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8 10:05:49点击数量:

各教学系部、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教学建设研究,更好地推动实战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院级)、结项(省级、院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选题的要求

2016年度学院教学研究项目选题,应围绕公安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结合我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立足品牌、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从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手段、实践教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等方面进行研究,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项目要立足于成果的转化,不只做单纯的理论研究。

二、项目的类别与数量

2016年度学院教学研究项目设立重点项目4个、一般项目10个。重点项目研究周期2年,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项目研究周期1年,资助经费5千元。

按照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项目结项须提交研究报告、正式刊物发表的研究论文(重点项目至少2篇、一般项目至少1篇)。根据项目类型,属于理论研究类型的,应提供相关职能部门采纳或应用证明;属于应用研究的,应提供教学课件、课程改革视频等应用于专业、课程、教学的实物研究成果。并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三、申报要求及评审

1.项目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项目参研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主持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有院级在研教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2.申报人应填写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一式3份递交所在部门。申报人所在系、部对立项申报书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时填写汇总表1份,一并报送教务处。另请申报负责人于121-5日期间登录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172.17.205.160)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3.教务处对申报材料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坚持质量优先,宁缺毋滥。经评审后公示拟定立项项目名单,并报学院批准立项。

四、在研项目结项

(一)院级

1.根据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院级教学研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因特殊情况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各系、部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研究,按期结项。

2.在研究周期内完成研究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和整理相关研究成果,申请结项。到期未完成研究的,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申请延期;确实没有继续研究的价值或达不到研究目标的,项目负责人可填写学院《教学研究项目撤项申请表》,申请撤项。

(二)省级

按照《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苏教高〔20139号)要求,重点课题由省教育厅和学校共同组织专家鉴定,一般课题由省教育厅委托学校组织专家鉴定。

(三)相关材料经所在系、部审核后,报送教务处。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立项材料

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律用A4双面打印,装订后报送,立项申报书一式3份,《2016年院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同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iqingqing@jspi.cn

(二)结项材料

院级课题结项:《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一式3份,《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或《教学研究项目撤项申请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相关研究成果1份,以原件或原始规格提交(复印件需个人签字)。

省级课题结项: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一式3份,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申请或教学研究项目撤项申请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相关研究成果及支撑材料1份,以原件或原始规格提交(复印件需个人签字)。

(三)相关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125日;材料报送地点:教研楼103室;联系人:李晴晴;电话:52880497

附:相关表格请在教务处网站相关下载中下载

                                              教务处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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