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目的
为迎接审核评估,规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工作,根据《江苏警官学院教学规程》和《江苏警官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在各系部完成考试试卷和考查方案的命题、两级审核的基础上由公安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和教务处组织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试卷、考查方案的全面检查。
二、检查时间及安排
2018
年6月12日:检查人员落实、方案制定、材料准备
2018
年6月13日:考核试卷、考查方案组织全面检查
2018
年6月14日:检查结果汇总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各系部进行整改
三、检查地点
教研楼一楼会议室(6月13日上午8:30开始)
四、检查项目及要求
(一)本次全面检查指的是每一份考核试卷和考查方案的检查,包括217份试卷、99份考查方案,合计316份。
(二)考试课程试卷命题检查重点:
1.
试卷、答题纸、参考答案抬头是否准确规范;
2.
试卷、答题纸、参考答案等出题内容、分值分配、评分标准是否准确规范一致,尤其是答题纸上的出题内容、分值分配等不得出错;
3.
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试卷格式必须符合规定的样式;
4.
闭卷考试试卷题型应当多样化,既要有客观性试题,也要有主观性试题。试题应表述准确,文字简练,分值分配合理,题量适中;
5.
开卷考试的命题,应以检测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为要求;
6
.所有考试课程均应拟定题量和难度大致相当的A、B两套试卷。每套试卷要有答题纸、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
(三)考查课程(含各类选修课以及必修课采用考查方式进行考核的)应制作考查方案。考查方案应包括考核对象、考核日期和地点、考核方式(课程论文或课堂测试等)、考核题目、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考核要求等基本要素。
(四)格式要求:以教务处统一下发的样式为标准。
五、组织安排
本次全面检查是在封院长的统一指挥领导下,由教务处及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具体负责,具体检查人员如下:
公安管理系:鄢定友
治安系:郏红雯 汤三红 高新 陈月
侦查系:王守忠
法律系 :任涛
刑事科学技术系:张长珍 周亚红 蒋俊平 方萍
网安系:顾海艳
基础部:施辉
警体部:蔡敏
公安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教务处
20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