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警院审通〔2025〕9号通知书,我处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6月23日起对2022-2024年学院智慧校园项目开展经费绩效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审计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和审计规范依法实施审计;
2.按规定做好取证工作;
3.实行审计双向承诺制度;
4.充分听取被审计部门或相关人员的意见、建议。
二、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工作规定等。
三、审计组成员
审计组长:戴建青,审计组员:姚欣欣(主审)、张骞、周琳、孔云飞。
审计期间需向审计组反映有关情况的,可与审计组联系,并对审计组遵守审计纪律情况予以监督。联系电话:52880349,办公地点:行政楼B楼205室。
如发现审计人员违反审计纪律的,可向学院纪检部门举报反映。
审计处
2025年6月20日