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李见明
发布时间:2021-10-26 17:00:27点击数量:
背靠党和人民 他无所畏惧
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四川省内江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李见明
图为李见明(中)正在某征地拆迁现场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李澍 摄
中秋国庆期间,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农贸市场内,物阜民熙,秩序井然。然而,就在三年前,该农贸市场还被以苏氏兄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把持,商户们苦不堪言。
“扫黑除恶真是好,我们再不被‘土霸王’扰。”见到前来回访的内江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内江市纪委监委扫黑办主任李见明,商户老周高兴地说起了顺口溜。
作为苏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陈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多起涉黑涉恶案件的经办人,三年来,李见明带领同事们查处直接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及履职尽责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党员干部540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今年3月,李见明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纪检公安协作突破“零口供”
苏成、苏刚两兄弟曾是内江市白马镇的“土霸王”,他们纠集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借白马镇开发建设之机,插足工程建设,承包农贸市场,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聚敛了巨额财富,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警方通过一封反映苏氏兄弟垄断砂石生意、敲诈勒索工程承建方、开设赌场、暴力讨债的举报信,查实了他们的部分犯罪行为。然而,老奸巨猾的苏氏兄弟坚决否认自己的罪行,调查陷入“零口供”的被动局面。
就在此时,从苏氏兄弟处查获的一张白马镇综合农贸市场的“执法证”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原来,从2016年起,苏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里的一些人员一直公然佩戴着白马镇城管办制发的“执法证”,对农贸市场强行收取管理费、摊位费。由于涉及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警方立即将线索移送给了内江市纪委监委。
经过对问题线索认真分析,李见明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提出,苏氏兄弟背后,是否隐藏着为其站台撑腰的“保护伞”“关系网”?“如果我们提前介入,从政府部门内部查起,也许能改变该案调查中的被动局面。”李见明将意见上报后,内江市纪委监委立即成立了专案组,与公安机关同步开展调查。
“苏氏兄弟案时间跨度长,牵涉人员广,群众反映强烈,加之又是内江首例黑社会性质犯罪案,我们缺乏相应的办案经验,调查工作异常艰难。”回想起刚接触该案的情景,李见明说,“为找准案件突破口,我们兵分多路,多次深入黑社会性质组织内部了解其经营特点,经过反复会商研判,最终确定以苏成承包经营的红联村弃土场为重点开展调查。”
专案组紧紧围绕弃土场的承包、经营、监管等各个环节抽丝剥茧、层层推进,随着调查的深入,时任白马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姚理,时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陈军波,时任镇城管办主任刘俊祥等三名黑恶势力“保护伞”浮出了水面。专案组立即对三人采取留置措施,并查实了三人为苏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发放联合执法证、为其不法经营“保驾护航”并从中非法谋取利益的一系列违纪违法行为。
打掉了“保护伞”,失去了靠山,苏氏兄弟的心理防线被攻破,他们放弃对抗,很快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苏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告破,是内江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联合办案、共同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典型范例。
不久后,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罪,判处苏成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姚理、陈军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刘俊祥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此三人经法院审理后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只要我们抓准问题的关键,让现有证据构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以合理排除,就可以认定犯罪事实。”谈及“零口供”办案,李见明已颇有心得。
干部群众同心打掉“保护伞”
李见明在办理陈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0·16”专案时,也同样面临着“零口供”定案的考验。
2000年以来,陈宏团伙在资中县城及周边地区通过开设赌场强制交易等方式聚敛财富,并以殴打、恐吓等手段敲诈勒索,为害一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陈宏态度强硬,拒不交代有关犯罪问题。“而受到该团伙迫害的群众既不敢向公安机关检举控告,也不敢出来作证,因为他们害怕被打击报复。”于是,李见明建议将“打伞”融入扫黑,采取“先打伞,再扫黑”模式提前介入该案的查办。
接手案件后,李见明与专案组同志一起循线深挖,很快发现了资中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曾立建这把“保护伞”。曾立建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为陈宏团伙通风报信、站台撑腰,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
随后,曾立建被立案调查,这也让群众感受到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他们终于可以放心地站出来指证陈宏团伙的犯罪事实。在群众的帮助和支持下,专案组各个击破,迅速端掉了由曾立建等7名民警组成的“保护伞”和由县农业农村局职工杜君等12名党员干部组成的涉黑涉恶腐败利益集团。
不久后,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判处陈宏有期徒刑二十四年。2019年10月,曾立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9月,隆昌市人民法院以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判处曾立建有期徒刑七年。为陈宏团伙充当“保护伞”的其他6名干警和12名涉黑涉恶党员干部都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
深入总结推动长效常治
扫黑除恶是一场攻坚战,其中蕴含的危险不言而喻。有人问李见明:“黑恶势力如此猖獗,你就不怕打击报复?”李见明笑着说道:“之前并不知道害怕,后来有人提醒我,到公共场合吃饭,要靠墙坐,以防有人从背后偷袭。听了这话后,才感觉有点害怕,但一想到我们的背后有党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便没什么可怕的了!”
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三年里,李见明与同事们默默承受了许多不眠夜。“由于办案压力大,我经常失眠。本以为只有我自己这样,后来有次出差,发现其他同事也存在同一问题。”李见明说,只有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自己才能够安心入睡。
为此,他从未停止过思考:“为什么会有黑恶势力?为什么黑恶势力会坐大成势?如何防止‘保护伞’‘关系网’出现?”凭借开展专项斗争的工作经验,李见明对全市200多起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形成了政法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的剖析报告,提出了要高度关注政法系统“高危连线”、强化执法办案的“权力制约”、探索推行重点岗位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六项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防止政法系统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实现内江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案件查办中的情况互通,李见明还推动建立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把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和纪检监察机关“打伞破网”有效衔接起来,有力推动了“打伞破网”长效常治。(通讯员 曹译丹)
背靠党和人民 他无所畏惧
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四川省内江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李见明
图为李见明(中)正在某征地拆迁现场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李澍 摄
中秋国庆期间,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农贸市场内,物阜民熙,秩序井然。然而,就在三年前,该农贸市场还被以苏氏兄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把持,商户们苦不堪言。
“扫黑除恶真是好,我们再不被‘土霸王’扰。”见到前来回访的内江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内江市纪委监委扫黑办主任李见明,商户老周高兴地说起了顺口溜。
作为苏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陈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多起涉黑涉恶案件的经办人,三年来,李见明带领同事们查处直接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及履职尽责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党员干部540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今年3月,李见明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纪检公安协作突破“零口供”
苏成、苏刚两兄弟曾是内江市白马镇的“土霸王”,他们纠集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借白马镇开发建设之机,插足工程建设,承包农贸市场,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聚敛了巨额财富,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警方通过一封反映苏氏兄弟垄断砂石生意、敲诈勒索工程承建方、开设赌场、暴力讨债的举报信,查实了他们的部分犯罪行为。然而,老奸巨猾的苏氏兄弟坚决否认自己的罪行,调查陷入“零口供”的被动局面。
就在此时,从苏氏兄弟处查获的一张白马镇综合农贸市场的“执法证”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原来,从2016年起,苏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里的一些人员一直公然佩戴着白马镇城管办制发的“执法证”,对农贸市场强行收取管理费、摊位费。由于涉及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警方立即将线索移送给了内江市纪委监委。
经过对问题线索认真分析,李见明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提出,苏氏兄弟背后,是否隐藏着为其站台撑腰的“保护伞”“关系网”?“如果我们提前介入,从政府部门内部查起,也许能改变该案调查中的被动局面。”李见明将意见上报后,内江市纪委监委立即成立了专案组,与公安机关同步开展调查。
“苏氏兄弟案时间跨度长,牵涉人员广,群众反映强烈,加之又是内江首例黑社会性质犯罪案,我们缺乏相应的办案经验,调查工作异常艰难。”回想起刚接触该案的情景,李见明说,“为找准案件突破口,我们兵分多路,多次深入黑社会性质组织内部了解其经营特点,经过反复会商研判,最终确定以苏成承包经营的红联村弃土场为重点开展调查。”
专案组紧紧围绕弃土场的承包、经营、监管等各个环节抽丝剥茧、层层推进,随着调查的深入,时任白马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姚理,时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陈军波,时任镇城管办主任刘俊祥等三名黑恶势力“保护伞”浮出了水面。专案组立即对三人采取留置措施,并查实了三人为苏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发放联合执法证、为其不法经营“保驾护航”并从中非法谋取利益的一系列违纪违法行为。
打掉了“保护伞”,失去了靠山,苏氏兄弟的心理防线被攻破,他们放弃对抗,很快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苏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告破,是内江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联合办案、共同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典型范例。
不久后,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罪,判处苏成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姚理、陈军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刘俊祥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此三人经法院审理后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只要我们抓准问题的关键,让现有证据构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以合理排除,就可以认定犯罪事实。”谈及“零口供”办案,李见明已颇有心得。
干部群众同心打掉“保护伞”
李见明在办理陈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0·16”专案时,也同样面临着“零口供”定案的考验。
2000年以来,陈宏团伙在资中县城及周边地区通过开设赌场强制交易等方式聚敛财富,并以殴打、恐吓等手段敲诈勒索,为害一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陈宏态度强硬,拒不交代有关犯罪问题。“而受到该团伙迫害的群众既不敢向公安机关检举控告,也不敢出来作证,因为他们害怕被打击报复。”于是,李见明建议将“打伞”融入扫黑,采取“先打伞,再扫黑”模式提前介入该案的查办。
接手案件后,李见明与专案组同志一起循线深挖,很快发现了资中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曾立建这把“保护伞”。曾立建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为陈宏团伙通风报信、站台撑腰,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
随后,曾立建被立案调查,这也让群众感受到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他们终于可以放心地站出来指证陈宏团伙的犯罪事实。在群众的帮助和支持下,专案组各个击破,迅速端掉了由曾立建等7名民警组成的“保护伞”和由县农业农村局职工杜君等12名党员干部组成的涉黑涉恶腐败利益集团。
不久后,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判处陈宏有期徒刑二十四年。2019年10月,曾立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9月,隆昌市人民法院以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判处曾立建有期徒刑七年。为陈宏团伙充当“保护伞”的其他6名干警和12名涉黑涉恶党员干部都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
深入总结推动长效常治
扫黑除恶是一场攻坚战,其中蕴含的危险不言而喻。有人问李见明:“黑恶势力如此猖獗,你就不怕打击报复?”李见明笑着说道:“之前并不知道害怕,后来有人提醒我,到公共场合吃饭,要靠墙坐,以防有人从背后偷袭。听了这话后,才感觉有点害怕,但一想到我们的背后有党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便没什么可怕的了!”
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三年里,李见明与同事们默默承受了许多不眠夜。“由于办案压力大,我经常失眠。本以为只有我自己这样,后来有次出差,发现其他同事也存在同一问题。”李见明说,只有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自己才能够安心入睡。
为此,他从未停止过思考:“为什么会有黑恶势力?为什么黑恶势力会坐大成势?如何防止‘保护伞’‘关系网’出现?”凭借开展专项斗争的工作经验,李见明对全市200多起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形成了政法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的剖析报告,提出了要高度关注政法系统“高危连线”、强化执法办案的“权力制约”、探索推行重点岗位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六项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防止政法系统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实现内江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案件查办中的情况互通,李见明还推动建立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把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和纪检监察机关“打伞破网”有效衔接起来,有力推动了“打伞破网”长效常治。(通讯员 曹译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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