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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官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5-14 15:37:17点击数量:

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机关日常运转,筹备组织有关会议、活动,组织起草纪委(监察专员办)有关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二、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以及廉洁文化建设,负责纪委履责记实工作。

三、负责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内部检查考核。

四、审理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立案审查调查的案件,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五、承办党员对院党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

六、承办监察对象对学院监察专员办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

七、负责纪检监察网站(清莲网)建设工作,对内对外宣传和清莲社(学生社团)管理。

八、负责纪检监察机构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纪委(监察专员办)印章使用及管理等工作。做好文件收发流转、呈报归档等工作。

九、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检查处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学院党员和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

二、监督检查各党总支(支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实施问责。

三、开展监督工作,对适用“第一种形态”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出具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和廉政鉴定,向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和部门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每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四、督促检查各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落实监督责任。

五、建立和管理院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六、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政策研究,对学院政治生态情况进行评估。

七、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

八、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查调查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受理学院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负责问题线索接收、登记、呈批、归档和保管工作。

二、受理、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核、立案审查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实施问责。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问题,按程序提交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

三、负责对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的党总支(支部)或部门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

四、负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案后回访、案发单位整改督促工作。

五、负责管理谈话室、信访接待室,做好谈话和信访接待安全工作。

六、负责审查调查材料的整理归档。

七、协助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八、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院党委巡察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

二、拟定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巡察工作计划。

三、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汇总巡察工作情况,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下发巡察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条件保障,促进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六、会同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七、及时向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报备相关材料。

八、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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