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警官学院“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方案

作者: 时间:2014-11-20 点击数:


2014年江苏警官学院“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参与阳光体育,展现预备警官风采!我运动,我健康!
二、活动口号
阳光、绿色、运动、健康
三、活动安排
1、11月21日(周五下午2:00)举行江苏警官学院2014年“阳光体育”冬季长跑现起跑仪式。
地点:浦口主校区田径场。
参加人员:各学生大队、学工办。(全院学生。请学生处、团委协助)
2、起跑仪式后(11月24日起)各学生大队、学工办原早操、课外活动内容(队列训练)改为跑步,至18周复习考试。
3、组织方式:以各大队、学工办为单位集中进行。考勤按早操、课外活动制度执行。
4、要求:循序渐进,逐周增加运动量至每天4000米。下学期开学后早操、课外活动内容仍然按上述要求执行至2015年4月底。
四、(比赛)主办单位
江苏警官学院前卫体协
五、承办单位
江苏警官学院警体部、学生处、团委
六、比赛分组
比赛分竞赛组和普及健身组
七、比赛时间、地点及路线
比赛时间:2014年12月26日(周五)14:00
比赛地点: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
比赛路线:浦口校区内道路循环。竞赛组循环 (男:三圈约9500米、女:两圈约6000米);普及健身组一圈(约3000米)
八、参赛单位
学院各学生大队、学工办
九、组队办法和要求
1、以学生大队为单位,并各报一名领队,一名教练员。
2、各学生大队限报竞赛组、普及健身组各一个(竞赛组:10人,其中男生8人,女生2人;普及健身组50人。
3、竞赛组队员必须赛完全程,有一人无故弃赛或未赛完全程不计团体总分。
4、参赛队员必须是本院在籍学员。
5、队员只能代表自己所在学生大队、学工办参赛,各参赛单位间不得交叉组队参赛,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团体竞赛资格并按学院相关规定通报,追究责任人责任。
6、参加竞赛组和普及健身组的队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竞赛和健康的疾病。
十、奖项设置
1、竞赛组取团体总分前六名,第一名奖励3000元,第二、第三名奖励2000元,第四、第五、第六名各奖励1000元。
2、竞赛组和普及健身组各取男、女个人前十名分别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十一、计分办法
1、竞赛组比赛只计名次,不计成绩。按照参赛总人数数额的名次依次递减进行积分。
2、竞赛组成绩相同的并列计分,后一名依次递减。
3、普及健身组只取男、女个人成绩前十名,其余队员不计名次。
十二、报名
1、参赛单位填写报名表一份,并加盖各单位公章,于12月10日之前上交至前卫体协办公室。
2、报名表见 附件(一)
3、地址:浦口校区警体馆前卫体协办公室
十三、注意事项
1、各学生大队保证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良好。
2、参赛运动员应着运动服运动鞋,并佩戴好号码牌。
3、请各参赛单位严格执行本规程,积极动员,认真组织,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该单位的团体成绩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注:1、本次比赛规则解释权属于院前卫体协
2、参赛资格审查由学生处负责
3、未尽事宜由院前卫体协另行通知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