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深化公安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考核和教师奖励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决定在本学期结束之前,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
请你们按照《江苏警官学院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将《江苏警官学院优秀教学质量奖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针对《办法》第三条第三款)复印件于7月10日前报教务处师资科。
附件:江苏警官学院优秀教学质量奖申报表.doc
教务处
二○一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