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学院党委、纪委领导下,教务处党支部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认真落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推动以党建带队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为更好服务学院教学工作内涵式特色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强化压力传导,落实主体责任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全局。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根据学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时制定支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对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做出具体部署。
(二)层级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照部门人员分工与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工作任务,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要求,与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教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逐级传导主体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做好责任制落实情况跟踪总结,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持续推动责任落实。
(三)切实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与评估。认真落实党委《政治生态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切实抓好支部内部政治生态建设与评估,认真履行评估体系中教务处责任部门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教育改革,在专业课程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毕业论文(设计)获奖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二、坚持教育为先,筑牢思想防线
(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持之以恒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回信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教育引导支部党员干部筑牢政治忠诚,切实增强支部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党规党纪学习。定期开设廉政党课,深入开展党章党规、警纪警规专题学习活动,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最新文件精神,经常性组织廉政知识测试,教育引导支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三)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与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组织学习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教育引导支部党员干部弘扬英模精神,激发正能量。组织收看系列警示教育片,及时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公安部、公安厅以及学院相关典型案例通报,用反面典型教育引导支部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深化廉政文化教育。根据学院廉政学习教育月活动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廉政学习教育系列活动,营造部门、支部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廉政文化氛围。按要求及时报送任务落实和活动开展情况。
三、筑牢预防机制,强化风险防范
(一)坚持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重要事项由职能科室、分管负责人提出,党政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认真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做到凡“三重一大”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一律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从教务处职能各领域全方位排查廉政风险点,逐一制定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并全程动态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
(三)健全队伍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召开支委会,研究分析队伍纪律作风、遵纪守法等情况,利用党员大会等场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教育。近年来,支部未发生人员受处理情况,也未发生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受到学院批评、通报等情况。
四、加强监督管理,做到风清气正
(一)加强日常教育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查找、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年内班子成员与每位教职工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并及时向院纪委报送学习教育和检查落实情况。近年来,支部党员干部未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二)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大监督”工作任务,强化教学工作组织管理、考试工作组织管理、教学工作意识形态管控、教师师德师风等监督管理,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三)坚持纠“四风”树新风。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肃清流毒影响等活动,落实院纪委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专项整治。
(四)配合做好巡视巡察工作。持续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定期报送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认真配合学院党委巡察组做好对教务处党支部常规巡察和考试工作专项巡察,圆满完成巡察阶段和整改阶段各项任务。
下一步,教务处党支部将在学院党委、院纪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支委全体成员和支部全体人员,认真落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持续在提高教务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量上下功夫,为部门工作顺利开展和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教务处党支部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