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6 12:42:29点击数量:

各相关教学院系:

根据《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请于59日前对下列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进行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包括面试和试讲(说课)两部分,其中试讲(说课)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和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每个专业评议组由不少于3名以上副高职称教师组成,应明确其中1名为组长。测试期间,每位成员独立为应试者打分,并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测试结束后,对测试成绩汇总并取平均分作为应试者的测试分数,并将结果单独填入一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由组长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师资科,联系人:张娜,联系电话:52880489

参加此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的名单如下:

 

姓名

拟试讲课程

测试系部

刘宇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马克思主义学院

蔡佳伦

《思想道德与法治》

马克思主义学院

庞劼

《管理学》

公安管理系

张超

《高等数学》

基础课教研部

 

 

教务处

2025年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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