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011年7月)
为加强学生早操和课外活动管理,增强学生身体素质,配合学院2010年警务技能大赛暨田径运动会的召开,规定如下:
一、早操:1—18周,周一至周五(6:15—6:45)
1、周一至周五本部在校生全部出早操。遇重大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举行升旗仪式,各大队在6点30分前达到指定位置(见升旗位置图)参加升旗仪式。
2、早操内容:队列训练(1-4周)
停止间动作:立正、稍息、跨立、向右(左)转、向后转、半面向右(左)转、整理服装、敬礼、蹲下、起立、整齐报数。
行进与停止:齐步走、立定、正步走、立定、跑步走、立定。
步法变换:齐步走与正步走互换、齐步走与跑步走互换。
(4-12周,各大队按警务技能大赛承接任务编排队列训练或按报名参赛的其他单项组织交叉训练)
早操内容:体能训练(13-18周)
A、20米往返跑5组。B、20米蛙跳5组。C、800米跑步。(A、B每周加一组至第十周。C、每两周加400米至1600米。)
二、课外活动:1--18周,周一至周四下午第8节课后,活动一小时,本部在校生全部参加。
1、课外活动训练内容:队列训练(1-12周同1-2周早操内容)
2、拳法、腿法10个一组,仰卧起坐20个一组,俯卧撑20个一组(13-18周)。没两周加一组至五组。
三、场地分配:
(一)早操
大队:警体馆北侧篮球场,
大队:田径场和射击馆周围的道路。
大队:院田径场东、北跑道。
大队:院田径场西、南跑道
大队:警犬研究所田径场跑道。
大队:警犬研究所田径场看台左、右、后侧。
大队:办公楼、教学楼周围的道路。
注:早操、课外活动场地分配在院田径场的大队应在田径场跑道6-9道内活动,1-5道为各大队跑步用场地。
四、要求:1、请各大队值班教师督促本大队各区队按指定的场地和内容训练。
2、各大队教育学生遵守田径场管理规定,禁止穿皮鞋进入田径场。学生处、警体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通报批评。
3、请各大队督促所辖区队严格执行操、课时间和训练内容。
4、各警体区队长早操、课外活动时应佩带袖标,指挥本区队训练。
5、学院督察队应坚持每天检查各大队早操、课外活动执行情况并做记录备案。
6、各大队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早操、课外活动考勤交警体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