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2 13:50:55点击数量:

 

各教学院系:

为落实学院第三轮“五个一批”项目建设要求,培育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江苏警官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等文件规定,现就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本年度即将结项验收的建设项目

2022年度立项建设的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5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人、优秀教学团队1个。

2.明、后年需结项验收的建设项目

2023年、2024年立项建设的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0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2人、优秀教学团队1个。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1.各培养对象对照上述文件规定和立项目标责任书,总结立项建设(以公文发布时间为准)以来开展的工作、取得的业绩等,并填写《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检查表》(附件1)。

2.相关教学院系(部门)严格对照文件规定和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进行材料审核,审核同意后提交教务处。

3.学院组织专家对培养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后续资助建设经费拨付的重要参考。

4.各培养对象需严格遵守诚信原则,确保填写的业绩成果名称、级别、时间、批准单位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如因失信或失范行为导致不良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三、材料提交

请各培养对象将《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检查表》提交所在部门审核并汇总后,于4月18日前报送纸质稿(签字、盖章一式两份)至教研楼121室(赵老师),电子版发送至wanglei@jspi.cn。联系人:王磊,电话:13776675129。

 

 

教 务 处

202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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