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报告(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作者: 时间:2018-07-05 点击数:

 

为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学院教学工作符合审核评估要求,本学期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教学规程》和教学质量监控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监控方法与结果统计

(一)主要监控方法。

1、课堂听课。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院系两级督导及同行听课。全院两级督导以及同行听课共561人次,148人参与听课,被听教师为166人,听课覆盖率为48.40%(其中参与听课的院级督导组成员计42人,听课195人次)。二是领导听课。全院各级领导全学期听课345人次,被听277人,听课覆盖率为80.76%

2、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课堂教学情况。本学期在全院信息员微信群的基础上建立了各年级微信群,充分发挥学生信息员的桥梁作用,更加及时有效地发布并收集教学相关信息,了解课堂教学动态并做好反馈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代表及班级信息员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开展期中、期末集中检查。2018416日,学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就检查的时间、内容、方式和检查过程等作了明确的要求。教务处和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随后在各系部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基础上,对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情况、本学期的试卷出卷情况以及上学期的试卷批改情况进行了学院层面的期中专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在系部自查的基础上做到全覆盖;本学期试卷共抽查80份,抽查比例占总数量的39.4%,同时对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考核试卷594本近30000份试卷的批阅情况进行了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4、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高教中心于613日发布期末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通知,并会同相关系部、学生大队,采取电话联络、微信群发布、上门通知等多种措施加急推进,确保了评教、评学质量。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生评教全覆盖。本学期全院所有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均得到评价,每位教师都有被评成绩;应参与评教学生为43146人次,实际参与评教41989人次,应参与评教人数5167,实际参与评教人数5055,参与率达97.,83 %(其中未参评学生的主要原因是休学、外出交流等特殊情况);二是教师评学参与率较高。本学期共有601人次对所任班级进行了评学,所有班级均得到教师评价,部分教师未能评学的主要原因是系统不完善导致公选课教师不便评学等。

(二)评价结果的形成与计算方式。教师的课堂授课质量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核心要素,也是评价结果统计的主要内容。教师的课堂授课质量评价分值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1.学生评价占50%2. 院领导、教务处负责人、院督导组听课评价占25%3.系(部)负责人日常听课评价占25%

为尽量避免听课人评分标准的差异,对院领导、教务处负责人、院督导组的评价结果采用两次权重的办法,即首先算出同一听课人的均分后,将被听教师的评价分除以该均分获得折算系数(例如,甲对三个人的听课分分别是848586,则该听课人的听课均分为85,三位被听人的折算系数分别是84/8585/8586/85;乙听课人的三个分数分别是949596时,被听人的折算系数就分别是94/9595/9596/95)。然后用第一次权重折算系数乘以全校听课均分进行再度权重获得最终成绩(系部听课计算同理。即系部领导的评价需通过与该系部的均值进行第一次加权后得出折算系数,再乘以全院所有系部的均值进行第二次加权)。因此只要听课人本人(或某系部)的标准一致,无论听课评价得分在全院中是偏高还是偏低,基本不会影响最后的客观评价,避免了不同听课人或不同系部评价标准不一致而导致的不合理现象。

二、 值得肯定的主要方面

(一)院、系领导充分重视,教学督导认真履职。学院及相关中层部门领导十分重视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工作,千方百计抽出时间深入课堂认真听课。全院共有42名处级以上领导参与听课,计370人次,被听教师277人,听课覆盖率达到80.76%,基本与往年持平;绝大多数系部领导对本系部的专兼职教师做到全覆盖听课。全体督导组成员能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学院督导组成员42人听课195人次,被听教师 65人,每次听课后,均能主动与被听教师进行交流沟通,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二)大多数教师工作认真负责,教学秩序稳定有序。全院任课教师基本能自觉遵守学院规定要求,按照正常教学计划开展工作,未发现迟到早退、私自调停课现象,能较好地执行教学大纲,备课充分、教学文件齐全,教学进度适当;课堂上认真讲解,教学内容贴近实战,教学课件图文并茂;教学态度认真、方法灵活;作业批改、平时成绩记载符合要求;能按照警务化管理要求,严格管理课堂纪律。从各类听课评教结果看,基本都达到良好以上。大多数学生学习态度端正,上课纪律总体较好,能认真对待课前、课中、课后各教学环节的学习要求。各系(部)能按照课程要求注重实践性教学环节,开展实验实训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受到学生普遍好评。

(三)课堂教学效果较好,学生满意度高。一是从全院各类人员听课结果看,领导听课370人次中,被评优秀的为345人次,优秀率达93.24%,学院督导组成员听课195人次,优秀为162人次,优秀率达83.08%。同行相互听课561人次,优秀为504人次,优秀率达89.84%。二是从学生评教结果看,被评343名教师中,优秀为313人,优秀率达93.24%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本学期的教学质量监控结果来看,尽管总体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尽如意之处,亟需得到改进和完善。

(一)教学安排与准备方面。部分教材发放滞后;个别课程的教学设备需要更新补充;阶梯教室上课效果较差。

(二)课堂教学方面。个别新教师和外聘教师对教学管理、教学运行相关文件还不太了解,个别教师并没有完全按照要求备齐教学文件;部分教师存在或授课互动性不够,或普通话不标准,或教学内容不能及时更新等现象。

(三)实践教学方面。个别教师、特别是专业课教师仍有重理论轻实践现象,个别教师实战课前未做好充分准备,上课仓促;个别实训课存在理论部分不能与实践内容相结合的现象。

(四)学生学习状况方面。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大一新生学习动力不足,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积极性不高;部分学生缺少学习方向和学习目标;部分学生存在重考试科目轻考查科目的现象。

(五)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面。通过专项检查发现,个别系部存在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覆盖率偏低,检查材料上交迟缓;部分开题报告中出现填写内容与其他表格中的内容相矛盾或不一致现象;开题把关不严,缺乏指导教师指导意见和专业系部意见等问题。

(六)试卷检查方面。通过抽查发现,试卷中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部分试卷的课程名称不严谨;个别试卷参考答案与试题要求不符;少数试卷的分值分配不太合理;部分“双向细目表”填写不完整;个别试卷中存在错别字现象;部分试卷格式欠规范严谨,个别试卷出现分数分配错误等。

 

 

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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