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抽检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我院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过程管理,保障毕业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盲审抽检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
由专业所在教学院系在已经定稿的毕业论文中,从每个区队(班级)随机抽取2名学生的毕业论文作为盲审抽检对象。
二、盲审方式
专业所在教学院系自行联系盲审院校对口院系,邀请相关学科专业专家对抽检的毕业论文进行盲审,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三、工作要求
1.送审的毕业论文中不得出现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等相关信息,并删除使用授权声明、致谢等与毕业论文质量无关的内容。
2.每篇论文由2名不同专家进行评审,每个专家分别填写《江苏警官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评阅书》(见附件1)。
3.请相关院系于6月7日前完成盲审结果汇总,将《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稿提交教务处。
四、结果运用
1.经专家评议,2名专家均评定合格的,则盲审结论视为合格;2名专家均评定不合格的,则盲审结论视为不合格;1名专家评定合格、1名专家评定不合格的,由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领导小组会审,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2.盲审结论合格的,应将盲审专家意见反馈给指导教师和论文作者,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盲审结论不合格的,一律推迟毕业,责令论文作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其中,前期已经通过答辩的取消答辩成绩。
五、经费保障
盲审专家劳务费依据《江苏警官学院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中专家评审费发放标准确定,从教务处业务费中列支。
教务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