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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后勤处膳食科2011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后续审计的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10-12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江苏警官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范》规定及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我室派出审计组自2012年6月18日起对2011年度后勤处膳食科财务收支进行后续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工作要求

1、依法审计,严格按规定程序审计;

2、认真审查会计资料、文件及现金、实物等,有关方面必须给予配合;

3、按规定取证;

4、实行审计双向承诺制度;

5、注意听取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建议。

二、审计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工作规定,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以上公告,欢迎大家监督执行。有关审计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以及需要反映被审计对象有关问题,请直接与审计组联系。(审计组组长:佘映华,成员:梅奕、王琉,联系电话:52881538,审计组办公地点:综合楼1112室)

如发现审计人员违反审计纪律的,可向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