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团委、学生处、各教学系部:
为发挥公安院校科技强警生力军和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大力弘扬创新精神和积极倡导开拓进取、刻苦钻研的良好学风,培养学生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公安院校教学科研与公安实战相结合,根据公安部和学院相关规定精神,现就我院组织开展学院2016年度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评奖工作暨推荐公安部第十一届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奖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2016年度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评奖工作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具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我院正式注册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报。申报者应为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每项成果完成人不超过5人。
2、申报的成果应于2015年6月之后完成。成果分为科技制作与技术应用类和理论与软科学类,形式包括软件系统、产品装备、技术方法、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评奖限额数量为30个,其中科技制作与技术应用类成果15个,理论与软科学类成果15个。根据申报情况,科研处可适当调整两类的比例。
3、申报的成果应以问题研究为导向,紧贴所学专业知识技能和社会实践,满足当前公安工作需求,突出创新性、实用性,内容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要求。
4、已获得过院级以上奖项的成果以及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5、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
(二)申报推荐与评审
1、申报推荐
根据“2016年度学院科技文化月工作方案”要求,教务处负责对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已结项的优秀成果推荐,各教学系部积极配合;团委负责学生其他科技创新应用成果的推荐,学生处各学生管理大队积极配合。申报推荐限额数:教务处推荐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已结项的优秀成果30个(科技制作与技术应用类和理论与软科学类合理比例);团委推荐学生其他科技创新应用成果20个(科技制作与技术应用类和理论与软科学类合理比例)。
经教务处、团委遴选拟申报推荐的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主持人(成果人)应填写《江苏警官学院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稿一并报科研处。申报材料包括《江苏警官学院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奖申报书》及有关附件,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科技制作与技术应用类成果在申报时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等;理论与软科学类成果须提交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研究报告及其应用证明等。
时间:5月25日前完成。
2、材料审核
科研处负责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所附附件的必要性和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要求主持人(成果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推荐材料。经形式审查合格的推荐项目,提交学院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奖专家评审组评审。
时间:5月30日前完成。
3、专家评审
学院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奖专家评审组对推荐的成果进行评审,拟定一、二、三等奖,评审组以打分和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产生评审结果。其中,获奖成果应当由到会专家的多数通过。
时间:6月5日前完成。
4、公示
评审结束后,对拟授奖成果在学院内网科研通知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5、授奖
经公示无异议的成果,由学院授奖,颁发获奖证书。
二、推荐公安部第十一届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奖工作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学院在已获得2016年度江苏警官学院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奖的项目中遴选公安部第十一届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奖推荐项目。
2、“申报条件与要求”与“2016年度江苏警官学院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奖”的申报条件与要求一致。我院申报限额数量为15个,其中科技制作与技术应用类成果9个,理论与软科学类成果6个。
(二)组织推荐工作
1、遴选评审。根据公安部文件要求和时间节点,科研处组织专家遴选评审推荐。
2、系统填报。经遴选推荐的申报成果,申报人应通过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奖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填报,申报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从公安信息网“ftp://10.2.64.113/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奖”专栏中下载安装。申报人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按要求详细填写有关内容。各项内容填写完整无误后,导出数据报送科研处统一汇总。
3、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奖申报书》及有关附件,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科技制作与技术应用类成果在申报时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理论与软科学类成果字数要在3000字以上。
(三)审核上报
科研处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所附附件的必要性和完整性及生成汇总表的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的申报书,根据学院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奖获奖等级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推荐理由和等级,由科研处填写推荐意见,学院盖章后上报。成果申报书及汇总表由科研处上传至“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奖”专栏。
三、组织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创造氛围
开展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评奖是培养高素质公安人才和创新素质教育的本质要求,是夯实科技强警战略根基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评奖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精心部署。科研处作为组织部门,要加强与教务处、团委、学生处、系部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政策引导、奖励激励等手段,充分调动学生及指导教师的积极性,活跃学院的科研创新氛围。要切实做好成果征集遴选,选择与实战结合紧密的成果择优推荐,并对学术不端行为严格把关,确保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丰富载体,创新机制,确保实效
要以开展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评奖活动为契机,着眼于发现和培养公安科技青年人才,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设立科技创新孵化基地,开放科技资源,为学生科技活动提供场地、项目引导基金和技术培训。科研处要主动与各级公安科技管理部门对接,建立优秀成果和学生情况定期通报交流和跟踪机制,为成果后续研发、转化和学生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注意总结,积累经验,提升水平
要围绕发挥奖励的导向激励作用、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提高院校教学科研水平等方面,对存在的问题、取得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积极争取在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召开的总结会议上交流经验,申报优秀组织奖。
联系人:刘晨;电话:52881573;邮箱:liuchen@jsp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