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高校后勤非在编员工党建工作研究

作者: 时间:2016-11-25 点击数:

加入时间:2016-6-30 9:54:57 来源:盐城师范学院

盐城师范学院 秦佳林

一、目前高校后勤非在编员工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 一)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规范

目前,高校后勤非在编员工中,有刚毕业的大学生、企业的下岗工人、“40、50”人员、进城务工和失地农民等,他们中的一部分党员,存在短期思想,认为组织关系转来转去比较麻烦,他们把组织关系放在原单位或装进自己的口袋,有的因为工作单位经常变动,自己都不知道组织关系在何处,形成“有党员无组织”的现象,高校后勤组织也不清楚在本单位工作的员工中究竟有多少党员。

( 二) 组织发展工作未能常规化

高校历来都十分重视在高级知识分子、青年教师、大学生、在编职工中发展党员。在非在编员工中发展党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究其原因,存在以下误区: 一是认为非在编员工不是学校的正式员工,他们的劳动关系不具有稳定性;二是认为他们多数文化水平低,年龄大,群体素质较低,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有限;三是绝大多数非在编员工的户口在农村,对他们的历史情况、以往表现无法了解,发展难度较大;四是在非在编员工中发展党员尚未形成成熟的运行机制;五是对非在编员工缺乏教育,他们中有人对入党的意愿不怎么强烈,有的员工想入党,但不知道向何处递交申请书。

( 三) 对非在编员工的教育管理滞后

由于高校后勤非在编员工多数从事保洁、绿化、维修、餐饮、保卫等工作,他们劳动强度大,工作任务固定,机动时间较少,离家时间较少,离家较远,所以参加集中学习的机会较少,个别员工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组织观念不强,党员意识淡化,不同程度地存在经济观念强、政治观念弱;雇用意识浓、主人意识淡;工作热情高、政治热情低的倾向。由于非在编员工流动频繁,高校后勤党组织对他们的教育管理较少,有些党组织甚至疏忽了对他们的教育管理。

二、加强高校后勤非在编员工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目前,高校后勤队伍中,非在编员工的人数占后勤员工总数的 80% 以上,他们是为教学科研、为师生员工服务的主力军。他们不是教师,但肩负着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任,在学生公寓管理、校园卫生保洁、水电维修、餐饮服务等方面,他们的思想观念、行为规范,他们那种不怕苦、不怕脏、忠于职守、真诚奉献的工作态度,无不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品格起着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作用。

优质服务是高校后勤工作永恒的主题,而优质服务要靠一支素质高、服务观念强、相对稳定的员工队伍去实施和完成。所以,高校后勤党组织要充分认识非在编员工中发展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更新观念、创新机制。加强高校后勤非在编员工的党建工作,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广大员工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的必由之路,是不断提高高校后勤凝聚力和群体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高校后勤保障,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促进高校后勤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在非在编员工中加强党建工作,有利于增强党的活力,有利于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提高后勤员工的整体素质,有利于促进后勤服务水平的提高和推进高校后勤事业的发展。

三、完善非在编员工中发展党员的制度

( 一) 非在编员工中发展党员的可行性

早在 1992 年,中组部编印的《发展党员工作问答》中就已经明确指出: “随着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一些单位从社会上招聘的人员逐渐增多。党组织对招聘人员中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同对待其他申请入党的人一样,重视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他们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经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实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的,经征求其原所在单位( 或户口所在地) 党组织的意见,可以发展他们入党”。根据这个精神,高校后勤党组织应该主动采用多种方式,给非在编员工以更多的引导和帮助,鼓励他们向党组织靠拢,指导他们写入党申请书,及时肯定他们工作中的成绩,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对他们的入党申请应当热情欢迎,并予以关心和帮助。

( 二) 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对于工作良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已提出入党申请的非在编员工,后勤党组织应选派对其比较了解,党内生活经验比较丰富的正式党员做为培养联系人,向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经常找其谈心,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明确努力方向。后勤党组织应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培训和考察。

( 三) 规范程序,坚持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

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那就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要把那些在高校后勤工作两年以上,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工作表现出色,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经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及时吸收到党内来,为党吸收新鲜血液,同时也让更多的人感到党组织就在他们的身边,让非在编员工在高校后勤工作有归属感,有个人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在发展过程中,高校后勤党组织应加强与非在编员工的原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党组织的联系,了解员工以前的政治思想、工作生活、历次政治运动的情况,充分听取并征求他们的意见。高校后勤党组织、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在非在编员工中发展党员的制度。

四、健全非在编员工中党员的管理制度

( 一) 认真搞好非在编员工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按照党章和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对于和高校后勤订立六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关系的党员,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高校后勤党组织,对于在高校后勤短期工作的党员也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高校后勤党组织的学习与活动。因此,后勤党组织应及时了解非在编员工的政治面貌,主动出函与对方的党组织联系,及时做好党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并将他们编入本单位的基层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一些怕麻烦不愿转党组织关系的同志,要耐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帮助解决接转关系的实际问题。对于存在短期思想或还在观望的党员,也要积极与有关党组织取得联系,认真做好党员活动记录或为其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从而保证其党组织关系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不让一个党员脱离组织。健全非在编员工党员管理制度,使每一位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二) 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对于高校后勤非在编员工中的预备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高校后勤党组织应协助原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实事求是地向有关党组织汇报该同志在预备期内的表现,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建议。对于办理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预备党员,要及时,认真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符合转正条件的应按照规定程序为其办理转正手续。

( 三) 建立定期组织生活制度

高校后勤党组织要及时将非在编员工中的党员编入支部,积极组织他们参加党组织活动,保证教育管理到位,在后勤服务岗位上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四) 切实保障非在编员工党员的权利

在传统的管理体制下,虽然一些单位的非在编员工党员在聘用单位参加了党组织活动,但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却不在聘用单位,致使这些党员的权利受到限制,实际上,非在编员工与事业编制人员相比,只是人事管理方面有所不同,但党章赋予的权利义务是完全相同的。任何党员都应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任何党组织都应该将那些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吸纳进党组织,后勤党组织应该把非在编员工的党员和党员发展纳入统一的党员教育管理之中。对于办理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非在编员工党员,应在高校后勤党组织参加党内选举,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于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高校后勤党组织也应向他们解释清楚,要求他们回原单位参加选举。

五、加强对非在编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高校后勤党组织应根据非在编员工的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组织纪律、宗旨观念、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还要进行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还要出台职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非在编员工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学历教育,通过培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在学习内容和形式上要不断创新,要紧密联系新形势下高校后勤工作的特点,不断丰富思想教育载体,要注重“实际、实在、实用”,不断提高学习效果。另外还要积极寻找身边的闪光点,宣传非在编员工中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以影响和带动广大的非在编员工。

高校后勤党组织要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党员奉献日”、“志愿者服务人”等活动,让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当好服务群众、甘于奉献的先锋,发挥党员示范作用,推进后勤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高校后勤党组织还要从生活上关心非在编员工,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员工创造一种家的温馨,从而增强非在编员工的事业心和归属感。

版权所有: 江苏警官学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邮政编码:2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