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11-26 点击数:
办理程序: 1.需用人员填写《江苏警官学院法人证书使用审批表》;
2.所在部门领导签批;
3.院政治部人事处领导签批;
4.院政治部人事处具体经办人员向获得批准使用的人员
提供相关证书或其复印件。
办事人员: 林雪青
办公地址: 行政楼A404室
联系电话: 52880319
备 注: 审批表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