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交通局原局长:如果可重来,就是金山银山我都不会动心
发布时间:2009-09-21 20:38:29点击数量:
江苏盐城市交通局原局长陶超的人生悲剧警示领导干部一定要洁身自爱
陶超,江苏省盐城市交通局原局长,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02年9月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陶超在担任盐城市交通局局长的1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19人所送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96.65万元,另外对67.58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这是前不久陶超在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中所作的现身说法。
是党组织把我从一名大学生培养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受党教育多年的我,为什么会晚节不保,走上了犯罪道路?经过这几年狱中的学习改造,我认为导致自己走向犯罪深渊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思想蜕化,私欲膨胀;二是信奉金钱至上;三是骄傲自满,狂妄自大;四是心存侥幸。
放松思想警惕,导致廉洁从政防线被冲破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我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头脑中的价值观发生了扭曲,认可了社会上流传的“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的观点,甚至认为“人生在世,吃穿二字”这句话言之有理。不仅如此,我还认为在“吃穿”后加上个“玩”字,人生才会过得更加丰富多彩。一个人如果光讲吃穿只能算是温饱型,“吃穿玩”才是小康型、富裕型。于是,我开始羡慕起有钱人,羡慕他们那样的生活方式,思想警惕随之逐渐放松,廉洁从政防线从而被冲破。对一些人送来的钱物,我由开始的反感、抵制到后来的欣然接受。
正是这种思想的蜕化变质和私欲的逐渐膨胀,使我把党纪国法抛在脑后,久而久之思想麻木了,灵魂肮脏了,我彻底丧失了党性原则,终于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受贿的犯罪道路。
我的教训也验证了那句俗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道理。贪欲让我走进了死胡同,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信奉金钱至上,认为讲经济就是讲金钱
我是学哲学的,错误地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讲唯物就是讲经济,讲经济就是讲金钱,“一切向钱看”是有道理的。我曾经认为只要不去索贿,不故意在工作中设置障碍逼人家送钱,只要不是不择手段捞钱,只要自己在工作中按原则办事,没有给国家、给工程建设造成损失,人家事后对我表示感谢,而且是真心诚意送的,甚至是退还之后又送来,如果再不收,送礼的人会对你有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收些钱没有多大问题,是“问心无愧”的。
我收钱就是在这个理论误区的指导下发生的,因而收了别人的钱,当时是心安理得的。现在我认识到,是错误的理论害了我,因为这个“被动受贿有理”论,违背了一条真理,那就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任何人都要依靠自己的诚实劳动致富,这才是正路!没有通过自己的劳动得来的钱物永远都是不干净的,靠人民给予的权力而取得的钱物是不合法的。
当初我因为心安理得受贿而腐败的行为,给党组织抹了黑,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也给党的事业造成了损失。我愧对党组织,愧对人民,愧对我的亲人!现在我非常痛心,万分悔恨。
面对成绩和荣誉,渐渐变得忘乎所以
对于自己从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到走上正处级领导干部岗位,我自认为是自己辛辛苦苦一步一个脚印干出来的,收些“感谢费”也是理所当然的,没有什么大不了。
面对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组织上给我的荣誉,我骄傲了,认为自己很了不起,久而久之就产生了骄傲自满、狂妄自大的思想。我开始变得忘乎所以,不仅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而且平时也听不进不同意见,不愿接受监督,甚至对上级领导对我的诫勉谈话也从未认真进行过反思,更把自己收了人家的钱当做是他们应该孝敬我的“感谢费”,把本来是正常的工作变成了权钱交易。在这些思想的影响下,我一步一步陷入了犯罪的深渊而不能自拔。
我之所以落得今天阶下囚这个下场,是骄傲自满、狂妄自大害了我。
认为收礼很普遍,组织上不一定能查到
我受贿主要是在1997年以后。当时我考虑到自己年龄大了,没有进步上升的空间了,收点钱可以让自己的晚年生活过得好些。我心里想,反正现在干部收礼、受贿的情况比较多,况且我那时就要退居二线了,认为组织上不一定能查到我。这种侥幸的心理,使我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我才真正体会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深刻哲理!
面对我的过去,如果可以重来的话,就是金山银山我都不会动心。自由对一个人来说太珍贵了,失去了就再也无法挽回。我的人生悲剧再次警示人们,无论是哪一级领导干部,平时都要洁身自爱,珍惜已有的幸福生活,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道路上走好、走稳。我希望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我为戒,要常修做人之道,常想立身之本,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痛定思痛,我的这个教训十分沉痛,我不怨天尤人。我今年66岁了,本来退休工资和福利加起来足够我用了,是我没把握住自己,毁了美好的前程,毁了幸福的晚年。
往事不堪回首,面对现实求新生。我现在真正想通了,钱财乃身外之物,任何人都不能让金钱迷住心窍,千万不能收受不义之财,贪心都没有好下场!我不知道我还能活多少年,但哪怕只能活几年,我也要努力改造。(袁同飞 整理来源:《检察日报》)
江苏盐城市交通局原局长陶超的人生悲剧警示领导干部一定要洁身自爱
陶超,江苏省盐城市交通局原局长,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02年9月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陶超在担任盐城市交通局局长的1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19人所送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96.65万元,另外对67.58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这是前不久陶超在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中所作的现身说法。
是党组织把我从一名大学生培养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受党教育多年的我,为什么会晚节不保,走上了犯罪道路?经过这几年狱中的学习改造,我认为导致自己走向犯罪深渊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思想蜕化,私欲膨胀;二是信奉金钱至上;三是骄傲自满,狂妄自大;四是心存侥幸。
放松思想警惕,导致廉洁从政防线被冲破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我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头脑中的价值观发生了扭曲,认可了社会上流传的“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的观点,甚至认为“人生在世,吃穿二字”这句话言之有理。不仅如此,我还认为在“吃穿”后加上个“玩”字,人生才会过得更加丰富多彩。一个人如果光讲吃穿只能算是温饱型,“吃穿玩”才是小康型、富裕型。于是,我开始羡慕起有钱人,羡慕他们那样的生活方式,思想警惕随之逐渐放松,廉洁从政防线从而被冲破。对一些人送来的钱物,我由开始的反感、抵制到后来的欣然接受。
正是这种思想的蜕化变质和私欲的逐渐膨胀,使我把党纪国法抛在脑后,久而久之思想麻木了,灵魂肮脏了,我彻底丧失了党性原则,终于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受贿的犯罪道路。
我的教训也验证了那句俗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道理。贪欲让我走进了死胡同,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信奉金钱至上,认为讲经济就是讲金钱
我是学哲学的,错误地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讲唯物就是讲经济,讲经济就是讲金钱,“一切向钱看”是有道理的。我曾经认为只要不去索贿,不故意在工作中设置障碍逼人家送钱,只要不是不择手段捞钱,只要自己在工作中按原则办事,没有给国家、给工程建设造成损失,人家事后对我表示感谢,而且是真心诚意送的,甚至是退还之后又送来,如果再不收,送礼的人会对你有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收些钱没有多大问题,是“问心无愧”的。
我收钱就是在这个理论误区的指导下发生的,因而收了别人的钱,当时是心安理得的。现在我认识到,是错误的理论害了我,因为这个“被动受贿有理”论,违背了一条真理,那就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任何人都要依靠自己的诚实劳动致富,这才是正路!没有通过自己的劳动得来的钱物永远都是不干净的,靠人民给予的权力而取得的钱物是不合法的。
当初我因为心安理得受贿而腐败的行为,给党组织抹了黑,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也给党的事业造成了损失。我愧对党组织,愧对人民,愧对我的亲人!现在我非常痛心,万分悔恨。
面对成绩和荣誉,渐渐变得忘乎所以
对于自己从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到走上正处级领导干部岗位,我自认为是自己辛辛苦苦一步一个脚印干出来的,收些“感谢费”也是理所当然的,没有什么大不了。
面对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组织上给我的荣誉,我骄傲了,认为自己很了不起,久而久之就产生了骄傲自满、狂妄自大的思想。我开始变得忘乎所以,不仅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而且平时也听不进不同意见,不愿接受监督,甚至对上级领导对我的诫勉谈话也从未认真进行过反思,更把自己收了人家的钱当做是他们应该孝敬我的“感谢费”,把本来是正常的工作变成了权钱交易。在这些思想的影响下,我一步一步陷入了犯罪的深渊而不能自拔。
我之所以落得今天阶下囚这个下场,是骄傲自满、狂妄自大害了我。
认为收礼很普遍,组织上不一定能查到
我受贿主要是在1997年以后。当时我考虑到自己年龄大了,没有进步上升的空间了,收点钱可以让自己的晚年生活过得好些。我心里想,反正现在干部收礼、受贿的情况比较多,况且我那时就要退居二线了,认为组织上不一定能查到我。这种侥幸的心理,使我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我才真正体会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深刻哲理!
面对我的过去,如果可以重来的话,就是金山银山我都不会动心。自由对一个人来说太珍贵了,失去了就再也无法挽回。我的人生悲剧再次警示人们,无论是哪一级领导干部,平时都要洁身自爱,珍惜已有的幸福生活,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道路上走好、走稳。我希望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我为戒,要常修做人之道,常想立身之本,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痛定思痛,我的这个教训十分沉痛,我不怨天尤人。我今年66岁了,本来退休工资和福利加起来足够我用了,是我没把握住自己,毁了美好的前程,毁了幸福的晚年。
往事不堪回首,面对现实求新生。我现在真正想通了,钱财乃身外之物,任何人都不能让金钱迷住心窍,千万不能收受不义之财,贪心都没有好下场!我不知道我还能活多少年,但哪怕只能活几年,我也要努力改造。(袁同飞 整理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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