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14 点击数:

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为持续完善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常态监测机制,为各类评估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支撑,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我院202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数据采集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在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开展,各项填报任务由各责任部门承担,详见《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1),高教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数据填报工作。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制定方案、分解任务

高教中心负责制定数据填报工作方案及任务分工,并提供《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2)。

(二)各责任部门成立填报工作组

各责任部门填报工作组由组长和数据填报人员组成。组长为各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负责各部门所有填报数据的审核把关。数据填报人员根据组长的安排开展具体填报工作。各责任部门需深入研究国家数据平台各项指标填报要求和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要求,准确把握指标内涵,认真做好数据整理与排查工作,必要时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全面数据,避免漏报错报。各工作组需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沟通联络(数据填报人员可同时担任联络员)。请各部门填写《数据填报联络员信息表》(附件3),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10日前提交高教中心。

(三)数据填报时间节点

1.基础数据表格填报时间节点

基础数据表是整个数据库填报的基础,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先期进行采集,以免影响后续其他数据表格的填报。人事处于923日前完成“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填报工作;教务处于929日前完成“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及“表1-7-1本科实验场所” 填报工作;科研处于929日前完成“表1-7-2科研基地” 填报工作。

2. 其他数据填报时间节点

基础数据填报完成后,各责任部门根据《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1)的安排,于1018日前完成本部门数据的填报。数据平台操作流程为:登陆http://172.17.200.200:81/login.jsp→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如遗忘联系高教中心重置)→填报数据→保存→提交部门审核。

(四)数据分析与审查

高教中心于1019日至1031日对拟上报数据进行分析反馈,并提交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查决策。各责任部门按照反馈意见补充、完善数据。

(五)数据确认与上传

各责任部门在数据审核确认后于1110日前向高教中心报送相关纸质材料及《数据填报交接表》(附件4)。高教中心在1115日前将所有数据上传至国家数据平台。

基于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的监测数据从学校、教师、学生等多维视角全方位反映教学运行基本状态,已成为审核评估、专业评估、高质量考核、多维排名的重要数据来源。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力协作,按时保质做好2024年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版权所有: 江苏警官学院-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系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邮政编码:2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