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学规程》规定,教务处和高教中心于10月11日组织对学院近3年的毕业论文(设计)、试卷专项检查。
一、检查对象
思政部、警体部、基础部、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刑事科学技术系、网安系、法律系九个部门
二、检查内容
1. 2015-2016
、2016-2017、2017-2018三个学年的毕业论文(设计)。
2. 2015-2016
、2016-2017、2017-2018三个学年6个学期试卷。
三、检查人员
教务处人员;督导组成员;教学系部主管教学主任。
四、检查方式
1.
每次检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2.
所有检查人员二人一组,分成九个组,每个部门安排一个小组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和试卷;
3.
毕业论文(设计)和试卷采用任意抽查方式检查;
4.
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表。
五、毕业论文(设计)、试卷检查要求
(
一)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要求:
1.
确保所有材料齐全、排序符合要求:(1)封面 (2)材料目录 (3)独创声明 (4)文本(5)成绩评定表 (6)任务书 (7)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填写说明”不能放入) (8)指导记录 (9)定稿阅批表 (10)阅评表(11)答辩表
2.
确保所有材料格式规范:
(1)封面字体、字号、排版和填写内容准确规范
(2)参考文献书写规范,规范如下:
(
[6]
刘蔚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发展态势及打击措施研讨[J].公安研究.2012.(5).37-43.
3.
指导记录:指导记录应全面反映指导过程与内容;不能模板化;论文指导过程的记载要符合指导过程的规律,在进程和时间上要注意合理性和真实性。内容不能太简单。
4.
阅批、阅评、答辩等所有涉及到的内容,要结合论文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评价、有一定的区分度、避免雷同。
5.
阅批、阅评、答辩表签名齐全、不能代签,日期正确,分数计算正确。不要漏掉任何项目和签名,材料签署时间不能相互矛盾、违反逻辑。
6.
论文所有材料中论文题目必须一致。
7.
有的指导教师是助教的是否写明有硕士学位。
8.
检查有无出现下列现象:“有的答辩记录太简单,有的就一问一答几行字,有的记录不严谨,有的连法律名称都写错。”
(二)试卷检查要求:
1.
试卷袋填写信息正确,与试卷封面保持一致;字迹清楚可见。
2.
试卷封面填写字迹工整、可见,信息正确: 阅卷记录请阅卷教师亲笔签名,杜绝试卷袋有漏项未签名等低级问题。
3.
试卷:按学号顺序排列装订、核算得分,核分人和复核人签名,更改处阅卷人签全名。
4.
其他材料:
完善试卷分析:结合试卷情况有针对性分析, 从教、学双方提出改进对策,禁止出现简单复制平行班和往届学生班级考试分析的情况。
5.考查课程:要有考查方案、考核成绩形成依据的原始记录。缺少的必须补齐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