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
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中层部门: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结合上级有关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相关规定,根据《江苏警官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启动学院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内容为基础管理、过程管理、管理绩效和工作创新四个部分。考核指标详见《江苏警官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附件。
二、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各部门对照考核内容对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给出自评得分。7月11日前将自评表由部门领导签字盖部门公章后提交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联系人:吴瑶(电话:329878)。
(二)学院考评。由学院资产管理部门牵头成立评价小组,对照考评内容,结合自评材料,采取平台查阅、实地查看、现场询问、账务核对等方式对自评材料进行审核,给出考核得分。
三、工作要求
本次资产绩效考核将与学院各部门年终综合考核挂钩,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日常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并确保所提供的考核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后勤管理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