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02-09 点击数:
1. 1名居家观察人员隔离期已满,经社区同意,出具了《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单》,于2月6日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2.完善《江苏警官学院疫情防控重点场所通风消毒方案》《江苏警官学院师生发热咳嗽等症状处置方案》《江苏警官学院师生发热咳嗽等症状处置流程图》
3.前往扬州联系购买口罩;
4.在校工作人员体温正常;
5.学院行政楼等重点场所继续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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