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6 14:48:53点击数量:

各相关教学系部:

根据《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请于511日前对下列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进行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包括面试和试讲(说课)两部分,其中试讲(说课)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和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每个专业评议组由不少于3名以上副高职称教师组成,应明确其中1名为组长。测试期间,每位成员独立为应试者打分,并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测试结束后,对测试成绩汇总并取平均分作为应试者的测试分数,并将结果单独填入一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评价表》,由组长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师资科,联系人:张娜,联系电话:52880484

参加此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的名单如下:


姓名

拟试讲课程

测试系部

陈棒

《侦查讯问》

侦查系

王冬

《会计学》

侦查系

覃棉

《药物分析》

刑事科学技术系

程毅颖

《传播学概论》

公安管理系

何丽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系

康晶晶

《中国近现代史》

马克思主义学院

施家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马克思主义学院

曹宏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马克思主义学院

郭晴晴

《警察体能》

警察体育教研部

徐梦

《运动康复》

警察体育教研部


附件:

1.《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

2.《江苏省高等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


教务处    

                                   20225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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