代会决议执行情况、提案落实情况、院务公开情况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巡视。同时,要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实践活动,如列席院长办公会、参与教职工职称聘任及考核、高招录取等监督工作以及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民主决策过程等,使教代会代表真正做到源头参与、履职尽责。

(四)健全教代会提案工作制度,做好提案征集和落实工作。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履行义务、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重要渠道,也是教职工参政议政,为学院的建设发展建言献策的重要途径。

一是要建立提案工作机构,完善提案工作制度。首先,要成立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协调督促提案处理,检查提案落实情况等工作,并在每年的教代会上作提案工作报告,接受代表们审议。工作中要把“原始提案是否科学合理、承办部门是否落实到位、教代会代表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提案工作的标准,增强提案办理的实效性。其次,要完善教代会提案工作制度,对提案征集内容、审查立案程序及办理流程等提出明确规定,促进提案工作规范化建设。最后,要建立“教代会执委会统一领导、提案工作委员会有效实施、教代会代表团组织开展、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职能部门具体落实”的“五位一体”提案工作体系,使学院、二级单位、职能部门、教职工各方联动、促进沟通,保证提案工作的实施效果。

二是要建立提案评价体系,搭建电子提案网络平台。学院应建立教代会提案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评选优秀提案、提案人及提案承办部门,充分调动提案人主动参与提案、承办部门努力落实提案的积极性。同时,要建立教代会电子提案网络平台,加强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

  (五)加强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拓宽民主管理渠道。

   二级教代会是校级教代会的延伸,是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渠道的拓展,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院和谐稳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学院要制定二级教代会工作细则,用以指导二级教代会工作,规范其运行程序、组织形式及职权范围。教代会执委会应根据学院及二级单位改革发展动向,及时修订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以适应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

二是二级单位党政领导要切实提高对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通过二级单位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办学事业的科学发展,通过体现教职工公平利益的调整,强化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 促进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三是要完善二级教代会运行机制。一要建立二级教代会工作机构,切实保证二级教代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健全培训机制,组织教职工、教代会代表就二级教代会制度和工作规范等内容进行培训;三要建立评估机制,将二级教代会发挥作用情况与二级单位工作考核、中层干部考核、分工会工作考核有机结合。

四是二级单位应根据院级教代会提案工作制度,制定二级教代会提案工作规范,扩大提案工作范围,使教职工在直接参与二级单位民主管理中充分发表意见,献计献策。

各位代表、同志们,五年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所取得的成绩,是上级机关和党委、行政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教职工不懈努力的结果。院务公开有多种渠道,教代会必将成为主要渠道之一,学院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充分地交给了全体教职工,真正践行了全心全意依靠全体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多年来的实践也证明,只有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好、发挥好、引导好教职工的积极性,才能干成事。希望全体代表和全体教职工一如既往的支持教代会工作,进一步加强学院民主建设、高质量建言献策和制度执行审查等为建设“双一流”警院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届教代会执委会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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