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关于启动2017—2018学年度学生赴美国大学学年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3 10:28:34点击数量: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满足我院学生海外学习及交流需要,提升我院教育国际化水平,我院自2012年实施了学生赴美国大学学年交流项目。该项目实施四五年来,已有46名同学分赴威斯康星—麦迪逊分校、威奇塔州立大学、加州大学河滨分校、内布拉斯加大学欧马哈分校、爱荷华州立大学、堪萨斯大学等美国大学学习交流。根据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有关文件精神,我院现启动2017—2018学年度学生赴美国大学学年交流项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校及专业
我院学生的交流专业原则上推荐法律、计算机、管理类(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二、报名范围及学习期限选择
我院2015级、2016级四年制本科学生。报名学生可选择2017—2018学年度一年期或2017年秋季半年期、2018年春季半年期学习。
三、报名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交流学生的申请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外语(英语)能力优良,并符合交换学校的入学要求;   
3.学业优良,智育排名原则上在区队前40%;综合素质好,无严重违纪行为;
4.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境)学习任务;
5.具有在国(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
6.已交清应缴学院的各项费用;
7.符合国外合作院校规定的其它申请条件。
(二)交流学校对英语水平的要求:托福网考或雅思成绩达到相关交流学校的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三)报名者须持有因私护照,并确保因私护照在2018年12月底前有效。户口不在江苏的学生必须回本人户口所在地办理护照。
(四)报名、交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学生自理。
(五)选拔程序
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遴选工作。学生处根据交流项目的要求,审查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填写“江苏警官学院海外交流学生推荐表”(见本通知附件3)。教务处会同学生处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报院海外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定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学院通过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向对方学校推荐候选人,征得对方学校的同意后正式派遣。
(六)报名办法
采用学生本人申请、学生管理部门推荐、交流领导小组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填写“江苏警官学院校际交流学生申请表”(见本通知附件2),同时提交雅思或托福考试成绩证明,于2017年3月5日前报学生处,学生处初审并汇总信息,于2017年3月10日之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送教务处,报院交流领导小组审核,拟定并公示可交流的学生名单。交流生确定后,由学生本人填写“江苏大学生赴美国大学学年交流项目报名表”(见本通知附件4)。
四、其他说明
1.学院鼓励治安学、侦查学专业学生2-3年级期间参加该项目,并根据报名情况择优予以资助。
2.对交流生的管理执行《江苏警官学院学生海外交流管理办法》苏警院(2012)147号(该文件可在教务处网站查看,查看及下载步骤:登录学院网——部门网站——教务处——相关下载)。
3.咨询电话:教务处王老师52880485。
  
                                           教务处 
201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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