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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构建新时代学院大监督格局推进年”活动的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21 20:34:49点击数量:

为认真贯彻省公安厅党委《关于开展构建新时代江苏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推进年活动的方案》和学院党委《关于构建新时代大监督格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学院大监督工作,扎实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构建新时代学院大监督格局推进年活动(以下简称推进年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年内建成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纪委专责监督责任贯通联动,职能监督、专门监督、管理监督工作协同,职责任务清晰,制度机制完善,监督效能显著,具有学院特色、有效促进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的大监督格局。具体达到三个方面标准:

(一)全院上下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和大监督工作要求,大监督意识普遍增强。

(二)各党总支(支部)和领导干部按照《意见》和推进年活动方案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抓大监督格局建设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工作有效。

(三)构建学院大监督格局职责任务清晰,制度机制健全,监督内容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监督氛围浓厚,监督形式多样,监督效能显著,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的监督局面基本形成。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对推进年活动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院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院纪委书记(派驻监察专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中层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年”活动开展,各中层部门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

三、主要环节

第一阶段(8月至9月):动员部署。各党总支(支部)、部门根据“推进年”活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启动推进年相关工作。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情况和肃清流毒工作要求,对照《意见》和构建大监督格局工作任务分解,开展自查自评,对前期本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开展系统梳理、逐条对照分析、对标找差,对本总支(支部)、本部门政治生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肃清流毒工作开展深入剖析,研究确定进一步推进大监督格局建设的具体措施。学院择期就“推进年”活动作再部署再动员,进一步统一认识,增强自觉,明确责任。

第二阶段(9月至11):重点推进。进一步压紧压实各中层部门监督责任,完善监督职责,细化监督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职能监督部门重点围绕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化巡视整改、肃清流毒工作、执行公安部六项规定、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校园安全管理、常态化疫情防控、财务预算执行、考试工作、师德师风、学术诚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开展监督,要有具体动作和举措。审计处要发挥专门监督作用,既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还要选取一些资金投入大、师生关注度高、容易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事项进行审计。管理监督部门(各中层部门)要持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肃清流毒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部门政治生态剖析、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四风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廉政风险动态排查防控、队伍遵纪守法状况分析,揭存量问题的盖子,找增量问题的苗头,排查顽瘴痼疾,化解廉政风险,既要有具体举措,又要抓出工作实效。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发挥专责监督作用的基础上,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重点加强对构建学院大监督格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协调推动各监督部门认真履责,实现监督信息、线索、数据共享共治,监督合力汇聚。

第三阶段(12):总结提高。年底前,各职能监督、专门监督和管理监督部门对照职责和年度任务清单,围绕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对构建大监督格局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构建大监督格局工作进行跟进指导,促进整改提高。构建大监督格局工作情况纳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对推进不力、任务未完成的部门予以通报,责令整改,确保构建大监督格局工作圆满完成。

四、活动安排

(一)总结前期构建大监督格局工作情况。认真落实《意见》部署要求,突出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问题导向,对构建大监督格局前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在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深入剖析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制定推进年活动方案,向院党委会作专题报告。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时间:20227

(二)开展自查自评。对照《意见》和学院构建大监督格局工作任务分解,各部门对前期履行监督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系统梳理,逐条分析、对标找差,围绕部门政治生态情况、肃清流毒工作情况、队伍教育整顿整改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深入剖析,研究确定进一步推进本部门大监督格局建设的具体措施,形成自查自评报告,于910日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A307室)。

责任部门:各中层部门时间:20228- 9

(三)召开推进大监督格局建设动员部署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动员部署会,通报推进大监督格局建设自查自评情况,对本支部、本部门政治生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肃清流毒工作开展深入剖析,研究确定本支部推进大监督格局建设的具体任务和举措。学院根据省公安厅工作安排,适时对“推进年”活动作再部署再动员,进一步统一认识,增强自觉,明确责任。

责任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时间:20229月上旬

(四)优化监督职责任务。根据《意见》和学院构建大监督格局工作任务分解表,对职能监督、专门监督和管理监督职责进一步优化,细化监督任务,明确年度监督重点,按照项目化、序时化、责任化要求,扎实推进构建大监督格局工作。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各中层部门时间:20229

(五)完善大监督制度机制。根据监督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对学院大监督工作制度进行进一步修订,对工作运行机制予以进一步完善,切实提高学院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各中层部门时间:202210

(六)建立大监督队伍人员库。配齐监督力量,建立以纪委委员、纪检委员、纪检监察干部为主要组成的学院大监督队伍人员库。适时组建联合监督小组,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校园安全管理、落实警务化管理要求等工作重点,开展专项监督,加强业务锻炼,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大监督队伍。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时间:202211

(七)探索建立大监督纪实平台。建立大监督信息数据汇总、分析和报送机制,实现各类监督信息共享共治。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时间:202211-12

(八)开展推进年活动总结。年底前,各中层部门对落实推进年活动任务和要求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推进年活动开展情况、监督任务完成情况、监督成效和有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等。“推进年”活动总结于12月底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A307室)。

责任部门:各中层部门时间:202212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构建大监督格局是院党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推进年活动要求,把推进大监督格局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院纪委(监察专员办)要把推进年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内容,把推进大监督格局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层领导干部要把落实大监督任务情况作为年终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统筹兼顾,形成合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落实推进年活动任务与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肃清流毒工作结合起来,与高标准推进廉洁校园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促进部门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干部教师廉洁从警、廉洁从教自觉性不断增强。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开展推进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监督重点放在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清晰的监督工作思路,既注重监督形式,又讲究监督实效,切实做到精准施策。要合力推进各项活动的开展,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执行,确保《意见》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地见效。

中共江苏警官学院委员会

20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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