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通报

作者: 时间:2018-06-01 点击数:

 

根据学院要求,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务处会同各系(部)以及审核评估建设办公室于2018423511日,组织开展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 组织安排

 416日,高教中心会同教务处印发了《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明确检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各教学系(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分别成立检查小组,制定检查方案进行自查。本次检查以课堂听课、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材料的方法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教学秩序、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实习教学、听课评教、学生学习状况等方面,以及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与2014级(毕业班)结束课程考核试卷(方案)的专项检查。

二、 期中教学检查情况

(一)值得肯定的主要方面

1、教学秩序稳定有序。全院任课教师基本能自觉遵守学院规定要求,按照正常教学计划开展工作,未发现迟到早退、私自调停课现象。

2、课堂教学效果较好。绝大多数教师都能够按照大纲要求安排教学课时,教学进度适当,教学文件齐全;教学内容更加贴近实战,教学课件图文并茂;教学态度认真、方法灵活;能按照警务化管理要求,严格管理课堂纪律。从各类听课评教结果看,都达到良好以上。

3、实践教学成效明显。各系(部)能按照课程要求注重实践性教学环节,开展实验实训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受到学生普遍好评。

4、听课评教运行正常。学院教学督导能按照工作计划认真听课。截止11周,院督导组组织听课近60场,被听教师56人。听课结束后,教学督导们能与被听课教师开展交流,在肯定优点的同时,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各教学系(部)能根据《教学规程》的要求制定听课计划与方案,对本系(部)授课教师开展全面听课评教,至11周结束,各系(部)督导、领导共计听课202人次,教研室负责人对本教研室教师听课计149人次,教研室同行之间互相听课计255人次。

5、学生学习态度端正,上课纪律总体较好。大多数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做到课前预习、课后复习,课堂上能认真听讲,踊跃参与课堂互动。

6.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条不紊。大多数系(部)能结合各部门自身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范围、内容、形式及时间安排、检查要求等都做了明确部署,组织全面检查,并逐一评价,提出了整改建议。

7.试卷抽查情况良好。从督导组抽查的80多份试卷情况来看,多数试卷内容适当,题型和格式符合要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学安排与准备方面。有学生反映部分教材发放滞后;个别课程的教学设备需要更新补充;阶梯教室上课效果较差,建议尽量安排小班授课。

2、课堂教学方面。个别新教师和外聘教师对教学管理、教学运行相关文件还不太了解,个别教师并没有完全按照要求备齐教学文件;有的教师授课互动性不够,有的教师普通话不标准,有的教师声音小;个别教师教学内容不能及时更新。

3、实践教学方面。个别教师、特别是专业课教师仍有重理论轻实践现象,个别教师实战课前未做好充分准备,上课仓促;个别实训课存在理论部分不能和实践内容相结合的现象。

4、学生学习状况方面。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大一新生学习动力不足,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积极性不高;部分学生缺少学习方向和学习目标;部分学生存在重考试科目轻考查科目的现象。

5.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面。通过专项检查发现,个别系部存在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覆盖率偏低,检查材料上交迟缓;部分开题报告中出现填写内容与其他表格中的内容相矛盾或不一致现象;开题把关不严,缺乏指导教师指导意见和专业系部意见;部分查阅文献比较陈旧,参考文献不足或格式不规范;论文(设计)撰写任务要求不明确、不完整,个别任务书中论文(设计)撰写要求与选题不符等问题。

6.试卷检查方面。通过抽查发现,试卷中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有待改进:部分试卷的课程名称不严谨;个别试卷参考答案与试题要求不符;少数试卷的分值分配不太合理;部分“双向细目表”填写不完整;个别试卷中存在错别字现象;部分试卷格式欠规范、不够严谨,以及个别试卷出现分数分配错误等。

三、 几点建议

鉴于学院目前正面临本科审核评估,各教学管理部门和系(部)应认真研究,严标准、高规格地按照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指标要求,思考相应对策与方法。针对目前情况,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严格过程管理,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首先,高教中心、教务处应严格按照审核评估标准,明确要求、周密部署,同时加大检查力度;其次,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系(部)责任。各系(部)要进一步加强教学秩序管理,认真检查任课教师的各教学环节,对于个别不符合教学规范的教师要限期整改。

(二)开展教学方法研讨,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一是教学系(部)应充分发挥教研室的教学研究功能,加强教学法研究,及时更新教学内容,规范教学过程,提高教师口头表达能力,课件制作及板书能力,尤其是注重对新引进教师的培养。二是高教中心、教务处应加强教学检查、督导工作力度,促进教师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课堂教学质量;加大对系(部)新教师发展规划和导师制执行情况的督导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课堂纪律管理,并建议学院制定相关政策,将学生到课率及听课情况纳入所在区队绩效考核范围。

(三)完善相关制度,保证实践教学课时落实到位。各系(部)应合理规划教学计划和方案,确保实践性教学课时,并将实践性环节教学情况作为教师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以项目管理的方式,落实改进责任。各系(部)一方面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江苏警官学院教学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另一方面要认真对照这次专项检查反映出来的问题,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五)管理部门应提高管理水平,做好相关保障工作。一是教务处要进一步优化课程安排,由于大课效果不如小课好,在安排课程时尽量安排小班授课等等;二是对系(部)反映的教学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高教中心、教务处应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陈旧设备的维修更新力度,防止因教学设备不足而影响教学效果。

(六)发挥学管部门功能,倡导良好的学习氛围。学生管理、团委等部门要重视学院文化创建,加强学风班风建设,协助教学系(部)加强课堂管理。

 

 

 

 

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教务处

                                                                                     2018531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高校网站模板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0028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