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报告(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作者: 时间:2019-02-28 点击数:

 

为维护学院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巩固审核评估工作成果,本学期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教学规程》和教学质量监控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监控方法与结果统计

(一)主要监控方法。

1.课堂听课。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院、系两级督导及同行听课。本学期全院共有39名督导(含院、系两级)参与听课,听课总数为223人次,被听教师为123人,覆盖率为39.81%;同行之间相互听课为185人,听课总数为761人次,被听教师为 225人,覆盖率为 72.82%。二是领导听课。全院共有45名领导(含院领导和中层部门负责人)参与听课,听课总数为404人次,被听教师为 303人,覆盖率为98.06%

2.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课堂教学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学生信息员的桥梁作用,利用信息员微信群及时有效地发布并收集教学相关信息,并通过信息员填写教学信息反馈表的方式了解课堂教学动态并做好反馈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代表及班级信息员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开展期中、期末集中检查。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务处以及各系(部)于10月中、下旬开始,对教学秩序、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听课评教、学生学习状况等环节开展集中检查。检查分两步进行,首先由各系(部)开展自查,再由高教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反馈。

4.专项检查。为迎接审核评估,教务处和高教中心于20181011日和18日分两次组织学院督导开展试卷、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并形成相关专项检查通报督促整改;2018117日和1212日、13日学院督导组又分别对 2015级毕业生的毕业试卷以及学期课程考核试卷和考查方案开展了专项检查;2019123日、24日对试卷批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5.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高教中心自125日起会同相关系(部)、学生大队,通过电话联络、微信群发布等多措施并举,确保了评教、评学质量。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生评教全覆盖。本学期全院所有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均得到评价,每位教师都有被评成绩。其中,应参与评教的学生人数为5433,实际参与评教的学生人数为5355,应参与评教总数为39829人次,实际参与评教总数为38743人次,参与率为98.56 %(其中未参评学生的主要原因是外出交流等特殊情况)。二是教师评学参与率较高。本学期共有233名教师对所任班级进行了613人次评学,所有班级均得到教师评价,其余未评学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外聘教师无法进入系统以及部分公选课教师因系统不完善导致无法评学或评学无效。

6.考试秩序和考核结果。(1)考试秩序井然。殷书记、韩院长等院领导对考试秩序十分重视,亲临相关现场指导工作,教务处及各系(部)领导坚持每日巡考,所有监考人员认真履职,全程人工监考和网络监控相结合的监考方式确保了考试井然有序。(2)考核结果基本正常。125日前,全院完成阅卷、成绩录入等相关工作。全院学期考核(公选课除外)总人次为37473,考核成绩基本正常,其中不合格,即课程(含实训课程)成绩低于60分、学位课程成绩低于70分的共有537人次,不合格率为1.43%537/37473)。

(二)评价结果的形成与计算方式。教师的课堂授课质量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核心要素,也是评价结果统计的主要内容。教师的课堂授课质量评价分值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1.学生评价占50%2. 院领导、教务处负责人、院督导组听课评价占25%3.系(部)负责人日常听课评价占25%

为尽量避免听课人评分标准的差异,对院领导、教务处负责人、院督导组的评价结果采用两次权重的办法,即首先算出同一听课人的均分后,将被听教师的评价分除以该均分获得折算系数(例如,甲对三个人的听课分分别是848586,则该听课人的听课均分为85,三位被听人的折算系数分别是84/8585/8586/85;乙听课人的三个分数分别是949596时,被听人的折算系数就分别是94/9595/9596/95)。然后用第一次权重折算系数乘以全校听课均分进行再度权重获得最终成绩。系(部)听课计算方式与此同理,即系(部)领导的评价需通过与该系(部)的均值进行第一次加权后得出折算系数,再乘以全院所有系(部)的均值进行第二次加权。因此只要听课人本人(或某系(部))的标准一致,无论听课评价得分在全院中是偏高还是偏低,基本不会影响最后的客观评价,避免了不同听课人或不同系(部)评价标准不一致而导致的不合理现象。

二、 值得肯定的主要方面

(一)院、系领导充分重视,教学督导认真履职。学院及相关中层部门领导十分重视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工作,千方百计抽出时间深入课堂听课。本学期全院处级以上领导听课覆盖率达到98.06%,较上学期的80.76%有较大幅度提高;系(部)领导对本系(部)的专兼职教师基本做到全覆盖听课。全体督导组成员能认真履行督导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听课任务。为确保审核评估顺利通过,学院督导组于前8周重点督导了年轻教师和实验实训课程,每次听课后,均能主动与被听教师进行交流沟通,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二)大多数教师工作认真负责,教学秩序稳定有序。教师基本能自觉遵守学院的规定要求,按时上下课,未发现迟到早退、私自调停课现象;教学文件齐全,内容和进度安排基本符合大纲要求;教学进度适当,课外作业批改认真。大多数教师授课内容能与时俱进,案例新颖,教学课件图文并茂;教学态度认真、方法灵活;能按照警务化管理要求,严格管理课堂纪律。实践教学成效初显,各系(部)能按照课程要求注重实践性教学环节,注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教官实践经验丰富,在实训中能贴近实战,针对性强、示范标准、点评及时。

(三)课堂教学效果较好,学生满意度高。一是从全院各类人员听课结果看,领导听课404人次中,被评为优秀的371人次,优秀率达91.83%。学院督导组成员听课126人次,优秀为 112人次,优秀率达88.89%。同行相互听课761人次,优秀为720人次,优秀率达 94.61%。二是从学生评教结果看,被评309名教师中,优秀为278人,优秀率达 89.97%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本学期的教学质量监控结果看,尽管总体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亟需得到改进和完善。

(一)教学安排与准备方面。1.调停课频繁,影响教学秩序的稳定。根据教务处记录,本学期调停课总数为185人次、471节,其中代课36节。2.部分课程设置尚需进一步完善。个别专业课程设置重复率高;部分基础课和专业课设置顺序不合理,如《网络侦查》等,由于学生缺少相关的基础知识,直接上专业课,学生难以理解所授内容。3.部分教材有待更新。4.《电子数据勘查取证与鉴定》等课程不仅实验课偏少,实验条件也不充分;部分警体课程设备欠缺。

(二)课堂教学方面。1.部分教师授课形式单调死板,缺少师生互动和知识创新,仍有少数教师照本宣科;2.有的教师教学目标阐述不明确,作业目的要求不清晰,练习过程缺乏相关辅导;3.个别教师地方口音太重、声音太小;4.有的教师PPT播放太快,有的PPT以文字为主,内容单一,有的教师只用PPT,完全没有板书;5.有的教师整节课让学生自己看书、做作业,到最后半小时才讲课或讲解作业,极个别教师将负面情绪带到课堂,学生普遍不满。

(三)实践教学方面。1.个别教师、特别是专业课教师仍有重理论轻实践现象;2.部分实战教官实战经验丰富但理论讲解能力欠缺;3.部分课程内实践教学环节虽有执行,但形式单一,有的教学计划执行不到位。

(四)毕业论文(设计)和试卷质量方面。根据学院督导组的两次专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和试卷质量亟待提高。第一次抽查近3年的试卷283本,存在问题137本,占比48.4%;抽查毕业论文(设计)842本,存在问题165本,占比19.6%。第二次抽查本学期课程考核试卷158份,存在问题的试卷占总数的79%;抽查考查方案125份,存在问题的方案占总数的84%123-24日共检查试卷451份,存在问题的试卷占比14.6%

(五)学生学习状况方面。1.部分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课堂笔记质量差,有的甚至不记课堂笔记。20181031日督导组成员进行课堂笔记抽查的结果显示,只有很少一部分学生笔记认真;2.部分学生上课精力不集中,课堂上打瞌睡现象较严重;3.部分学生上课时阅读课外书或者做与该课不相关的其他练习等;4.部分学生不重视选修课,自习课利用率不高;5.有学生反映,学院禁止学生使用电脑、手机的规定影响学生及时完成线上作业或在线课程学习、阅读相关资料等活动。

(六)考风考纪方面。本次考试期间全院共有12名学生违纪或作弊,分别受到警告和记过处分(其中浦口校区9名作弊,1名违纪,安德门校区2名作弊),考风考纪建设有待提升。

(七)其他方面。1.据反映,部分新引进教师教学任务过重,教研室或者教学团队对新教师提供帮助或指导的力度不够。年轻教师希望得到更多的教学培训、观摩和比赛机会,希望有机会接触更多的学习交流平台;2.部分教师希望学校图书馆线上与线下资源加强更新与引进力度;3.安德门校区教学设备和教学环境有待改进。

 

 

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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