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有”皆无只因贪 ——北京市文资办原党委书记、副主任张慧光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发布时间:2019-05-08 16:38:33点击数量:
“被告人张慧光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万元。”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公开了张慧光案裁判文书。
张慧光,北京市文资办原党委书记、副主任,她曾任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北京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如果在网络上搜索“张慧光”这一关键词,会出现几十万个条目。作为一名正局级领导干部,她的工作照光彩照人。然而,今昔对比,已判若两人。
有声有色地工作、有滋有味地生活、有情有义地做人,这“六有”是张慧光信奉的人生信条,她对自己的这一总结很是得意。然而,背离了党纪国法,她的行为让“六有”变了质。
假公济私,工作岂能有声有色?
2015年7月的一天,张慧光正在批阅文件,脸上露出一丝不安的她,在一份文件上签署了“同意”。这份文件就是将要提交市委巡视组的《关于2012、2013年领导工作例会缺失会议记录有关情况的说明》。
会议记录为何无缘无故缺失?张慧光的这一做法,实际上是为了掩盖工作的失职——“三重一大”事项未按要求上会研究。
纸终究包不住火。2015年9月12日,张慧光被北京市纪委专案组的工作人员带离办公室,就再也没有回来。
位于北京车公庄的“新华1949”文化创意园,有多家文化创意企业。园区中心,还有一个由新华印刷厂改建而成的展示中心,丰富的展品让参观者感受到文化创意产业的魅力。有人说,张慧光在文资办工作的几年,确实搞出了一些“政绩”。但在“政绩”的光环中,却总有一些让人看不透的东西。
“她这个人欲望太高,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特别是到文资办以后,对职位、权力的期许更高。作为党委书记,不安守本职,却一心想在有限的几年时间里,再上一个台阶。”北京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孙利清告诉记者,张慧光特别热衷于那些轰轰烈烈、“有声有响”的活动,有的项目甚至亲自参与操持。而这些,正是她捞取“政绩”的资本。
2013年,市文资办牵头在美国举办《我爱北京》国际编剧大赛。通过加拿大籍华人牛某的“穿针引线”,活动在美国几十所高校展开,最终优秀剧本被拍成微电影,并在北京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
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在这个看起来有声有色的工作背后,竟随意增加了400多万元项目支出。
当年12月,针对项目超支一事,北京市委宣传部在全市宣传系统下发通报批评,责成文资办作出深刻检查。然而,张慧光却把这事儿压下去了。“我从来没在工作中拿过‘通报批评’,觉得特别没有面子。”张慧光回忆,“当时就报了个情况说明,通报批评的事就没在单位党委会上传达,也没有贯彻。”
觉得没面子、有情绪,就不传达上级通报。有令不行,欺上瞒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这样的党委书记的确很任性。也正是这个严重超支的项目,成为她疯狂敛财的工具。
经查,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张慧光利用职务便利,在市文资办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外研社)签订《微电影市场发展分析及实例论证项目委托服务合同》过程中,套取财政资金151万余元。后又借用北京华荣兄弟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与外研社签订虚假《“微电影市场分析及实例论证项目”微电影拍摄制作合同》,骗取上述财政资金中的75万余元,据为己有。
而对于别人送上门的,张慧光根本不拒绝。在接受牛某请托,为其承揽编剧大赛提供帮助后,2015年5月、6月,牛某给她送上了16万美金的“好处费”,折合人民币近百万元。
权力一旦与金钱勾连,必定导致腐败。张慧光忘记了纪法、突破了底线,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心为物役,生活岂能有滋有味?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有滋有味。但怎样才是有滋有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对于张慧光而言,她的“有滋有味”和贪慕虚荣、奢靡享乐划上了等号。
“成由勤俭败由奢。”张慧光回忆道,“提拔为局级干部后,受外界环境影响,不知不觉开始追求奢侈品和高消费。”
2011年7月,张慧光向其胞妹张某甲索要191万元,只是因为她看上了一对翡翠手镯,想要买下来。
“2011年,她在广州一个展销会上给我打电话,说看了一对手镯特别喜欢,还有一些玉器,问我能不能把钱给付了。”张某甲回忆道。考虑到张慧光帮她揽了不少项目,张某甲后来便通过银行转账,给张慧光转了191万元。
“党员领导干部要尚俭戒奢,杜绝享乐主义。张慧光过分贪图虚荣、追求奢侈,动辄几万、几十万元的高额消费,严重超出其个人支付能力,必然导致她走上权力寻租之路。”市纪委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朱平说。
经查,张慧光于2009年11月至2012年6月,利用担任北京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紫禁腾(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祝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承揽北京市旅游局大型旅游栏目《想说爱你》《请跟我来》拍摄制作工作提供帮助。其间,张慧光先后多次收受祝某为其支付的美容费用及其他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9万元。
“现在想起来真的很羞愧。追求美没错,但用受贿的钱去美容,实际上是用丑陋行为追求美。”张慧光悔恨地说,“现在想想,粗茶淡饭又如何?打扮平淡一点,享受平淡中的安宁,不知道比现在这样强多少倍。”
追求美,本无可厚非。但如果这样的追求超越经济能力承受范围,能不出问题吗?
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如果张慧光早些从所谓‘有滋有味地生活’中解脱出来,从‘物’中解脱出来,主动廉洁修身,自觉提升境界,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表示,作为领导干部,要切实过好生活关,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保持高尚的气节和情操。
败坏家风,做人岂能有情有义?
在做人这个问题上,张慧光信奉的“有情有义”,与“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的要求背道而驰。在调查过程中,张慧光的两个妹妹及外甥都牵扯进来,一个大家庭、几个小家庭的幸福同时幻灭。
“一方面觉得妹妹实在需要帮助,另一方面也觉得给别人做也是做,给妹妹做一点儿,应该不为过。”张慧光坦言。
她说的“给妹妹做一点儿”,落在工作中,就是赤裸裸地“权为己用”“以公谋私”。2009年,其妹妹张某甲以文浪公司的名义,和北京市旅游局签了《旅客乘车指南》的封底广告,合同金额500多万元。
帮妹妹办事,张慧光也不白忙活。2009年底,她表示女儿要买房,让妹妹“帮着弄点儿钱”。于是,张某甲以张慧光女儿名义在银行存了80万,然后把卡交给了张慧光。而这只是开始,张慧光在市旅游局和文资办工作的7年间,张某甲利用张慧光手中的权力,先后签了2000多万元的合同。作为回报,张某甲先后给予张慧光数百万元。
除妹妹张某甲外,张慧光的另一个妹妹张某乙,以及外甥解某某因为“文惠卡”项目也被牵扯进来。
使用一张小小的“文惠卡”,在北京近两千家影院、书店、博物馆等文化商户消费都可享受折扣。这本是给百姓谋福利的好事,让人想不到的是,卡片背后却隐藏着不可告人的权钱交易。
时间倒推几年,张慧光的外甥解某某当时是北京一高校干部。当朋友王某某找到他,请其为自己设计的第三方支付文化消费卡出谋划策。解某某敏锐地察觉到其中的商机,于是找到了自己的大姨——时任市文资办党委书记的张慧光。
根据张慧光的建议,这张小卡片由支付卡改为优惠卡。在解某某和张慧光推动下,王某某借壳“华盛建安科技有限公司”,承揽了市文资办的“北京文化惠民卡”项目。
这个项目让王某某赚得了第一桶金。然而,困扰也随之而来。一直为项目穿针引线的解某某,开始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他要钱。解某某的母亲,也就是张慧光的妹妹张某乙也向他伸手。
“2015年初,解某某的妈妈给我打电话,说在海南买房需要100万。”王某某回忆道,两年时间,解某某和张某乙以购车、信用卡还款、支付购房款等理由,先后向其索要财物600多万元。2014年下半年,解某某和张某乙将其中的60万现金,以王某某名义送到张慧光家中。
身为国家干部的解某某利用张慧光的影响,为自己谋取私利。而张慧光对于外甥的行为听之任之,不仅没有尽到教导训诫之责,自己还收受不义之财,助长其借权敛财之风,坏了作风,更坏了家风。
“我曾是父母的希望和骄傲,我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教育之恩……”张慧光痛哭流涕地感慨道,“人这一辈子啊,得始终走在规矩里面,这样才能真正地保住平安!”
“被告人张慧光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万元。”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公开了张慧光案裁判文书。
张慧光,北京市文资办原党委书记、副主任,她曾任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北京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如果在网络上搜索“张慧光”这一关键词,会出现几十万个条目。作为一名正局级领导干部,她的工作照光彩照人。然而,今昔对比,已判若两人。
有声有色地工作、有滋有味地生活、有情有义地做人,这“六有”是张慧光信奉的人生信条,她对自己的这一总结很是得意。然而,背离了党纪国法,她的行为让“六有”变了质。
假公济私,工作岂能有声有色?
2015年7月的一天,张慧光正在批阅文件,脸上露出一丝不安的她,在一份文件上签署了“同意”。这份文件就是将要提交市委巡视组的《关于2012、2013年领导工作例会缺失会议记录有关情况的说明》。
会议记录为何无缘无故缺失?张慧光的这一做法,实际上是为了掩盖工作的失职——“三重一大”事项未按要求上会研究。
纸终究包不住火。2015年9月12日,张慧光被北京市纪委专案组的工作人员带离办公室,就再也没有回来。
位于北京车公庄的“新华1949”文化创意园,有多家文化创意企业。园区中心,还有一个由新华印刷厂改建而成的展示中心,丰富的展品让参观者感受到文化创意产业的魅力。有人说,张慧光在文资办工作的几年,确实搞出了一些“政绩”。但在“政绩”的光环中,却总有一些让人看不透的东西。
“她这个人欲望太高,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特别是到文资办以后,对职位、权力的期许更高。作为党委书记,不安守本职,却一心想在有限的几年时间里,再上一个台阶。”北京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孙利清告诉记者,张慧光特别热衷于那些轰轰烈烈、“有声有响”的活动,有的项目甚至亲自参与操持。而这些,正是她捞取“政绩”的资本。
2013年,市文资办牵头在美国举办《我爱北京》国际编剧大赛。通过加拿大籍华人牛某的“穿针引线”,活动在美国几十所高校展开,最终优秀剧本被拍成微电影,并在北京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
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在这个看起来有声有色的工作背后,竟随意增加了400多万元项目支出。
当年12月,针对项目超支一事,北京市委宣传部在全市宣传系统下发通报批评,责成文资办作出深刻检查。然而,张慧光却把这事儿压下去了。“我从来没在工作中拿过‘通报批评’,觉得特别没有面子。”张慧光回忆,“当时就报了个情况说明,通报批评的事就没在单位党委会上传达,也没有贯彻。”
觉得没面子、有情绪,就不传达上级通报。有令不行,欺上瞒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这样的党委书记的确很任性。也正是这个严重超支的项目,成为她疯狂敛财的工具。
经查,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张慧光利用职务便利,在市文资办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外研社)签订《微电影市场发展分析及实例论证项目委托服务合同》过程中,套取财政资金151万余元。后又借用北京华荣兄弟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与外研社签订虚假《“微电影市场分析及实例论证项目”微电影拍摄制作合同》,骗取上述财政资金中的75万余元,据为己有。
而对于别人送上门的,张慧光根本不拒绝。在接受牛某请托,为其承揽编剧大赛提供帮助后,2015年5月、6月,牛某给她送上了16万美金的“好处费”,折合人民币近百万元。
权力一旦与金钱勾连,必定导致腐败。张慧光忘记了纪法、突破了底线,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心为物役,生活岂能有滋有味?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有滋有味。但怎样才是有滋有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对于张慧光而言,她的“有滋有味”和贪慕虚荣、奢靡享乐划上了等号。
“成由勤俭败由奢。”张慧光回忆道,“提拔为局级干部后,受外界环境影响,不知不觉开始追求奢侈品和高消费。”
2011年7月,张慧光向其胞妹张某甲索要191万元,只是因为她看上了一对翡翠手镯,想要买下来。
“2011年,她在广州一个展销会上给我打电话,说看了一对手镯特别喜欢,还有一些玉器,问我能不能把钱给付了。”张某甲回忆道。考虑到张慧光帮她揽了不少项目,张某甲后来便通过银行转账,给张慧光转了191万元。
“党员领导干部要尚俭戒奢,杜绝享乐主义。张慧光过分贪图虚荣、追求奢侈,动辄几万、几十万元的高额消费,严重超出其个人支付能力,必然导致她走上权力寻租之路。”市纪委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朱平说。
经查,张慧光于2009年11月至2012年6月,利用担任北京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紫禁腾(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祝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承揽北京市旅游局大型旅游栏目《想说爱你》《请跟我来》拍摄制作工作提供帮助。其间,张慧光先后多次收受祝某为其支付的美容费用及其他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9万元。
“现在想起来真的很羞愧。追求美没错,但用受贿的钱去美容,实际上是用丑陋行为追求美。”张慧光悔恨地说,“现在想想,粗茶淡饭又如何?打扮平淡一点,享受平淡中的安宁,不知道比现在这样强多少倍。”
追求美,本无可厚非。但如果这样的追求超越经济能力承受范围,能不出问题吗?
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如果张慧光早些从所谓‘有滋有味地生活’中解脱出来,从‘物’中解脱出来,主动廉洁修身,自觉提升境界,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表示,作为领导干部,要切实过好生活关,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保持高尚的气节和情操。
败坏家风,做人岂能有情有义?
在做人这个问题上,张慧光信奉的“有情有义”,与“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的要求背道而驰。在调查过程中,张慧光的两个妹妹及外甥都牵扯进来,一个大家庭、几个小家庭的幸福同时幻灭。
“一方面觉得妹妹实在需要帮助,另一方面也觉得给别人做也是做,给妹妹做一点儿,应该不为过。”张慧光坦言。
她说的“给妹妹做一点儿”,落在工作中,就是赤裸裸地“权为己用”“以公谋私”。2009年,其妹妹张某甲以文浪公司的名义,和北京市旅游局签了《旅客乘车指南》的封底广告,合同金额500多万元。
帮妹妹办事,张慧光也不白忙活。2009年底,她表示女儿要买房,让妹妹“帮着弄点儿钱”。于是,张某甲以张慧光女儿名义在银行存了80万,然后把卡交给了张慧光。而这只是开始,张慧光在市旅游局和文资办工作的7年间,张某甲利用张慧光手中的权力,先后签了2000多万元的合同。作为回报,张某甲先后给予张慧光数百万元。
除妹妹张某甲外,张慧光的另一个妹妹张某乙,以及外甥解某某因为“文惠卡”项目也被牵扯进来。
使用一张小小的“文惠卡”,在北京近两千家影院、书店、博物馆等文化商户消费都可享受折扣。这本是给百姓谋福利的好事,让人想不到的是,卡片背后却隐藏着不可告人的权钱交易。
时间倒推几年,张慧光的外甥解某某当时是北京一高校干部。当朋友王某某找到他,请其为自己设计的第三方支付文化消费卡出谋划策。解某某敏锐地察觉到其中的商机,于是找到了自己的大姨——时任市文资办党委书记的张慧光。
根据张慧光的建议,这张小卡片由支付卡改为优惠卡。在解某某和张慧光推动下,王某某借壳“华盛建安科技有限公司”,承揽了市文资办的“北京文化惠民卡”项目。
这个项目让王某某赚得了第一桶金。然而,困扰也随之而来。一直为项目穿针引线的解某某,开始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他要钱。解某某的母亲,也就是张慧光的妹妹张某乙也向他伸手。
“2015年初,解某某的妈妈给我打电话,说在海南买房需要100万。”王某某回忆道,两年时间,解某某和张某乙以购车、信用卡还款、支付购房款等理由,先后向其索要财物600多万元。2014年下半年,解某某和张某乙将其中的60万现金,以王某某名义送到张慧光家中。
身为国家干部的解某某利用张慧光的影响,为自己谋取私利。而张慧光对于外甥的行为听之任之,不仅没有尽到教导训诫之责,自己还收受不义之财,助长其借权敛财之风,坏了作风,更坏了家风。
“我曾是父母的希望和骄傲,我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教育之恩……”张慧光痛哭流涕地感慨道,“人这一辈子啊,得始终走在规矩里面,这样才能真正地保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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