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党支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大力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发布时间:2014-12-31 16:07:13点击数量: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当前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也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承担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形成强大合力。学院党委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中明确提出:学院各中层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知责尽责,切实担负起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以及对部门内教职工的教育管理责任。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和院党委指示,紧紧围绕培养合格公安专门人才这个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重要的政治保证。
一、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层党政领导班子承担着重要责任,每一名班子成员都应承担应有的责任。要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依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责任。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各项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领导班子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付诸行动。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找准位置,明确职责,发挥作用,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必尽之责。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勤政廉洁的带头作用,第一责任人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勤政廉洁的表率。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首先,要按照学院党委和纪委统一部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支部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上级机关对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部署,深刻领会中央对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准确把握新理念、新举措、新要求,使党风廉政建设更具系统和实效性。其次,要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廉政法规教育,深化“为民、务实、清廉”教育,通过坚持反腐倡廉“四个一”学习教育制度、警示教育等途径,将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贯穿于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的全过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警意识,守好法律底线、制度底线和道德底线。再次,要定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对所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三、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一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规章制度,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按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部门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和日常工作中跟进、监督、落实工作。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配合学院推行干部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学生工作制度,在招生就业、学生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实施阳光操作,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二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依据法规、政策和制度进行。重点突出三个层次:一是领导干部在分管工作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二是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行使权力时潜在的廉政风险;三是部门在开展重大工作和日常重要工作环节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通过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做到公开权利事项、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工作结果,以此来杜绝和防止廉政风险。
四、深入持久地开展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一要狠抓作风建设,形成党员干部不敢腐败、不想腐败、不能腐败的氛围,以过硬的作风为党组织凝心聚力、汇集力量提供坚实根基。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党风警风、师德师风、教风学风特别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各种不正之风,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的清廉形象。二要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已经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当前要着力推进由“不敢”的层面向“自觉”的层面转变,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反对“四风”,抓好纠正“四风”工作,针对查找出来的“四风”问题,逐项抓好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要严明党的纪律,要把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纳入政治生活重要内容,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坚决杜绝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要通过经常性教育提醒、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建立纪律作风分析研判制度等措施,抓好干部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防范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当前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也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承担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形成强大合力。学院党委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中明确提出:学院各中层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知责尽责,切实担负起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以及对部门内教职工的教育管理责任。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和院党委指示,紧紧围绕培养合格公安专门人才这个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重要的政治保证。
一、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层党政领导班子承担着重要责任,每一名班子成员都应承担应有的责任。要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依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责任。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各项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领导班子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付诸行动。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找准位置,明确职责,发挥作用,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必尽之责。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勤政廉洁的带头作用,第一责任人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勤政廉洁的表率。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首先,要按照学院党委和纪委统一部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支部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上级机关对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部署,深刻领会中央对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准确把握新理念、新举措、新要求,使党风廉政建设更具系统和实效性。其次,要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廉政法规教育,深化“为民、务实、清廉”教育,通过坚持反腐倡廉“四个一”学习教育制度、警示教育等途径,将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贯穿于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的全过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警意识,守好法律底线、制度底线和道德底线。再次,要定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对所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三、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一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规章制度,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按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部门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和日常工作中跟进、监督、落实工作。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配合学院推行干部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学生工作制度,在招生就业、学生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实施阳光操作,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二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依据法规、政策和制度进行。重点突出三个层次:一是领导干部在分管工作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二是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行使权力时潜在的廉政风险;三是部门在开展重大工作和日常重要工作环节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通过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做到公开权利事项、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工作结果,以此来杜绝和防止廉政风险。
三、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一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规章制度,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按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部门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和日常工作中跟进、监督、落实工作。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配合学院推行干部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学生工作制度,在招生就业、学生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实施阳光操作,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二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依据法规、政策和制度进行。重点突出三个层次:一是领导干部在分管工作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二是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行使权力时潜在的廉政风险;三是部门在开展重大工作和日常重要工作环节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通过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做到公开权利事项、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工作结果,以此来杜绝和防止廉政风险。
四、深入持久地开展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一要狠抓作风建设,形成党员干部不敢腐败、不想腐败、不能腐败的氛围,以过硬的作风为党组织凝心聚力、汇集力量提供坚实根基。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党风警风、师德师风、教风学风特别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各种不正之风,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的清廉形象。二要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已经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当前要着力推进由“不敢”的层面向“自觉”的层面转变,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反对“四风”,抓好纠正“四风”工作,针对查找出来的“四风”问题,逐项抓好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要严明党的纪律,要把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纳入政治生活重要内容,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坚决杜绝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要通过经常性教育提醒、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建立纪律作风分析研判制度等措施,抓好干部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防范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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