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巡视巡察联动工作的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13 16:15:51点击数量:
按照省委巡视办巡视巡察联动工作的要求,根据省委第一巡视组《关于省委第十一轮巡视期间与被巡视单位党委开展巡视巡察联动工作的方案》,省委第一巡视组与我院党委开展巡视巡察联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四个落实”监督重点,按照“四个对照”监督标准、“四个紧盯”监督路径,根据“摸底数、防风险、查问题、促发展”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巡视巡察联动工作,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巡视巡察联动工作在省委第一巡视组具体督导指导下开展。
二、工作机制
学院党委配合省委第一巡视组共同建立巡视巡察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形成巡视主导、巡察跟进、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联动工作格局。建立巡视巡察与其他各类监督协同工作机制,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审计等部门要认真迅速处置联动巡视巡察移交的有关问题,形成监督合力。联动巡视巡察以党委巡察组为主体,省委第一巡视组派员督导、指导、参与联动巡视巡察工作。
三、巡察对象
1.干训部党支部
2.现代警务研究中心党支部
四、监督内容
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省委巡视组重点关注的监督内容。
五、人员安排
(一)巡察指导督导组
黄亚平 省委第一巡视组巡察指导督导组组长
丁 波 省委第一巡视组巡察指导督导专员
(二)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干训部党支部)
顾海舟 巡察组组长
王红梅 巡察专员
杨 健 巡察专员
张庆余 巡察专员
岳晶晶 巡察专员
曹洪源 巡察专员
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现代警务研究中心党支部)
江 定 巡察组组长
李静翠 巡察专员
丁其根 巡察专员
甘 霖 巡察专员
杨 琦 巡察专员
丁 贤 巡察专员
(四)学院参加联动工作小组(对省委第一巡视组指定单位开展推磨式交叉巡察)
吴福男 巡察组组长
李年飞 巡察专员
赵 伟 巡察专员
梅 奕 巡察专员
夏永发 巡察专员
徐 波 巡察专员
六、时间安排
巡视巡察联动工作于3月26日启动,4月12日结束(进驻时间10个工作日)。
七、工作安排
(一)巡察准备(3月下旬)
3月26日上午,学院党委会同省委第一巡视组共同召开学院2021年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会后组织巡察工作专题培训。
3月29日上午组织巡察情况对接会,协调组宣、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党办(院办)等相关部门向巡察组通报情况。征求被巡察部门分管院领导对被巡察党组织及领导干部的有关意见建议。
巡察组工作保障根据省委巡视组要求统筹安排。
(二)巡察进驻(3月29日-4月12日)
3月29日上午召开巡察进驻会,巡察组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情况报告。
巡察组召开组内会议,制定巡察组的工作方案,运用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列席会议、调研、座谈等“12+N”种方法,围绕“四个落实”等方面进行深入了解。巡察办配合巡察指导督导组,指导督导巡察组开展工作,遇有重要情况,按规定及时向学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巡视组汇报。
(三)巡察报告
1. 4月13日巡察组完成报告,经巡察指导督导组审阅后报学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 4月下旬巡察组向院党委会议专题汇报巡察情况。
(四)巡察反馈
1. 5月上旬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反馈巡察意见(双反馈)。
2. 被巡察党组织将反馈意见、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在党组织内部通报。
(五)巡察移交
进驻结束后巡察组撤点,移交档案。向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移交相关问题线索。
(六)巡察整改
1. 督促制定、报送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
2. 适时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推动持续整改。
3. 督促移交事项办理。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履行巡察监督职责。
(二)严明纪律要求,展示过硬作风。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八不准”和巡察工作纪律,主动接受被巡察党组织的监督。严格执行各项纪律,不干预被巡察党组织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三)认真履职尽责,保证巡察质效。巡察办要履行好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责。巡察组要严格队伍管理,严格日常考勤,全体巡察干部要严守巡察工作纪律,务实工作作风,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履行监督职责。被巡察党组织要主动配合巡察,共同完成好学院党委赋予的巡察任务。
中共江苏警官学院委员会
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按照省委巡视办巡视巡察联动工作的要求,根据省委第一巡视组《关于省委第十一轮巡视期间与被巡视单位党委开展巡视巡察联动工作的方案》,省委第一巡视组与我院党委开展巡视巡察联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四个落实”监督重点,按照“四个对照”监督标准、“四个紧盯”监督路径,根据“摸底数、防风险、查问题、促发展”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巡视巡察联动工作,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巡视巡察联动工作在省委第一巡视组具体督导指导下开展。
二、工作机制
学院党委配合省委第一巡视组共同建立巡视巡察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形成巡视主导、巡察跟进、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联动工作格局。建立巡视巡察与其他各类监督协同工作机制,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审计等部门要认真迅速处置联动巡视巡察移交的有关问题,形成监督合力。联动巡视巡察以党委巡察组为主体,省委第一巡视组派员督导、指导、参与联动巡视巡察工作。
三、巡察对象
1.干训部党支部
2.现代警务研究中心党支部
四、监督内容
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省委巡视组重点关注的监督内容。
五、人员安排
(一)巡察指导督导组
黄亚平 省委第一巡视组巡察指导督导组组长
丁 波 省委第一巡视组巡察指导督导专员
(二)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干训部党支部)
顾海舟 巡察组组长
王红梅 巡察专员
杨 健 巡察专员
张庆余 巡察专员
岳晶晶 巡察专员
曹洪源 巡察专员
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现代警务研究中心党支部)
江 定 巡察组组长
李静翠 巡察专员
丁其根 巡察专员
甘 霖 巡察专员
杨 琦 巡察专员
丁 贤 巡察专员
(四)学院参加联动工作小组(对省委第一巡视组指定单位开展推磨式交叉巡察)
吴福男 巡察组组长
李年飞 巡察专员
赵 伟 巡察专员
梅 奕 巡察专员
夏永发 巡察专员
徐 波 巡察专员
六、时间安排
巡视巡察联动工作于3月26日启动,4月12日结束(进驻时间10个工作日)。
七、工作安排
(一)巡察准备(3月下旬)
3月26日上午,学院党委会同省委第一巡视组共同召开学院2021年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会后组织巡察工作专题培训。
3月29日上午组织巡察情况对接会,协调组宣、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党办(院办)等相关部门向巡察组通报情况。征求被巡察部门分管院领导对被巡察党组织及领导干部的有关意见建议。
巡察组工作保障根据省委巡视组要求统筹安排。
(二)巡察进驻(3月29日-4月12日)
3月29日上午召开巡察进驻会,巡察组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情况报告。
巡察组召开组内会议,制定巡察组的工作方案,运用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列席会议、调研、座谈等“12+N”种方法,围绕“四个落实”等方面进行深入了解。巡察办配合巡察指导督导组,指导督导巡察组开展工作,遇有重要情况,按规定及时向学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巡视组汇报。
(三)巡察报告
1. 4月13日巡察组完成报告,经巡察指导督导组审阅后报学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 4月下旬巡察组向院党委会议专题汇报巡察情况。
(四)巡察反馈
1. 5月上旬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反馈巡察意见(双反馈)。
2. 被巡察党组织将反馈意见、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在党组织内部通报。
(五)巡察移交
进驻结束后巡察组撤点,移交档案。向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移交相关问题线索。
(六)巡察整改
1. 督促制定、报送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
2. 适时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推动持续整改。
3. 督促移交事项办理。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履行巡察监督职责。
(二)严明纪律要求,展示过硬作风。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八不准”和巡察工作纪律,主动接受被巡察党组织的监督。严格执行各项纪律,不干预被巡察党组织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三)认真履职尽责,保证巡察质效。巡察办要履行好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责。巡察组要严格队伍管理,严格日常考勤,全体巡察干部要严守巡察工作纪律,务实工作作风,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履行监督职责。被巡察党组织要主动配合巡察,共同完成好学院党委赋予的巡察任务。
中共江苏警官学院委员会
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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