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以及省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和数量,提高立项率,经研究,自2025年11月启动国家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省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指导
请各教学院系高度重视,加强对本部门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动员具备申报资格的教师积极申报。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应带头申报。鉴于青年基金项目的评选办法和倾斜力度,符合青年基金申报条件的青年教师均应申报。
二、时间节点
项目申报论证时间节点见下表。
项目申报论证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2025年11月24日前 |
各教学院系动员、摸底排查,确定申报人与初步选题 |
2025年12月8日前 |
各教学院系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选题进行评审,修改并明确申报选题; |
2026年1月8日前 |
各教学院系组织申报人完成申报书的初步论证; |
2026年1月22日前 |
各教学院系组织完成对申报书的第一轮专家评审,申报人完成第一轮修改完善; |
2026年2月5日前 (2月17日春节) |
各教学院系组织完成对申报书的第二轮专家评审,申报人完成第二轮修改完善; |
2026年2月26日前 |
各教学院系组织完成对申报书的第三轮专家评审,申报人完成第三轮修改完善; |
2026年3月12日前 |
学院邀请校外专家进行指导、评审、遴选以及专家修改意见反馈等工作; |
申报截止日前 (以正式通知日期为准) |
学院完成形式审查(视情形分类召开形式审查辅导会);申报人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书,做好提交准备。 |
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间较早,时间节点需相应提前
三、其他事项
1.请各部门于11月24日前将2026年国社科、国自科、教育部人文社科、省社科、省自科项目申报计划报科研处。2026年度国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省社科申报计划表和国自科、省自科申报计划表见附件1、附件2。
2.各教学院系召开项目申报论证会前,应将论证会的时间、地点等报科研处(见附件3)。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
社科:刘欣329326,科研处刘欣办公邮箱
自科:吴军华13357709907,科研处吴军华办公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