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学生大队: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和《江苏警官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对2018和2019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项目共14项(附件1),2019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共110项(附件2)。
二、项目验收方法和依据:
根据项目主持人的结题申请,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验收。验收将依据《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及与学院签订的《江苏警官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中提出的预期成果进行。
三、验收材料填报要求:
1.所有省级项目主持人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上提交《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3)及其相应研究成果,院级项目不需网上提交。
2. 所有项目主持人将项目立项以来的所有材料按照《江苏警官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全部材料格式范本》(附件4)格式形成电子材料统一以“项目编号+第一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的形式命名(word版和PDF版)。注:PDF版的电子文档必须签字和盖印、文章已经发表出来的请将杂志封面、目录和正文部分,封底摆正扫描清楚。
3.所有项目组均需要提供不超过6分钟的结题汇报视频(如EV录屏,汇报PPT作为背景的形式),主要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简要)、意义(简要)、研究内容与方法、研究过程,以及取得的成果、特色或创新点、研究体会等。要求突出重点、简洁明了、特色鲜明。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视频统一命名“项目编号+第一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申请结项(延期、撤项)”。
4. 因疫情影响,本次不交纸质材料,所有电子材料和视频请以百度云盘链接的形式提交。
四、项目延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项目原则上到期均应结项,确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项,由项目主持人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提交《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报告》(附件5),院级项目不需网上提交;
2. 已延期的项目不再批准延期,未完成的作撤项处理,由项目主持人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提交《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撤项申请报告》(附件6),院级项目不需网上提交;
五、其他
1. 对于申请延期的项目,学校将不予追加经费;对于执行不力、无故延迟而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学校将责令项目主持人停止使用研究经费,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经费,该项目指导教师不得再次指导下一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 所有结项材料报送截止日期:6月5日
3. 项目验收通过后,省级项目结题证书可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自助打印;院级项目结题验收后,教务处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4 对于结题评审获得“优秀”项目的项目组,教务处将组织进行校内优秀项目展示。
联系部门:教务处教学实验管理中心;
联系地点:浦口校区教研楼123室;
联系电话:52880490;
联系人:戚志如。
教务处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