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我处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7月8日起对学生处原处长常青同志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审计工作要求
1.依法审计,严格按规定程序审计;
2.认真审查内部控制文件、会计资料、文件及现金、实物等,请相关部门给予支持;
3.按规定取证;
4.实行审计双向承诺制度;
5.注意听取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建议。
二、审计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工作规定,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以上公示,欢迎大家监督。有关审计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以及需要反映被审计对象有关问题,请直接与审计组联系。(联系电话:025-52880347,办公地点:行政楼B楼203室)
如发现审计人员违反审计纪律的,可向院纪检监察室举报。
审计处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