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党支部:为学院科学快速发展用好权、把好关、作贡献
发布时间:2015-11-03 20:02:24点击数量: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院党委领导下,我院轰轰烈烈展开,扎扎实实推进,必将取得满满当当成效。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其中严以用权是关键。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能否正确为官用权是对领导干部最经常、最现实的考验。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在对待权力问题上,都要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个人同群众的关系、同组织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为官用权要有担当、要有原则、要有敬畏、要有监督。下面,我从这四个方面谈点个人的学习、认识和体会:
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官用权要有担当
坚持权为民所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一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力受约束、失权滥权要追责的权力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党员领导干部为官用权、做到“严以用权”的思想基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明确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群众所赋予的;必须坚持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就是要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必须坚决反对腐败;必须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二是树立与人民群众同甘苦、共患难的地位观。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是党员领导干部为官用权、做到“严以用权”的基本立场。领导干部的地位与职责是统一的,是与其所任职务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无论担任什么职务,掌握什么样的权力,归根结底,都是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就是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坚决破除“官本位”思想,坚持以民为本,执政为民。三是树立利为民所谋的利益观,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是党员干部为官用权、做到“严以用权”的关键。从根本上为大多数人谋取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我们党的立党宗旨,始终关系党的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全局,是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的重大责任。另一方面,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关键是把个人利益置于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政策范围之内,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其最高境界就是为了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
领导干部为官用权要有担当,首先是在政治上要有担当,面对重大政治考验,必须旗帜鲜明,绝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模棱两可、含含糊糊;其次是在履职尽责上要有担当,要对组织负责、对单位负责、对部下负责,在其位谋其政,切实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智慧用在干事上,把精力用在抓落实上,真正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实履行好肩负的职责。
作为学院一名中层干部,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官用权要有担当上,一是要纠正在学校没有什么权、也不用操什么心的错误观点;二是要克服伸手要权、没有权就不能有所作为的错误倾向;三是要消除有权不用、为官不为、怕担责任的状况。坚持学院的一切权力属于师生,一切权力为了师生,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摆正位置,正确行使权力,为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树立法治思维,为官用权要有原则
法治要义在治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规范和约束公权力的行使。各种公权力必须经由法律授予,这是法治的基本准则之一。对公权力而言,厉行法治,就是要坚持“法有授权方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用法治为权力划出边界、为权力定下规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规范和约束公权力,重点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约束,不仅要防止行政机关乱作为、滥用权力,还要警惕行政机关不作为、懈政怠政。法治的要义在于治权,治权的重心在于治官。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一方面,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增强其依法办事能力。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另一方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都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处,绝不手软。同时,加强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社会风气,使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领导干部为官用权要有原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当人情与原则发生冲突时,必须摆正亲情与党性、友情与政策、恩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必须坚持原则高于一切。正确对待人情,要做到讲人情不能错位,讲人情不丢党性,不能把市场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带到党的生活中来;不要让知恩图报的心理影响左右工作决策,要坚持党性,坚持原则,谨慎相处,不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成为不法分子编织的“情网”之囚。
作为学院一名中层干部,在树立法治思维、为官用权要有原则上,一是要坚持法治思维,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守底线,不破红线,使权力在制度的框架内运行。二是坚持依法治校,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织密制度的笼子。三是要坚决防止和克服以言代法、长官意志和家长制的倾向,有制度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用权,照制度办事;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向上请示报告,加强与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协商,防止滥用权力,独断专行。
三、保持敬畏之心,为官用权要有敬畏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心存敬畏,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敬畏的是党的纪律,党的纪律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握在手中的戒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纪国法就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和行为的规矩。敬畏权力,严以用权。掌好权、用好权是我们党面临的重大考验和挑战。领导干部面临如何对待权力和行使权力的问题,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要严以用权,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强调指出,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自觉性。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思想根源在于扭曲的权力观,其本质是一个“特”字,其表现归结起来就是:放纵行使权力,把权力当成私器,随意破坏组织纪律和规则程序,以权谋私,使之变为不受制约的特殊权力;追求权力占有和独特享受,把权力当作身份、等级、荣誉、地位和权势的资本,讲究排场和特殊享受,甚至炫耀权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严以用权的要求,必须始终保持自觉抵制特权思想的定力,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为官之要,贵在官德。领导干部加强修养和陶冶情操,关键是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始终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制,内省于思,勇于自我批评。
领导干部为官用权要有敬畏。要敬畏法度,把握好“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用权;要敬畏口碑,始终保持自省自觉,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时要把群众的反映当做信号灯、把群众的意见当做风向标、把群众的监督当做高压线,以此来审视我们的工作成效。特别是在目前这样一个移动互联的时代,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随时处在网友的取景框里、媒体的聚光灯下,为官用权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作为学院一名中层干部,在保持敬畏之心、为官用权要有敬畏上,一是要心存敬畏,心中有戒,慎独慎微;二是有权不可任性,任性必然丧失权力;三是明晰自身权力边界范围,充分认识行使权力的后果,既敢于担当负责,又审慎用权,不搞特权,不公权私用,不以权谋私。
四、自觉接受监督,为官用权要有监督
习近平指出:“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放弃了这方面责任,就是对党和人民、对干部的极大不负责任”。1945年7月,毛泽东同志在延安与黄炎培的谈话中讲到:“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监督政府,其实就是对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习近平在中纪委全体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作为领导干部应当清醒认识权力与监督相生相伴,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制约缺失、监督失效, 就会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也不可能有置身法纪监督之外的党员领导干部,无论官大官小、无论权大权小,都必须受到监督。监督就是戒尺,监督就是约束,监督就是无形的手,如影随形。毕竟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监督是对自己的爱护,以坦然的姿态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当做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帮助,坦然面对来自上级与下级的监督、党内与党外的监督、组织与群众的监督、社会与媒体的监督;把监督看成是千百双眼睛在盯着自己、千万个人在看着自己,使自己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尽力把该做的做好,不该做的坚决不做;把监督看成是一种离不开的自我保护,自觉强化自律意识,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素养,坦荡做人,坦诚做事,从而牢牢守住思想道德防线,坚决不碰法律纪律红线,务必坚守做人底线。
加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力监督制度是对领导行为的规范,领导干部应该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使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常态化。一是建立制度使班子内部监督常态化;二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是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加强监督的同时,领导干部还应增强自律约束管理的自觉性,严格自律、自我约束管理是最难、但也是最有效的。领导干部应该增强自我约束力,使自律与他律有机统一起来,形成合力。
要充分发挥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作用,从我院的实践看,我院的问题和线索不少是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在专门工作中发现并处理的。作为学院一名中层干部,在自觉接受监督、为官用权要有监督上,一是要树立被监督的意识,以良好的心态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学会并适应在监督状态下工作。二是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放权,放手让大家自主开展工作。三是要积极主动公开,列出权力清单,在已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加紧出台学院党务、校务公开实施办法,以更好地发挥全院师生的监督作用。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院党委领导下,我院轰轰烈烈展开,扎扎实实推进,必将取得满满当当成效。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其中严以用权是关键。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能否正确为官用权是对领导干部最经常、最现实的考验。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在对待权力问题上,都要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个人同群众的关系、同组织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为官用权要有担当、要有原则、要有敬畏、要有监督。下面,我从这四个方面谈点个人的学习、认识和体会:
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官用权要有担当
坚持权为民所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一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力受约束、失权滥权要追责的权力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党员领导干部为官用权、做到“严以用权”的思想基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明确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群众所赋予的;必须坚持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就是要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必须坚决反对腐败;必须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二是树立与人民群众同甘苦、共患难的地位观。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是党员领导干部为官用权、做到“严以用权”的基本立场。领导干部的地位与职责是统一的,是与其所任职务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无论担任什么职务,掌握什么样的权力,归根结底,都是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就是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坚决破除“官本位”思想,坚持以民为本,执政为民。三是树立利为民所谋的利益观,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是党员干部为官用权、做到“严以用权”的关键。从根本上为大多数人谋取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我们党的立党宗旨,始终关系党的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全局,是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的重大责任。另一方面,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关键是把个人利益置于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政策范围之内,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其最高境界就是为了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
领导干部为官用权要有担当,首先是在政治上要有担当,面对重大政治考验,必须旗帜鲜明,绝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模棱两可、含含糊糊;其次是在履职尽责上要有担当,要对组织负责、对单位负责、对部下负责,在其位谋其政,切实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智慧用在干事上,把精力用在抓落实上,真正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实履行好肩负的职责。
作为学院一名中层干部,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官用权要有担当上,一是要纠正在学校没有什么权、也不用操什么心的错误观点;二是要克服伸手要权、没有权就不能有所作为的错误倾向;三是要消除有权不用、为官不为、怕担责任的状况。坚持学院的一切权力属于师生,一切权力为了师生,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摆正位置,正确行使权力,为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树立法治思维,为官用权要有原则
法治要义在治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规范和约束公权力的行使。各种公权力必须经由法律授予,这是法治的基本准则之一。对公权力而言,厉行法治,就是要坚持“法有授权方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用法治为权力划出边界、为权力定下规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规范和约束公权力,重点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约束,不仅要防止行政机关乱作为、滥用权力,还要警惕行政机关不作为、懈政怠政。法治的要义在于治权,治权的重心在于治官。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一方面,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增强其依法办事能力。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另一方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都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处,绝不手软。同时,加强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社会风气,使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领导干部为官用权要有原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当人情与原则发生冲突时,必须摆正亲情与党性、友情与政策、恩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必须坚持原则高于一切。正确对待人情,要做到讲人情不能错位,讲人情不丢党性,不能把市场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带到党的生活中来;不要让知恩图报的心理影响左右工作决策,要坚持党性,坚持原则,谨慎相处,不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成为不法分子编织的“情网”之囚。
作为学院一名中层干部,在树立法治思维、为官用权要有原则上,一是要坚持法治思维,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守底线,不破红线,使权力在制度的框架内运行。二是坚持依法治校,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织密制度的笼子。三是要坚决防止和克服以言代法、长官意志和家长制的倾向,有制度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用权,照制度办事;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向上请示报告,加强与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协商,防止滥用权力,独断专行。
三、保持敬畏之心,为官用权要有敬畏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心存敬畏,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敬畏的是党的纪律,党的纪律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握在手中的戒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纪国法就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和行为的规矩。敬畏权力,严以用权。掌好权、用好权是我们党面临的重大考验和挑战。领导干部面临如何对待权力和行使权力的问题,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要严以用权,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强调指出,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自觉性。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思想根源在于扭曲的权力观,其本质是一个“特”字,其表现归结起来就是:放纵行使权力,把权力当成私器,随意破坏组织纪律和规则程序,以权谋私,使之变为不受制约的特殊权力;追求权力占有和独特享受,把权力当作身份、等级、荣誉、地位和权势的资本,讲究排场和特殊享受,甚至炫耀权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严以用权的要求,必须始终保持自觉抵制特权思想的定力,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为官之要,贵在官德。领导干部加强修养和陶冶情操,关键是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始终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制,内省于思,勇于自我批评。
领导干部为官用权要有敬畏。要敬畏法度,把握好“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用权;要敬畏口碑,始终保持自省自觉,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时要把群众的反映当做信号灯、把群众的意见当做风向标、把群众的监督当做高压线,以此来审视我们的工作成效。特别是在目前这样一个移动互联的时代,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随时处在网友的取景框里、媒体的聚光灯下,为官用权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作为学院一名中层干部,在保持敬畏之心、为官用权要有敬畏上,一是要心存敬畏,心中有戒,慎独慎微;二是有权不可任性,任性必然丧失权力;三是明晰自身权力边界范围,充分认识行使权力的后果,既敢于担当负责,又审慎用权,不搞特权,不公权私用,不以权谋私。
四、自觉接受监督,为官用权要有监督
习近平指出:“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放弃了这方面责任,就是对党和人民、对干部的极大不负责任”。1945年7月,毛泽东同志在延安与黄炎培的谈话中讲到:“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监督政府,其实就是对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习近平在中纪委全体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作为领导干部应当清醒认识权力与监督相生相伴,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制约缺失、监督失效, 就会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也不可能有置身法纪监督之外的党员领导干部,无论官大官小、无论权大权小,都必须受到监督。监督就是戒尺,监督就是约束,监督就是无形的手,如影随形。毕竟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监督是对自己的爱护,以坦然的姿态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当做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帮助,坦然面对来自上级与下级的监督、党内与党外的监督、组织与群众的监督、社会与媒体的监督;把监督看成是千百双眼睛在盯着自己、千万个人在看着自己,使自己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尽力把该做的做好,不该做的坚决不做;把监督看成是一种离不开的自我保护,自觉强化自律意识,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素养,坦荡做人,坦诚做事,从而牢牢守住思想道德防线,坚决不碰法律纪律红线,务必坚守做人底线。
加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力监督制度是对领导行为的规范,领导干部应该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使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常态化。一是建立制度使班子内部监督常态化;二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是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加强监督的同时,领导干部还应增强自律约束管理的自觉性,严格自律、自我约束管理是最难、但也是最有效的。领导干部应该增强自我约束力,使自律与他律有机统一起来,形成合力。
要充分发挥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作用,从我院的实践看,我院的问题和线索不少是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在专门工作中发现并处理的。作为学院一名中层干部,在自觉接受监督、为官用权要有监督上,一是要树立被监督的意识,以良好的心态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学会并适应在监督状态下工作。二是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放权,放手让大家自主开展工作。三是要积极主动公开,列出权力清单,在已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加紧出台学院党务、校务公开实施办法,以更好地发挥全院师生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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