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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心比心 美丽中国

发布时间:2014-02-16 16:04:06点击数量: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提到“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这一政策方向为“政府向社会买服务”这一理念付诸实践提供了强健的支持力,也为社会公益组织尤其是法律公益组织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契机。
作为一个法律人,不得不为这一举措狂点“赞”字。法律人从来对社会的和谐就有着一份与生俱来的使命感,法律人这样的身份就决定了我们必须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价值实现的终极方式。
11月中旬,我参加了在武汉大学举办的“珞珈公益法律职业发展论坛暨全国公益类机构专场招聘会”。返校之后,很多人问我有什么感悟。我对他们的回答是,法律人应该有一颗公益心。当看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到“激发社会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时,我愈加想说,拥有一颗公益心是一个法律人最起码的要求。
那么,如果每个法律人都有了一颗公益心又会怎样呢,尤其是在我国司法机关中从业的法律人?
如果每一个法律人都能有一颗公益心,那么我国的法治建设就已经触手可及了。每一个律师都有一颗公益心,自觉担当起社会矛盾的缓冲器,何愁社会矛盾的激化;每一个行政人员都有一颗公益心,何愁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审判权的执行者有一颗公益心,何愁审判不公平、公正、合理地行使;检察权的执行者有一颗公益心,何愁检察权不公平、公正、独立、及时地行使;每个法律人都有一颗公益心,让法律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何愁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不健全,何愁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何愁宪法法律的权威得不到维护!
“珞珈公益法律职业发展论坛”告诉我,法律人要有一颗公益心。
“三中全会公告”告诉我,国家的建设需要法律人的一颗公益心。
将心比心,美丽中国。
(文/法律系11级民商班 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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