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办科函〔2023〕30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先就学院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类。凡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期间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等可以根据类别推荐相应奖项。
二、有关要求本奖项推荐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见附件 1)执行。鼓励推荐青年科学家参评。
(一)同一研究成果(著作、论文、专利等)仅能申请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同一人仅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不得兼报。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 3 个。
(二)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 5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 9 人、二等奖不超过 7 人、三等奖不超过 5 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
1.已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厅市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
2.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尚未获得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批准的;
4. 涉及国防、安全、保密的。
四、材料要求:请推荐个人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格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 2)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并提供相关材料。推荐书及相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
推荐材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统一用 A4 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 9 份,连同《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3)一式 3 份,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前报送至图书馆618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军华,联系电话:52881573、13357709907,电子邮箱:wujunhua@jsp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