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11-18 08:31:05点击数量:

 

教务处是负责学院教学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和检查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拟定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报请学院审定后组织实施。
2.负责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加强对各系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的组织指导,负责新增专业的申报与评估、院级品牌与特色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负责学生实习的管理。
3.组织专项教改活动,管理教改课题,指导多媒体教学。
4.负责全日制学生教学任务的落实和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培训班、成人学历教育班教学任务的落实。
5.负责编制校历、课表、教学进度表,教室的调配使用及日常教学的动态管理。
6.负责全院性讲座的组织,协助做好聘请院外专家、学者和公安实战部门的同志来院讲学工作。
7.负责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组织院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和其他教学工作奖励的评选工作,负责对教学违纪等情况的处理工作。
8.负责全日制学生的考务管理,组织实施四、六级英语和计算机等有关资格考试。
9.办理选修、重修、免修手续,负责学籍变更、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和学士学位的授予。
10.负责选用教材的订购、供应和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全院性教学文件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
12.配合人事处提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核算教学人员编制、拟定师资的补充、调整和培养提高方案。
13.协助做好教师引进和课时津贴核算等工作。
14.配合财务处,做好全院日常教学经费、实验室建设与改造经费、教学设备与软件购置经费、教改经费的预算及分配,主持教学仪器的采购。
15.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实验室评估,做好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16.搞好班子自身建设和队伍管理。
1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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