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兰青以“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为主题,为办公室党支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党课。
在党课讲授中,张兰青结合自身学习和专题研究,深入分析了西方宪政的由来及实质。西方宪政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胜利的成果,代表和维护的是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和意志,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逻辑基础,以个人主义为出发点与落脚点,用“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理性、共和”等带有浓厚理想主义情结的“包装词”作为最初的宪政框架,具有极大的诱惑性和欺骗性,经过西方学者反复阐释和演绎,“宪政”一词已成为具有明确指向和特定内涵的政治范畴,其基本内容主要是多党制、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警察中立化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宪政在其运作过程中暴露出诸如党派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党争造成极大内耗、政府民意代表性缺失、选举政治导致政策短视等弊端和缺陷。
张兰青重点阐释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的本质区别。我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理论基础,由人大行使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充分反映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西方宪政来源于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否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维护资产阶级权利,由代表大资产阶级利益的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解释,是资产阶级内部的一种权力分配、交换和平衡机制。两者在理论基础和宪法理念、政治主体和利益主体、制度基础和运行机制、宪法解释权和审查权、司法机构政治属性等方面有着本质区别。
张兰青在党课中强调,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