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嵌入式培养)
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培养)
专业代码:
二、培养目标
培养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综合素质、扎实软件理论和软件工程专业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软件设计与开发能力、良好的交流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和初步的软件项目管理能力,能够从事软件项目的设计、编码、测试、管理和维护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培养规格
(一)毕业生应掌握以下知识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具有软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数学、自然科学知识;
3.掌握计算机软件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初步掌握软件设计、开发、测试和软件项目管理相关知识;
4.与工作相关的自然、社会和人文知识。
(二)毕业生应具备以下能力
1.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获取知识的能力和知识更新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2.具有较强的逻辑推理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有一定的程序设计能力和软件应用能力;
4. 具备一定的软件设计、维护、实施管理和评价能力,获得计算机软件相关资格证书;
5. 跟踪世界最新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了解软件工程领域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发展动态;
6. 能够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三)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素质
1.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与IT职业道德素质;
3.具有一定的人文素养和艺术修养;
4.具有求实创新意识和严谨的科学素养;
5.具有规范化、标准化的代码编写习惯;
6.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相应的工程管理意识。
四、学制、学历
学制四年,学历本科。四学年分八个学期开展教学活动,第一、二学期主要开展入学教育与军训、通识课教学、专业见习;第三、四、五、六学期主要开展专业理论知识教学;第七学期开展专业实习;第八学期主要完成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实践教学环节,并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指导。
五、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
(一)课程结构
分为通识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专题讲座和第二课堂模块。
(二)课程课时和比例
必修课课时安排和分配比例如下表:
课程分类 |
课程门数 |
课时数 |
理论 |
实践 |
学分 |
课时数占比 |
通识课 |
7 |
544 |
387 |
157 |
32 |
28.32% |
专业基础课 |
13 |
867 |
724 |
143 |
51 |
45.13% |
专业课 |
8 |
510 |
311 |
199 |
30 |
26.55% |
合计 |
28 |
1921 |
1422 |
499 |
113 |
|
累计必修课28门,共1921课时,其中讲授1422课时,占总课时的74.02%,实践499课时,占总课时的25.98%。另外,实践教学环节共34周,涉及入学教育和军训、专业见习、专业实习及毕业设计等环节。
(三)专业主干课程与学位课程
1.专业主干课程包括:计算机导论、电子技术基础、计算机组成原理、程序设计基础、离散数学、数据结构、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Linux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库原理与应用、网络安全技术、数字图像处理、网页制作与网站设计、Web程序设计、软件设计与体系结构、软件测试技术、软件项目管理。
2.学位课程包括:数据结构、操作系统、数据库原理与应用、软件设计与体系结构、软件测试技术。
(四)选修课
本专业要求选修至少需要10学分,根据实际需要开设相关模块专业选修课程。考核合格,方可毕业。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省级项目、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参加专业培训认证取得证书的,可以折抵选修课学分。折抵方法为每个项目或每篇论文折抵1学分(不重复计算)。同一期选修课选满规定的人数始得开课。
(五)专题讲座
为使学生及时了解最新知识,提高学生自然科学与人文素养,每学期开设的讲座不少于两次。
(六)第二课堂
通过开展向先进模范学习、学唱革命歌曲、到德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活动,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政治思想素质;聘请校内外专家、教授开设科技文化讲座,开展科学技术、学术论坛(沙龙)、学术报告(讲座)等方面的竞赛活动,开拓学生视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通过成立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开展读书竞赛、演讲竞赛、辩论竞赛、书画竞赛、体育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业余文化体育活动,营造具有专业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拓宽学生的社科知识面,丰富学生的文化知识底蕴,培养学生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体能素质。
六、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指实验、实训、实习、论文写作等教学活动,分课内实践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两个方面。课内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有课堂讨论、案例教学、讨论交流、实验实训等;课外实践教学的基本形式是专业见习、学年论文、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
七、考核
(一)课程考核
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培养方案规定采用考试形式考核的课程采取考试的形式,其他课程采取考查的形式。实训课时占总课时50%以上的课程,可以分理论和操作两个部分进行考核。考试课程按百分制记分,考查课程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课程总评成绩采取平时考勤与表现成绩占10%,平时作业成绩占15%,理论考试占75%(实训课时比重较大的课程,理论考试占65%,实训考核占10%)的比例评定;体育类课程按平时考勤与表现成绩占20%,考试(测试)成绩80%的比例评定。
(二)专业见习考核
由专业所属系部根据学院制定的见习考核指标体系要求进行考核,成绩评定和记载采用五级制(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三)学年论文考核
由专业系部组织教师指导学年论文的撰写。学年论文考核成绩评定和记载采用五级制(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四)毕业实习考核
由专业系部和实习单位根据学院制定的实习考核指标体系要求共同进行考核,成绩评定和记载采用五级制(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五)毕业论文考核
根据学院制定的毕业论文撰写规范以及考核办法,组织专业系部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撰写,并组织论文答辩。毕业论文考核成绩评定和记载采用五级制(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并写出评语。
八、毕业要求
1.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考核合格,取得160学分以上。
2.符合学院其他相关规定。
九、学位及其授予条件
学生在毕业前达到以下条件,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1.达到学院规定的毕业要求;
2.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均在70分以上;
3.调研报告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在合格以上;
4.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90分以上;
5.符合《江苏警官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表:知识、能力结构图
附: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嵌入式培养)
专业知识、能力结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