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夫老妻”线索牵出骗保“蛀虫” ——安徽省五河县多人变更年龄骗领养老保险金案剖析
发布时间:2019-05-08 19:07:01点击数量:
2015年上半年,安徽省五河县纪委查处了一起多名党员干部利用职权通过公安、人社部门为亲属违规改动年龄办理假退休的骗保窝案,查明违规变更年龄退休人员69人,共骗取养老金240余万元,涉及违纪违法人员39人。修改年龄、办理退休本要经过多道程序,为何会有这么多人顺利闯过公安、人社等部门的层层关卡,长期骗取国家资金?此案暴露出的问题值得深思。
巡视问题线索牵出骗保窝案
2015年1月,安徽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五河期间,了解到东刘集镇党委原书记丁坤比妻子陈传梅年龄小10余岁。这一细节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后经五河县纪委调查发现,丁坤为了陈传梅能提前退休领取养老保险金,违规为她变更了年龄。丁坤后来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降为副科级。2015年4月,五河县纪委在调查省委第八巡视组交办的县环保局原局长周临川问题线索时,发现他同样与妻子年龄相差悬殊。经查,为了使妻子提前退休骗领养老保险金,周临川也为妻子违规变更了年龄。
在两起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了解到,该县还有其他领导干部也存在帮助亲属违规改动年龄办理提前退休问题,这引起了县纪委的高度关注。县纪委利用公安局户籍管理系统调取2010年1月后所有变更户籍年龄人员的基本信息,比对县人社局已批准退休领取养老保险人员基本信息,逐一核查,发现确实存在不少类似情况。在征得省委巡视组、市纪委和县委的同意后,县纪委成立调查组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经过4个多月的调查取证,这起涉案人数众多、涉及金额较大、引发多方关注的社保骗保窝案浮出水面。此案共调查、清理变更年龄、违规退休人员69人,清退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金240多万元。69人中,涉及科级领导干部家属12人;共涉及违纪违法人员39人,立案处理31人。
动了歪脑筋的干部帮助家属轻松“闯关”
这起窝案的发端还要从那些“颇有能耐”的领导干部说起。他们为了能让亲属少缴费用提前领取养老保险金,打起了“改大档案年龄、改大户籍年龄办理退休”的歪主意,企图涂改档案年龄到公安机关申请变更户籍年龄,再用变更后的年龄申请退休。
为了达到目的,他们可谓“煞费苦心”。东刘集镇党委原书记丁坤利用自己以前当镇长的职务影响,先将妻子陈传梅的户口迁入东刘集镇,并让镇党政办出具虚假出生证明,安排镇国土所副所长张智育、土管员赵长根作伪证。随后他找到东刘集派出所,要求原所长陈作军帮忙修改妻子陈传梅的年龄。陈作军明知他们缺少原户口本、身份证等原始证据,且部分材料不实,仍签字建议更正陈传梅的出生日期。经县公安局有关部门审核,陈传梅的出生日期最终由1964年4月1日修改为1955年5月28日,刚好符合参加养老保险需要年满55周岁的年龄要求。后来,陈传梅顺利通过审批办理退休。自2011年8月至2015年1月,陈传梅共计领取养老保险金2.6万余元。
无独有偶,县环保局原局长周临川为了帮助其妻张静修更改档案年龄、提前退休,也费了不少“周折”。他先向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档案管理人员行贿2000元,未履行任何调档手续调走了张静修的档案。他将档案涂改后,在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董利玲、县公安局驾驶员张运兵等人的协助下,将张静修的户籍年龄从1967年11月11日变更为1960年11月11日。后又寻得县人社局负责退休材料初审的朋友周保军帮助,篡改原始招工表和招工会议记录,使张静修顺利办理了退休,并于次月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2011年8月至2015年3月,张静修共计领取养老保险金4.5万余元。
在已查明的违规变更年龄退休人员中,科级领导干部家属12人,占比17.39%。变更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是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共同完成的,由于档案管理人员、公安户籍民警等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甚至故意徇私为相关人员篡改年龄“开绿灯”,造成了相关工作制度形同虚设。
执法者监守自盗,投机者趋之若鹜
前有车,后有辙。正是在这些领导干部的“带动”下,不少利益至上的投机分子也纷纷效仿,这其中还有执法干警。这些执法者置法律和职责于不顾,利用职务的便利监守自盗,为事态发展“推波助澜”。
城关派出所原民警白廷远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他帮助妻子殷平填写了变更户籍年龄的个人申请及《户口登记主项变更更正审批表》相关内容,在“户籍民警调查意见”中填写“依据其毕业证、结婚证等,建议更正”,并自己签名,还将二人结婚证和殷平毕业证书复印件出生日期都进行涂改作为变更年龄的依据。他先后找到时任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张永田、县公安局治安科科长冯从光、分管副局长梁培在殷平变更年龄的《户口登记主项变更更正审批表》上签字同意,成功将殷平的户籍年龄从1967年12月15日变更为1962年12月15日。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殷平共计领取养老保险金3.1万余元。
本案中,政法系统领导、干警利用自身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帮助妻子变更户籍年龄违规办理退休的7人,占全部人数的10.14%,涉及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局4部门,其中公安机关成为“重灾区”,涉及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的4人中有3人曾经在公安机关任领导职务。
领导干部和执法者这么干,投机分子便纷纷效仿,有关系的找关系,没关系的找门路,连门路也没有的,就花钱找人帮忙。调查组人员听到涉案人员最多的两句话是“我听别人说可以这么办,我也想试试”和“他们当官的、内部的可以办,我们难道就不行?”查实的69人中,除12人为领导干部家属外,其余56人均为国家、集体破产企业普通下岗职工,共骗领国家养老保险金197万余元。
2015年上半年,安徽省五河县纪委查处了一起多名党员干部利用职权通过公安、人社部门为亲属违规改动年龄办理假退休的骗保窝案,查明违规变更年龄退休人员69人,共骗取养老金240余万元,涉及违纪违法人员39人。修改年龄、办理退休本要经过多道程序,为何会有这么多人顺利闯过公安、人社等部门的层层关卡,长期骗取国家资金?此案暴露出的问题值得深思。
巡视问题线索牵出骗保窝案
2015年1月,安徽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五河期间,了解到东刘集镇党委原书记丁坤比妻子陈传梅年龄小10余岁。这一细节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后经五河县纪委调查发现,丁坤为了陈传梅能提前退休领取养老保险金,违规为她变更了年龄。丁坤后来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降为副科级。2015年4月,五河县纪委在调查省委第八巡视组交办的县环保局原局长周临川问题线索时,发现他同样与妻子年龄相差悬殊。经查,为了使妻子提前退休骗领养老保险金,周临川也为妻子违规变更了年龄。
在两起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了解到,该县还有其他领导干部也存在帮助亲属违规改动年龄办理提前退休问题,这引起了县纪委的高度关注。县纪委利用公安局户籍管理系统调取2010年1月后所有变更户籍年龄人员的基本信息,比对县人社局已批准退休领取养老保险人员基本信息,逐一核查,发现确实存在不少类似情况。在征得省委巡视组、市纪委和县委的同意后,县纪委成立调查组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经过4个多月的调查取证,这起涉案人数众多、涉及金额较大、引发多方关注的社保骗保窝案浮出水面。此案共调查、清理变更年龄、违规退休人员69人,清退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金240多万元。69人中,涉及科级领导干部家属12人;共涉及违纪违法人员39人,立案处理31人。
动了歪脑筋的干部帮助家属轻松“闯关”
这起窝案的发端还要从那些“颇有能耐”的领导干部说起。他们为了能让亲属少缴费用提前领取养老保险金,打起了“改大档案年龄、改大户籍年龄办理退休”的歪主意,企图涂改档案年龄到公安机关申请变更户籍年龄,再用变更后的年龄申请退休。
为了达到目的,他们可谓“煞费苦心”。东刘集镇党委原书记丁坤利用自己以前当镇长的职务影响,先将妻子陈传梅的户口迁入东刘集镇,并让镇党政办出具虚假出生证明,安排镇国土所副所长张智育、土管员赵长根作伪证。随后他找到东刘集派出所,要求原所长陈作军帮忙修改妻子陈传梅的年龄。陈作军明知他们缺少原户口本、身份证等原始证据,且部分材料不实,仍签字建议更正陈传梅的出生日期。经县公安局有关部门审核,陈传梅的出生日期最终由1964年4月1日修改为1955年5月28日,刚好符合参加养老保险需要年满55周岁的年龄要求。后来,陈传梅顺利通过审批办理退休。自2011年8月至2015年1月,陈传梅共计领取养老保险金2.6万余元。
无独有偶,县环保局原局长周临川为了帮助其妻张静修更改档案年龄、提前退休,也费了不少“周折”。他先向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档案管理人员行贿2000元,未履行任何调档手续调走了张静修的档案。他将档案涂改后,在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董利玲、县公安局驾驶员张运兵等人的协助下,将张静修的户籍年龄从1967年11月11日变更为1960年11月11日。后又寻得县人社局负责退休材料初审的朋友周保军帮助,篡改原始招工表和招工会议记录,使张静修顺利办理了退休,并于次月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2011年8月至2015年3月,张静修共计领取养老保险金4.5万余元。
在已查明的违规变更年龄退休人员中,科级领导干部家属12人,占比17.39%。变更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是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共同完成的,由于档案管理人员、公安户籍民警等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甚至故意徇私为相关人员篡改年龄“开绿灯”,造成了相关工作制度形同虚设。
执法者监守自盗,投机者趋之若鹜
前有车,后有辙。正是在这些领导干部的“带动”下,不少利益至上的投机分子也纷纷效仿,这其中还有执法干警。这些执法者置法律和职责于不顾,利用职务的便利监守自盗,为事态发展“推波助澜”。
城关派出所原民警白廷远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他帮助妻子殷平填写了变更户籍年龄的个人申请及《户口登记主项变更更正审批表》相关内容,在“户籍民警调查意见”中填写“依据其毕业证、结婚证等,建议更正”,并自己签名,还将二人结婚证和殷平毕业证书复印件出生日期都进行涂改作为变更年龄的依据。他先后找到时任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张永田、县公安局治安科科长冯从光、分管副局长梁培在殷平变更年龄的《户口登记主项变更更正审批表》上签字同意,成功将殷平的户籍年龄从1967年12月15日变更为1962年12月15日。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殷平共计领取养老保险金3.1万余元。
本案中,政法系统领导、干警利用自身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帮助妻子变更户籍年龄违规办理退休的7人,占全部人数的10.14%,涉及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局4部门,其中公安机关成为“重灾区”,涉及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的4人中有3人曾经在公安机关任领导职务。
领导干部和执法者这么干,投机分子便纷纷效仿,有关系的找关系,没关系的找门路,连门路也没有的,就花钱找人帮忙。调查组人员听到涉案人员最多的两句话是“我听别人说可以这么办,我也想试试”和“他们当官的、内部的可以办,我们难道就不行?”查实的69人中,除12人为领导干部家属外,其余56人均为国家、集体破产企业普通下岗职工,共骗领国家养老保险金19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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