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教学内涵建设行动计划(2017-2019)

作者: 时间:2018-09-29 点击数:

为全面加强教学内涵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央和省部关于全面深化高等教育和公安改革总体部署和《江苏警官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及相关子规划,制定专业、课程、教材、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保障等方面的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加强高校内涵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回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全面落实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决策部署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要求,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课程、教材、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等为抓手,以优化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为支撑,坚持问题导向、循序渐进、突出应用的原则,进一步夯实人才培养基础,推进教学工作提档升级,为建成优秀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一流公安院校奠定坚实基础。

二、专业建设行动计划

(一)专业建设现状

按照《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修订形成2017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有16个专业,其中公安专业12个,非公安专业4个。2013年“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专业被教育部列为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015年“侦查学”、“治安学”专业被列为江苏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2015年“治安学”专业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2016年学院遴选9个专业(方向)作为院级品牌专业(方向)建设点。

(二)专业建设目标

保持公安学、公安技术学两大专业类的综合实力在全国省属公安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充分利用公安专业优质资源,提高非公安类专业建设水平。确保侦查学、治安学省级品牌专业通过省教育厅年度考核与终期验收考核;确保治安学部级重点专业通过公安部验收考核;建好9个院级品牌专业(方向),并力争再培育1-2个省级品牌专业或部级重点专业。确保相关新专业通过省教育厅本科专业评估。

(三)专业建设措施

1.整合优化各类资源夯实专业发展基础

根据江苏公安工作发展的现实需求,立足学院实际,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师资、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资源,为专业进一步发展创造基础性条件。全面落实公安学和公安技术类公安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探索建立专业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深入推进公安专业综合改革。

2.紧密贴合公安工作需求培育建设新专业

充分考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公安机关、公安工作对专门人才的需求,科学布局专业结构。鼓励和支持教学系部在充分调研和论证基础上,明确新专业建设目标,适时启动申报新专业。

3.突出优势专业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立足学院专业现状,积极推动我院优势专业发展,在职称评审、资金使用自主权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以巩固优势专业的优势地位。强化部级重点专业和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的检查与指导,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顺利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实施院级品牌专业考核制度和投入,对于未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的专业,对专业负责人进行问责;重点培育有潜力的专业,力争在省级品牌专业二期工程项目中再培育1-2个省级品牌专业。

4.以实战化教学改革彰显我院公安专业特色

坚持公安专业建设的实战需求导向,以实战化教学为切入口,积极培育我院公安专业特色,加强公安专业核心竞争力建设。进一步深化公安业务类课程实验实训内容教学训练,形成独特的应用领域和技术支撑点,避免我院公安专业与其他公安院校同类专业发展的“同质化”倾向。

三、课程建设行动计划

(一)课程建设现状

全面落实公安学和公安技术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优化课程结构体系,已经构建了通识类课程、公安业务类课程(含公安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教学环节组成的课程体系;选修课区分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实践教学学分和选修课程学分已分别占总学分的35%和20%以上;开发治安执法基本技能实训和刑事执法基本技能实训2门实训课程。2017年《警务英语》和《道路交通管理》两门课程被评为2016-2017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引入校外8门优质课程资源,启动实施课堂教学改革。

(二)课程建设目标

依据学院2017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突出课程建设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地位,分年度实施合格课程建设。推进优质课程建设工程,以项目方式实施课程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加大在线开放课程的扶持力度,确保现有项目按期按质完成建设项目,争取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以及争取新的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发挥示范作用。

(三)课程建设措施

1.推进实施合格课程建设

围绕2017人才培养方案课程,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院课程建设实际,明确合格课程标准,实施合格课程建设工作,确保课程尤其是新课程在师资队伍、教材配备、教学改革等方面达到院级合格课程要求,保证课程教学的质量落到实处。

2.打造若干优质课程集群

进一步优化课程内容,打造优质课程体系。加快建设一批有效支撑学生实战能力培养需要的课程,重点打造若干公安专业优质课程集群,努力构建公安理论课与公安实践课有机结合的课程体系。

3.开展课程资源库建设

开展课程资源库建设,利用智慧校园网络,结合合格课程和优质课程建设目标,将应具备的基本教学材料进行数字化改造,将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课件、教学视频、习题等教学资源实现共享。

4.实施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围绕“互联网+”教学模式的推广与应用,实施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教学系部在合格课程中遴选底蕴深厚、具有学院特色的优质课程进行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每个教学系部要至少建成一门在线开放课程。根据需要,引进相应数量的优质网络在线课程资源。

四、教材建设行动计划

(一)教材建设现状

规范教材选用管理,实现了对教材选用、征订及供应的规范化。持续推进教材立项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效:2014年《犯罪现场勘查(修订本)》和《警察战术学》被教育部列为“十二五”国家规划教材(第二批);《公安群众工作》《犯罪学》《警械使用》《危险物品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学》《经济犯罪侦查总论》《犯罪现场勘查》《刑事科学技术》和《微量物证与毒品毒物检验》等教材被列为公安部统编教材;《犯罪现场勘查(修订本)》和《网络攻防技术与实训》分获2014年和2015年江苏省重点教材立项建设;一批教材(讲义)的编写计划已经纳入品牌(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二)教材建设目标

按照中央对于教材建设的基本方针,坚持“选优选新”的教材选用原则,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确保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在学院的使用。为适应现代警务发展态势和实战化职业化警队建设需要,组织编写反映公安工作前沿鲜活经验和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理论研究最新成果的新教材。提高自编教材质量,打造精品自编教材,形成体现学科发展前沿、紧密围绕课程、公安特色鲜明、贴近公安实战的教材选用和编写体系。

(三)教材建设措施

1.强化教材的选用与管理

严格执行学院《教学规程》中教材选用相关规定,确保选用高质量教材,确保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进课堂。做好教材征订、结算及库房管理,建立出入库账目,每学期进行对账核对。

2.做好院级自编教材建设

持续推进校本教程建设,做好每年一次的教材立项申报和遴选工作,加强教材建设整体谋划,突出教材建设重点,构建理论教材、实验实训教材和实战案例教材相结合的多样化教材体系,同时加强教材建设项目的过程性检查与管理,督促按期出版并使用。

3.推进高层次优秀教材建设

提高学院自编教材质量和工作水平,突出重点加快培育和扶持教材建设项目,为申报每年一度的省重点教材和其他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建设项目奠定基础。

五、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

(一)师资队伍建设现状

“十二五”期间,学院坚持引培并举,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人才引进和培养措施,师资队伍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24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30人,副高职称教师114人;学院现有博士学位教师50人,硕士学位教师184人。省“333工程”、高校“青蓝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59人次,公安部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

(二)师资队伍建设目标

按照“适度增量、提高能力、优化结构、分类建设”的思路,扎实推进师资队伍建设。至2019年底,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超过55%,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教师比例达到25%、正高职称教师力争达到15%。

(三)师资队伍建设措施

1.实施职业道德熏陶教育工程

全面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思想教育先行,坚持政治建警和忠诚警魂教育,用习近平总书记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教育干部教师。突出师资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建立与完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教学科研实绩作为选聘教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确定待遇的主要依据制度。

2.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程

依托省部级教学名师、省“333”人才工程和省高校“青蓝工程”等人才项目,锁定学院主要学科领域极具发展潜力的优秀学术骨干,进行专项配套、重点培养,加快造就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争取“333”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有所增加,培养2-3名在全国公安系统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力争培养和引进1-2名省部级教学名师,打造2-3名在全国有地位的公安实战专家,组建1-2个省部级教师团队,建设1-2个省部级科研创新团队。

3.实施师资后备人才培育工程

加强对新进人才和新教师的关心指导,推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度落实;科学制定新入职教师三年培养计划;实施学院“青苗工程”项目,每两年选拔8-10名青年骨干教师予以综合支持与长期培养;2018-2019年,新进和培养博士研究生50名左右,不断改善师资队伍梯队结构。

4.实施教师实践轮训锻炼工程

紧紧围绕培养实战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要求,坚持专职与兼职、培养与引进“两个结合”原则,完善实战教官聘任制度,努力打造一支“理论联系实战、能教会干、能讲会研”的高水平教师教官队伍。力争公安业务课教师中兼职教官比例达到30%,驻校教官超过公安业务课教师总数的15%。

5.实施教师能力培训提升工程

采取多种途径,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鼓励教师攻读硕博研究生学历学位,优化教师学历学位结构,提升学历水平和能力素质;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培训,组织新入职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公安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学院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对中青年教师开展网络培训,组织教师参加教育厅举办的本科院校教师培训项目(含访问学者)和公安部举办的全国公安院校师资培训班、出国进修培训。

六、实践教学建设行动计划

(一)实践教学建设现状

学院建立了“教学实验管理中心”和“实战化教学训练中心”两个副处职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一起,为学院实践教学奠定了机构基础。学院现有11个综合性试验室,其中,法化学实验室、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刑事侦查实验室、警体综合实训中心、警务信息化应用研发实训中心、法学实践教育中心等六个实验室被评定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反爆炸实验室被评定为省级工程实验中心,“江苏警官学院·南京市公安局实践教学基地”获得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内建有实体化运行的实战教学中心,包括学生实践能力实训区,包括模拟派出所、模拟刑警队(内含信息采集室、询问室、留置室、警用器械室、调解室、辨认室、文书制作室、讯问室等)、模拟街区和公安信息数据中心等。与全省13个地级市公安机关建立了100多个实习点。2016年10月,与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扬州等市公安局组建成了“江苏公安实战教学联盟”,开创了学院实践教学的新格局。开设了《治安执法基本技能实训》和《刑事执法基本技能实训》两门主体实训课程,系统训练学生公安工作的基本实践能力。

(二)实践教学建设目标

在建设期内,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推进大数据条件下实战化教学训练改革,建立科学、可行的实践教学组织、内容、管理、保障等工作制度与机制。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结构和布局,优化实验室资源配置,强化实验室师资队伍建设,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校局合作,丰富公安教学联盟内涵建设,打造紧密型实训教学平台。深入开展实训实习教学,提高学生公安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加强实践教学理论研究,凝练实战化教学改革成果,开拓公安教育新思路、新理论。

(三)实践教学建设措施

1.完善实践教学工作体系

以警务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实战为根本,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寻求省公安厅、地方公安局的支持,建立大数据条件下的校局一体化实践教学机制。完善学院教官制度为重点的实战师资队伍建设及运行机制,激发教师参与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持续打造紧密型教官团队,继续实施换岗实践活动,落实教官驻校制度。以实验教师职称改革为契机,推进实验教学队伍建设,科学配备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通过加大实验设施的投入和实验课程的开设,提升学生实验能力。强化实习基地建设,充分挖掘校局双方优势资源,优化“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警务实战能力。

2.推进公安实战教学联盟建设

深化校局合作,推进江苏公安实战教学联盟内涵建设,在目前与7个地市公安局开展联盟建设的基础上,争取拓展联盟合作对象到更多省辖市公安机关。充分挖掘施展教学联盟双方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拓展合作育警空间。在省公安厅支持下,将公安大数据信息系统接入模拟实训场馆中心。根据实训工作需要,加强公安网类资源建设,协调接入公安网,安装公安网相关管理、监测类软件。按照“实景、实战、实用、实效”原则对公安专业学生进行实训教学。加强实训场所功能建设,完善信息采集室、询问室、留置室、警用器械室、调解室、辨认室、文书制作室、讯问室等场所布置。

3.强化学生实训实习教学

围绕专业核心能力,模拟公安工作的实际环境、业务内容和技术应用等,将课堂讲授与现代教学手段结合,运用互动式、研讨式、情景模拟、角色扮演、案例教学等不同教学方法,实现理论教学、实验教学与实训教学的一体化运作。充分利用各类实训、实验场馆,加大实训、实验教学力度,集中排课、严格考核。改革公安专业实习教学,做好学生赴公安机关“见习”与“实习”的有效衔接,提高学生对公安工作的认知度和操作能力。

4.推进实验室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围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实验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创新改革,科学设计实验教学项目,积极整合实验教学资源,不断提高实验室的开放度和共享度。充分利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升实验教学质量,不断促进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提升。按照统一规划、逐年完善的原则,对原有实验室进行更新改造,改善实验环境和条件。依托现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打造具有江苏公安特色的实验教学品牌,冲刺国家级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充分利用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项目资金更新和补充教学仪器设备。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建设项目过程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的预算意识和执行意识,提高实验室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教学实验设备绩效。组织规范化实验室评选活动,打造适应学院教学改革需求的规范化、现代化实验室。

5.加大投入夯实实践教学建设运行保障

加强实训装备建设力度,协调省公安厅把学院警务装备纳入全省公安装备编配系列,配足实训器材、设备,实现学院与公安机关同步列装新型警务装备,以更好地满足实战化教学的基本设备和技术支撑。协调省公安厅推进公安信息平台、图像专网等公安实战数据信息接入学院模拟派出所、模拟刑警队、公安信息数据中心等教学训练场所,保障学生实训课程内容与公安一线的同步。设立实战化教学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督导、考核、评教等质量监控,促进实践教学效果评价。

七、教学研究建设行动计划

(一)教学研究建设现状

“十二五”期间,学院年均立项教学研究项目15项左右,以教学内容改革、新教学手段应用和实战化教学等为研究重点,不少研究成果已运用于实际教学环节,稳步提升了教学水平和质量。省教育厅每两年(奇数年)组织一次省级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我院在开展院级教学研究课题的前提下,每次可获得2-3个项目立项,且在已立项的课题中,完成情况良好。学院对接四年一度的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比,组织院内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并遴选高质量成果参与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获得了一定成绩。

(二)教学研究建设目标

继续推进院级教学研究项目建设,加大教学研究项目应用范围,提高课题研究的积极性。加强教学研究项目过程性管理,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加大课程、课堂、教材思政,信息化背景下的教学改革研究,大数据条件下的实战化教学训练改革等方面的课题研究。持续支持孵化院级教学研究课题向省级教学研究课题冲刺,力争获得更多的省级教学研究课题立项。

(三)教学研究建设措施

1.做好年度课题立项申报

大力推进相关研究工作,特别是围绕课堂思政工作、信息化背景下的教学改革研究、大数据条件下的实战教学训练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在常规立项的基础上,每年设置实战化教学研究专项5项,力争取得学院实战化教学在体系性、创新性、操作性方面的突破。

2.强化教学研究课题管理

严格执行《教学规程》中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江苏警官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规定》,提高立项的科学性。加强项目的过程性管理,督促教改课题组按时按质完成课题研究。加强教改课题研究的资金管理,做好课题资金预算、使用,做好教改课题的结项验收等工作。

3.推广应用课题研究成果

加大课题研究成果的凝练,提高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率和应用率。遴选和重点打造教学研究课题成果,积极申报院级和省部级教学成果奖。进一步固化教学研究课题成果,梳理并编印成册,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学习应用和推广。

八、教学内涵建设的保障

(一)组织保障

1.加强党委对教学工作的领导

学院党委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教学工作专题会议,每四年召开一次全院性的教学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教学工作,强化教学工作与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

2.发挥教学组织的基本功能

充分发挥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等组织在教学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保证其在教学管理、教学建设、教学研究和教学发展等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3.健全教学系部的内部结构

完善教学管理基层队伍,配强教学系部主任、教学副主任,优化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秘书等教学管理队伍,打牢教学工作基础。

(二)经费保障

1.足额保障教育教学经费投入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指标要求,本着学院教学投入可持续增长和发展的原则,科学配备教育教学经费,力争逐年增加学院教育教学的经费投入。

2.加强教学专项经费使用管理

落实财务纪律,加强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的论证。严格遵守招投标制度,强化各类项目的使用管理,严格审批手续,强化各类项目的结项验收等。

(三)教学管理

1.完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为契机,全面梳理相关教学管理制度,制定教学规章制度修订工作方案,结合当前教育教学改革要求,按期完成相关制度的废止、修订和新建工作,保证教学管理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教学管理工作效果。

2.优化教学管理队伍结构

根据教学管理工作需要,逐步优化教学管理队伍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学缘结构。教务处、高教中心各引进1-2名教育管理相关专业的硕士,教学系部的教学秘书要尽量选配教育教学管理相关专业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提升教学管理能力水平。

3.加大教学管理培训力度

寻求政策支持,切实提升教学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与水平。每学期选派1-2名教学管理职能部门或岗位人员到师范院校进行短期进修学习。鼓励教学管理人员提升教育管理职称、参与各种教育管理学术会议、攻读学历学位等,提升教学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四)质量监控

1.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和学生发展等方面建立相应的质量保障措施,健全校内、校外比较科学的质量保障体系。

2.完善教学质量监控组织建设

建立一支素质高、数额充足、结构合理的教学质量管理队伍,建立多层级、多类型、高水平的教学督导队伍,综合发挥教务处、高教中心、教学系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教学管理、教学建设和质量监控方面的职能,提升教学管理及质量监控效能。

3.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及工作机制

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建立健全体现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特点的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体系和教育教学督导制度,完善毕业生教学质量的跟踪调查反馈机制,落实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制度,建立质量监控信息统计、分析、反馈和质量改进的工作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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