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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官学院审计室审计公示(2014年第3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3-26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我室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1月13日起对江苏警官学院原图书馆馆长王建舜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审计工作要求

1、依法审计,严格按规定程序审计;

2、认真审查会计资料、文件及现金、实物等,有关方面必须给予配合;

3、按规定取证;

4、实行审计双向承诺制度;

5、注意听取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建议。

二、审计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工作规定,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以上公告,欢迎大家监督执行。有关审计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以及需要反映被审计对象有关问题,请直接与审计组联系。(审计组组长:佘映华,成员:梅奕、王琉、丁秋英,联系电话:52880346,审计组办公地点:行政楼B203室)

如发现审计人员违反审计纪律的,可向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