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受贿案一审开庭
发布时间:2017-05-11 19:10:40点击数量: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11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受贿一案。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保安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保安先后利用担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秘书,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综合司司长,黑龙江省省长助理(挂职),财政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项目审批、业务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428亿余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王保安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保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保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7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11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受贿一案。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保安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保安先后利用担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秘书,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综合司司长,黑龙江省省长助理(挂职),财政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项目审批、业务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428亿余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王保安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保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保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7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