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进 时间:2023-02-16 点击数:
按照《江苏警官学院全日制本科教学规程》(苏警院发〔2022〕33号)等相关文件“教师学期考核”相关规定要求,全院各院系部包括治安系、侦查系、网安系、刑技系、管理系、警战系、法律系、基础部和马院等,对本部门教师(包括专职和兼职)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至教务处。 2月16日上午,高教中心及教务处组织教学督导针对各系部报送的考核结果,按照教师学期考核标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将审核结果通报各院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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